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范文
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先行試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的規定及要求,為更好地服務于廣大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我省20xx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3月、6月、9月、12月分4次舉行(考生參加考試的具體批次和日期按所選考區由報名系統隨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方式
申請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的人員,請登錄“海南省財政廳”主頁——“業務鏈接”——“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考試服務”——“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個人網上報名”,選擇相應的`考區及報名點,填寫并打印《海南省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受理表》,并提供以下資料在所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和繳費:
(一)《海南省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受理表》(有單位者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2張;
(五)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和考試時間安排
考生可于每次考試開始前15天內自行登錄“海南省財政廳”——“業務鏈接”——“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考試服務”——“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打印準考證”進行準考證的打印,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四、考試科目與參考書目
(一)考試科目
1.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2. 會計基礎;
3. 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形式
無紙化考試。
(三)試題以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5〕13號)發布的考試大綱為依據。考生所需參考用書(見附件2)請直接到各報名點自行訂購。
五、考試培訓
各報名點自行組織考前培訓,省財政廳不做統一布置,考生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是否參加考前培訓。
六、考試命題及題型
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使用財政部制定的全國統一的題庫,
由系統隨機生成考試試卷,考試時間每科1小時,采取3科連考的方式。
七、考場設置
2015年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設四個考區,各市縣根據就近原則,分片組織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如果報考人數超過現有考試機房承載量,省財政廳將根據情況增加考試時段,如遇惡劣天氣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省財政廳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海南省財政廳”—“通知公告”相關內容。
八、考試收費
根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復函》(瓊價審批[2015]344號)文件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單科收費50元/科。所有報名費用直接繳入省級國庫,由省財政廳統一安排支出。
九、成績公布與查詢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閱卷工作由省財政廳統一布置,成績公布時間最晚不遲于全部批次考試結束后10日。
成績查詢方式為登陸“海南省財政廳”——“業務鏈接”——“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查詢服務”——“成績查詢”自行查詢。
十、考試通過者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
考試成績公布后六個月內,通過考試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市縣財政局或海南省政務大廳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可委托各報名點代辦)。
請各報名點按照系統生成的報名序號按順序妥善完整保管好考生的報名資料,待考試結束成績公布后,根據省財政廳下發的各報名點通過考試人員名單將通過考試人員檔案移交到會計從業檔案管理部門。
特此通知。
xx省財政廳
20xx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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