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安全管理通知錦集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布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還是對通知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強安全管理通知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各年級組、各班級:
冬季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期,做好冬季安全用電工作,關系到全校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為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切實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確保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持續穩定發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現將冬季消防安全用電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在宿舍、辦公室和教室內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熱玻璃臺板、電爐、紅外線取暖器、電熱褥(電熱毯)、電熱杯(鍋)、電熱水棒(電熱水器)、電吹風、暖手寶等,教室內禁止使用電水壺。
2、離開宿舍及教室、辦公室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的空調、取暖器、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設施設備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3、嚴禁在宿舍及教室、辦公室私自亂拉亂搭電線和搭接電源電線、私自安裝用電器。
4、在通電情況下,嚴禁將交流電器(如臺燈、取暖器、充電器、接線板等)放在床上和易燃物品上
5、加強安全用電意識,一旦發現有破損、漏電、接頭老化、發熱或絕緣損壞、帶電外露等問題,應及時斷電并向相關部門匯報,由專業人員檢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處理;
6、若電器設備在使用中發生過熱現象或出現焦糊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遇到電器設備起火,應先切斷電源再滅火,
7、嚴格執行學校關于用電方面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用電,必須得到學校相關部門的允許,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和責任由用電人自己承擔。
州泰實驗中學總務處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2
目前,正值冬季多風、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時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發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重點時段。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別是渡運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預防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維護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冬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各涉渡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防風、防霧、防凍、防滑等工作,要針對冬季大風、大霧、大雪、寒潮多,具有突發性、破壞性特點,提前做好預防工作。一是縣海事部門的海事所,巡邏艇等重點部門,要適當購置草氈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員滑倒、跌傷、落水等。二是縣海事部門、各有關鄉鎮要充分利用安全例會、渡工培訓的機會,告知轄區渡口經營人在渡船船頭、碼頭前沿放置草氈、麻袋等防滑物,確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對已完成標準化建設并投入使用的過機動車渡口碼頭,設置減速帶、阻攔樁及警示標志。當遇雨、雪路面結冰天氣時,防止車輛駛入。
二、切實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各涉渡鄉鎮要加大對轄區內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絕私設渡口和非法渡運。加強現場監管,嚴把船舶檢驗關,對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滯留或開航前糾正的強制措施。要從嚴執法,加強對重點通航水域的現場監控,提高監管能力和應急反應速度。重點加大對渡船、危險品運輸船舶、流動加油站等船舶的監管力度,堅決糾正各類違章行為,及時清除各類事故隱患。要及時掌握廟會時間、涉及渡口范圍,協助鄉鎮政府加強現場監管,維護渡運秩序。
三、各涉渡鄉鎮和部門要根據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維護保養巡邏艇,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有效應對水上交通突發事件。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3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鎮紅塘村委會合盤石童村小組發生一起接送幼兒園學生的校車側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兒童當場死亡,8名兒童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再次敲響了校車安全的警鐘,為吸取教訓確保中小學生、幼兒園交通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強化校、園車管理責任。要以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使命感,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從機制體制上為學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廣泛宣傳,強化意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通過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車教育。通過教育活動使家長、校車經營單位、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幼兒園幼兒及時了解、遵守相關規定,自覺抵制乘坐超員、無牌、無證、無保險的接送學生車、報廢車、載貨車和拖拉機。
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應使用自購或承租其他單位的符合安全標準的并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作為校車,嚴禁租用及使用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達到報廢標準、沒有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用作校車。中小學、幼兒園在承租、使用校車時,要做到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與校車駕駛人逐人見面,與校車駕駛人及租賃單位逐車逐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嚴禁超載,發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
四、全面排查,認真履責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配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認真排查,召開一次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會議,對校(園)校車的狀況、運行管理、年檢情況、保險情況和校車駕駛人管理等情況進行摸排,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車況破舊,到達報廢標準、安全隱患未消除,沒有取得年檢標志、保險未到位的車輛一律不得作為校車使用。各學校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資格審查,重點檢查從業資格,駕駛技能和駕齡,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辭退。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明確校(園)長為校車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地各校(園)要強化管理,認真排查,及時整改,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當前,隨著夏季來臨,我市又進入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高發期。為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現就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要進一步提高對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每年進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學生因游泳、嬉水而引發溺水事故的多發季節,這些事故大多發生在校外,發生在脫離家長監護和學校老師管理的時段。這類事故的發生,不僅嚴重危及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也給社會穩定帶來許多不利影響。各鎮辦區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訓,充分認識做好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實強化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學校的管理責任
