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符合事業單位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山西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讀,歡迎閱讀。
惠及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今年1月14日,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官方明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也將同步調整。但是,至于公務員工資調整具體何時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確消息。最新消息援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意味著這一調薪問題終于有了明確答案。隨著時間表的明確,中國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資,將在今年6月底得以調整。
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從2006年至本輪調整前,公務員基本工資已9年未漲。在1月23日舉行的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透露,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考慮這些因素,實際增資幅度并不大。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
陜西被曬出月均收入1800元左右
消息一出,有媒體曬出不同地區各城市公務員月薪,其中一等地區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廣東、江蘇、浙江這些直轄市和經濟發達省平均月收入應該在3000元以上。其代表城市北京以起點高,增長緩,公務員起薪可達到4000元以上,公務員的起始工資因學歷、工齡的不同,有著幾十元或者一二百元細微差別。直接從校門進入公務員序列的“新人”,初始工資在4200元左右。
在二等地區中,包括遼寧、海南、吉林、黑龍江、甘肅、新疆、青海、陜西、湖北在內的9個省份被曬出因經濟較發達或者國家給邊疆補貼、西部開發補貼,公務員平均月收入應該在1800元左右。
基層公務員坦言漲薪期待已久
公務員工資,一直是輿論熱點話題。對于基層公務員來說,一些人為收入低而大吐苦水,而有部分公眾對公務員福利待遇在羨慕之余也有各種“吐槽”。已進入知天命之年的張斌是省直機關一名公務員,參加工作已近40年,他說,2006年工資改革之前,他的月薪是1000多元,加上生活補貼基本每個月能領2000多元,工資改革之后,收入明顯增加,現在工資每月能領4000多元。“如果參加工作時間不長,工齡短,工資會相差很多,像我干的年限長,如果這次能增加300元,每月就能領到接近5000元的工資了。”
同樣在基層事業單位從事政法工作的孫輝說,他參加工作有16個年頭,每月的工資是3000多元,并沒有一些公眾想象中的那么高,這幾年公務員漲薪的話題一直炒作,對他來說,漲薪期待已久。他估摸,由于像他這樣在基層工作的普通公務員群體較大,按照這次漲薪的標準,有可能拿不到300元。
我省加大工資政策向基層傾斜力度
“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是本次工資制度調整的突出特點之一。記者了解到,對于機關事業單位漲薪的問題,我省在年初已經就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了明確的答案,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將調整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在縣以下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加大工資政策向基層傾斜的力度。同時,還將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繼續落實好離退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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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施行。這一條例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條例》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改革亮點。
實施公開招聘
【條例】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解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早有規定。2005年11月,原人事部發布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3年宣布,截至2012年底,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已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實現全覆蓋。
規范聘用合同
【條例】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解讀】我國從2002年開始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目的是改革事業單位用人機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原人事部發布的《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提出,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條例》并沒有對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進行分類,而是統一規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條例對簽訂長期合同也作出新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可以簽訂長期合同。
參加社會保險
【條例】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解讀】《條例》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再次從法律層次發出信號,事業單位醫療和養老保險“并軌”已箭在弦上。
今年以來,一系列舉措的出臺預示著這項改革的有效推進。年初,國務院印發意見,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明確了這項改革的時間表。
工資增長機制
【條例】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解讀】我國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始于2006年,目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近幾年,我國進行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這項改革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開展,如今各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已基本兌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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