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條例解讀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了《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條例》,《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就一起來看看CN人才網小編分享的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條例解讀吧。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外貿模式創新,近年來在國內外異軍突起,市場交易規模高速增長。在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外貿增長新引擎。杭州作為國家首個跨境電商綜試區,也呈現出了增量提速、持續發展的良好態勢。
據了解,今年1-8月,杭州實現跨境電商出口38.58億美元,進口12.17億美元,占杭州市外貿進出口比重12.22%。目前杭州已有超過6000家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可以說,杭州已經形成了跨境電商發展可復制、可推廣的“杭州經驗”。
然而,即便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迅猛,但相關的制度供給仍舊匱乏。為此,杭州擬出臺有關條例。10月25日,《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條例(草案)》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線上服務平臺與線下園區平臺聯動發展
根據《條例(草案)》,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將深入推進平臺服務標準化建設。
比如,建設線上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與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管理、稅務、商務、市場監督管理、郵政等部門進行數據交換,推進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監管互認、執法協助。建設線下綜合園區平臺,提供通關、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有效承接線上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功能。促進線上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和線下綜合園區平臺聯動發展。
此外《條例(草案)》認為,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應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完善檢驗檢疫審批信息平臺和監管系統,依托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的數據信息,形成網上發現、追溯源頭、屬地查處的新型質量監管模式,打造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示范區。
為了給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實時、準確、完整的物流狀態查詢和跟蹤服務,《條例(草案)》提出,依托第三方物流平臺、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等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推進數據共用、資源共享、信息互通。
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在環境營造和制度支持方面,《條例(草案)》也有細化。
比如,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品售后服務和維權體系,強化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糾紛專業仲裁機構,完善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仲裁規則,依法提高糾紛仲裁的國際化程度,提供公正、專業、高效的仲裁服務;
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及跨境物流、倉儲、金融支付、綜合服務等產業鏈相關產業的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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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外貿年均增長不足10%的背景下,我國跨境電商近幾年連續保持30%以上的增速,成為外貿增長新引擎。
如今,跨境電商在全球范圍內異軍突起,市場交易規模正高速增長。杭州作為國家首個跨境電商綜試區,也呈現出增量提速、持續發展的良好態勢,去年電商交易規模從前年的2000萬美元快速增至34.64億美元,拉動外貿出口增長5.4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杭州跨境電商出口11.1億美元,已接近去年全年出口額的`一半,外貿服務平臺也繼續保持對企業的良好積聚效應,形成了跨境電商發展可復制、可推廣的杭州經驗。
29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又原則通過《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條例》(草案),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從管理體制、發展規劃、平臺服務和體系建設、創新舉措等方面規范綜試區的發展。
根據《條例》(草案),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將深入推進平臺服務標準化建設。比如,線上按照一點接入原則,建設單一窗口綜合監管服務平臺,與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外匯管理、市場監管、商務、郵政等監管部門進行數據交換,實現監管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線下采取一區多園的布局方式,建設線下綜合園區平臺,提供通關、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有效承接線上單一窗口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功能,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的聯動發展,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圈。同時,全面推進信息共享、金融服務、智能物流、電商信用、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為實現跨境電商自由化、便利化、規范化,此次《條例》(草案)還重點在制度建設、政府管理、服務集成等領域開展創新,力求取得新的突破。
監管制度創新
實行便利化通關監管模式,除特殊情況外,進出口采取無紙化作業方式進行申報,提高通關效率,降低成本。
針對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電子商務企業對個人(B2C)等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模式,推動建立標準化監管流程。
依托線上平臺的數據信息,形成網上發現、追溯源頭、屬地查處的新型質量監管模式,打造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示范區。
政府管理創新
探索“有票退稅、無票免稅、稅收便利”的稅收治理模式,推行在線申報、在線退繳稅、實時退繳稅等稅收便利化管理措施。
鼓勵企業和個人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活動。在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登記備案且通過單一窗口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報關,實現線上交易、物流、支付“三單合一”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在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涉及的外匯收支,可憑進出口代理合同或物流憑據辦理結售匯,并可以按有關規定不受個人結售匯年度額度的限制。
服務集成創新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鼓勵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規范開展互聯網支付產品和服務創新,為中小微企業和電子商務個人創業提供在線金融產品和服務。
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研發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新型險種,擴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
提高跨境物流信息化、專業化、國際化水平,支持物流企業開展高端智能化服務,支持傳統物流倉儲企業轉型升級,鼓勵有條件的物流企業開拓全球業務。
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平臺和信用數據庫,提供主體身份識別、信用記錄查詢、商品信息查詢、貨物運輸以及貿易信息查詢等信用服務。
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中心,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多方聯動的統計制度和商品統計分類標準,為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制機制建設提供經驗。
加強監管部門、高等院校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建立創業型和實用技能型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形成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定制化培養的校企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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