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焦點解讀
從2016年11月1日開始,被稱為“史上最嚴”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山東實施。《條例》從基本原則、政府職責、工作體制、監督管理、防治措施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全省大氣污染防治事宜進行了明確而嚴格的規范。一起來看看小編分享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焦點解讀吧。
焦點一: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 采暖季應推錯峰生產
作為山東“史上最嚴”的環保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亮點頗多。“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冬季采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氣象條件差、重污染天氣多發的實際問題,條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提出,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推行錯峰生產制度。”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說,條例要求在錯峰生產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應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停止直接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
“為了預防和解決政府不作為、濫作為和違法行政,加大對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條例規定了約談和掛牌督辦制度。”石曉介紹說,條例中提出,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應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約談后整改不力或者連續兩年被約談的,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政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焦點二:舉報污染大氣行為有獎 小區旁禁建屠宰場
條例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而且,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環保及相關部門應按規定給予獎勵。
畜禽養殖和屠宰活動所產生的惡臭氣體,往往會對居民生活產生惡劣影響。條例提出,在居民住宅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屠宰場(廠)。而且,從事畜禽養殖、屠宰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對畜禽養殖、屠宰產生的污水、廢棄物進行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防止對周邊環境造成惡臭影響。
焦點三:在“禁燒區”里露天烤串 這下真要開罰了
據石曉介紹,條例還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范。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內,新建額定蒸發量20噸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煤爐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質的鍋爐;在工業及相關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在城市建成區及其周邊的重污染企業,應逐步進行搬遷改造或者轉型退出;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發展軌道交通、實施“錯峰上下班”等措施;在揚塵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建成區內的大型建設工程,應在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條例還規定,城市政府應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在其他區域內燒烤的,應當使用無煙燒烤爐具。若違反條例規定,將責令改正并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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