切實保護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學校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規定,切實負起相應責任。各鎮辦區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好中小學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職責。要認真分析本地、本校特點,切實加強與家長、社區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學校、家長和中小學生參與、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組織和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事故發生。各相關門要依據管理職責,督促相關地區、部門或個人在江河湖庫和水塘邊設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發地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各學校要通過印發《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家庭訪問、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要教育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加強“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邊,學校和社會應更多傾注關懷。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中小學生珍愛生命,遠離危險。共青團、少先隊、社區,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中小學生校外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
三、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近日各地要迅速開展好“三個一活動”,即各鎮辦區召開一次學生安全會,各學校召開一次家長會,市教體局和各學校要致每個學生家長一封信,明確防范措施和相關要求。要加強日常管理,嚴明紀律要求,認真落實“五個不準”和“三個避免”要求,即: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庫等水情復雜以及深水區、冷水區、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險地段推拉玩鬧、清洗衣物、打撈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曬期間、高溫季節、天氣多變時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開展一次隱患排查
由市安監局牽頭,市教體局、水務局、交通局等各部門配合,對中小學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開展一次拉網式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并逐一進行認真整改。市水務局要根據排查情況,在市區漢江段全面設立警示牌或標語,在取石取沙等危險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學生下水游泳。各鎮辦區和相關村組也要在轄區溝渠、堰塘等水域設置警示牌或標語,并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
五、全面加強應急救助工作
要加強游泳區域的巡查力度。水務部門要結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監部門結合水上安全檢查等,切實加強重點時段漢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認真做好相關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務部門要積極籌建水上救援專業力量,及時承擔水上應急救援職責。公安、消防、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應急救助協同作戰。共青團、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組織,要積極動員民間力量,組織防溺水志愿服務隊伍。各鎮辦區、各村組社區和各學校,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嚴格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中小學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傷害事件,事發地政府和學校,要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局報告。對知情不報、遲報、瞞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5
辦公室:
夏季已到,天氣炎熱用電量劇增,是火災事故多發期,為了徹底杜絕火災事故發生,消除火災隱患,現就加強夏季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夏季防火工作,由各單位主管領導負總責,認真組織用電、防火、用氣工作自查自糾。完善防火預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校園穩定、安全無事故。
二、各單位5月15日之前組織人員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防火措施、用電用火用氣情況、火災隱患等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糾。自查工作要認真細致,不留死角,不走過程。自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做到邊查邊改、邊規范。對涉及到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及時報后勤服務保障中心安保組。
三、各二級院、學生服務中心社區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認真的排查。重點檢查學生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定,有無亂接亂拉電線、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及使用蠟燭等明火情況;檢查宿舍內通道是否暢通,清理陽臺、房間內堵塞房門及通道堆放雜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教育學生不使用不合格電器和大功率電器,嚴令禁止學生在宿舍使用各種明火器具及“熱得快”、“電吹風”、“電火鍋”、“電夾板”、“電熱壺”等易造成火災事故的各類電器。
四、曉苑餐廳、綜合樓管理辦公室要對各商戶用火用電用氣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對使用酒精、電磁爐的商戶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須經“后保中心安保組”驗收合格并填寫責任書,證件齊全方可使用;對各商戶的煙道排風系統要定期檢查,預防堵塞,要做到及時清理,確保暢通。
五、曉苑餐廳、綜合樓管理辦公室、大學生活動中心管理辦公室在5月16日之前要組織人員對本單位所轄的食堂及各類經營網點(餐飲檔口、門面商鋪等)進行一次大檢查,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并于5月20日將檢查情況報后勤服務保障中心安保組。
六、后勤服務保障中心的電工要近期內對自己負責的責任區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檢修、更換。
七、后勤服務保障中心安保組在5月23-25日組織相關人員對全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工作進行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通報、整改,確保校園消防安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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