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熱門】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法規性文件經有關部門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發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通知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
為切實加強xx年元旦春節期間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煙花爆竹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安全形勢穩定向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65號令)和《xx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政辦發[20xx]151號)、《xx縣公安局 xx縣應急管理局 xx縣綜合執法局關于加強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
二、凡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需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經xx縣應急管理局對其經營條件審查合格后,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將《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懸掛于銷售場所明顯位置。
三、嚴禁“前店后宅”、“上宅下店”銷售煙花爆竹;嚴禁無證經營、一證多點、超許可范圍、異地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嚴禁走街串巷、沿街擺放、流動銷售煙花爆竹;嚴禁銷售超過有效期的煙花爆竹;嚴禁銷售非批發單位配送的來源不明的煙花爆竹。違反上述規定經營的,對其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依法予以沒收并集中銷毀,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無證經營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燃放煙花爆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1.文物保護單位;2.車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3.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等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安全保護區內;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5.醫療機構、學校、圖書館、檔案館等;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7. 嚴禁在xx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城區內除國慶節、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慶典日之外,禁止燃放大型煙花爆竹。
(三)機關單位正常上班和學生正常上課期間以及晚間十點至凌晨六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因婚喪嫁娶、喬遷、開業慶典等活動需要燃放鞭炮的只能在專用的燃放鐵桶內燃放,以減少環境和噪聲污染。燃放煙花爆竹必須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保安全。燃放后應及時清掃炮仗垃圾,保持市容環境干凈整潔。
五、單位或個人因慶典、開業等確需進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的,除遵守本通告關于煙花爆竹禁放的規定外,必須報縣公安部門審批許可,并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六、在城區未經審批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零售經營活動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七、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應當帶頭遵守本通告的相關規定,自覺抵制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2
為減少環境污染,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靈寶市全部行政區域。
二、違反本通告規定,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一)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銷售煙花爆竹。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銷售,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四)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五)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生產煙花爆竹(含家庭作坊式制造)。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非法生產,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七)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依法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向公安、應急部門主動上交社會流散煙花爆竹,對主動上交的不予追究責任;對不主動上交違反規定被查處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三、對發現非法制造、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可撥打舉報電話“110”進行舉報。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3
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現就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區以內為煙花爆竹禁燃區域(以下稱禁燃區)。
金川區人民政府根據城區建設發展實際需要,對禁燃區范圍將適時進行調整。
二、除元旦、春節、元宵節外的所有時間為禁燃期。
三、禁燃區以外的下列場所(以下稱禁燃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賓館、殯儀館;
(六)景區、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金川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在規定的禁燃期內,禁燃區或禁燃場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各鎮人民政府、各社區、應當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區或禁燃場所內及其周邊地帶的合理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統一、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七、在禁燃區和禁燃場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并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在禁燃區和禁燃場所以內已經取得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許可證的,根據證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經營。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九、對在禁燃區和禁燃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未成年人違反本規定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4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寧駿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為此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發生火災隱患。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社區付出的努力。
xx
日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5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6
為加強市區煙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開封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本市十三大街以東,復興大道及東西延長線以南,青年路及南北延長線以西,310國道以北區域內(殯儀館除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區政府和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三、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重大慶典和節日,確需在禁放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辦單位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許可。
四、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特此通告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7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
春節即將來臨,燃放煙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節日快樂!春節燃放煙花爆竹讓節日充滿年味,平添許多節日的歡樂。愿大家在歡快燃放之際,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讓大家在爆竹聲中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鑒于此,禁止廣大業主在園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園區西門,集中燃
放點燃放,屆時物業服務中心會在上述指定地點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現將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和許昌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禁止在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
2、所有的煙花爆竹產品都應在指定地點燃放,嚴禁在陽臺、露臺、屋頂、樓道處燃放。
3、兒童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家長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萬不要讓他們自己燃放,當遇到引線燃后不響的情況時,不能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節日離家外出時,要關好門窗,防止煙花爆竹飛進屋內引起火災,大風天氣,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否則容易引起火災。
為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業森林半島住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園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衷心感謝廣大業主對我們工作長期的理解與支持!
通知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8
尊敬的各位業主:
春節來臨之際,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社體健康、春節是我們的傳統節日,歡慶之余請您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455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公司將加大園區巡視,勸阻燃放煙花爆竹。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小區付出的.努力。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9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實施,決定在xx區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等負面效應不斷顯現,全國已有700多個城市實施了煙花爆竹禁放。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舉報。
全區舉報電話:110、12345、12319。
嚴守禁放新規,維護城市環境!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
xx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xx年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0
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傳統民俗,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滿地的紙屑、大量的煙塵、刺耳的噪聲,嚴重破壞城市形象,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向街道全體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街道的居民朋友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會的呼喚,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請廣大xx居民共同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們的藍天。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城關鎮轄區、經開區轄區、中疃鎮轄區、程家集鎮轄區、馬店孜鎮轄區、西潘樓鎮轄區、城北鎮轄區、王市鎮轄區及其他鄉鎮轄區內的下列地點: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宗教祭祀、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旅游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規定。禁止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商場、飯店、旅館、娛樂等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運、寄存和郵寄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事先向舉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并對在其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城管等部門報告。
3、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積極參與宣傳,倡導文明新風,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全縣社會管理,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助力藍天保衛戰,共創安全、環保的城市環境。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1
當前,我縣天氣持續高溫干旱,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堅決防范遏制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規[20xx]18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縣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舉報。舉報電話:110、12350.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2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全市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1、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2、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3、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4、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5、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6、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7、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凈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3
為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實施全域、全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二、全市范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各鎮、街道,各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勸阻和制止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五、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類學校,應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宣傳教育工作。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應當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工作。
六、在項城市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七、對違反本通告在項城市區域內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非法生產、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對違反本通告,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九、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4
市民朋友們: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體現我們市民的良好素質,請您和家人、朋友,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帶頭遵守禁放規定、主動遵守禁放規定。請您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將家中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主動上交屬地派出所(公安機關不予處罰),并積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1、xx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銷售網點。
2、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示范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元以上2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4、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5、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6、本通告自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x政發[20xx] x號)同時廢止。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15
尊敬的各位業主:
新春來臨之即,大連名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身體健康!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傳統,既帶來了節日的喜慶,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歡慶之余請您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工作。
1、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我司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內巡視,對有違反此規定的業主進行勸阻和制止,如業主不聽從管理人員勸阻并強行燃放煙花所發生的火災后果自負;
2、請您到小區兩側主入口外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您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
3、各位小區業主尤其是探親度假的業主在外出前請清理自家陽臺和空調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險隱患。
控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為20xx年1月14日(臘月二十三)、20xx年1月21日(除夕)至20xx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xx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時至23時(除夕不限時);
物業再次提醒廣大業主務必及時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內的雜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災。
感謝您為小區和諧安全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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