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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規章制度(精選7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園欺凌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1
1、開展教育
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強預防
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3、及時處理
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4、監督指導
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學校督導室要對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第一責任人、各責任人溝通,做好記錄,必要時向匯川區教育局督導部門報告。
5、班主任責任
班主任直接與學生接觸,最能及時把握學生動態
(1)要利用一切可能機會,對學生加強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為遏制在萌芽之中。
(2)要深入到學生中,及時了解學生中發生的欺凌事件和行為,及時處理,及時向校部責任人匯報。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2
根據國家、省、市、區關于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各項文件精神與要求,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我校制定了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制度:
一、高度重視,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體現學校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以一把手校長任組長的“新城小學南校區校園欺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分解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過靜葉微楊進東欒亞楠李英莉各班班主任
二、加強領導,建立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學校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明確責任,分解好任務,我們建立了“新城小學南校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帶領全體老師認真學習,明確任務職責。
三、重視宣傳,積極營造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環境氛圍
為了營造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氛圍,我校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手段:電子屏幕、校園網、QQ群宣傳櫥窗、集體晨會等向廣大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
四、強化措施,利用專門時間對全校師生進行防范教育
在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基礎上,我們對全校師生進行了防范安全教育,包括早期預警、及時上報、冷靜處理以及心理干預等全方位機制,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每位教職員工積極參加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當歹徒強行施暴時,可實行正當防衛。對出現的校園暴力事件能夠反應迅速,作出有效的防護,切實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我們明確向學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比如上課期間,學校大門關閉,學生不能私自走出校門。需家長來接的,需要班主任同意,填寫《出門單》,方可離校。要求學生放學后排好路隊,及時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和陌生人搭訕。要求家長創造積極健康、和睦的家庭環境,為孩子提供處理問題的正向榜樣,培養孩子的自信和良好的交往能力,對孩子在學校中的情緒、交往等有足夠的關注,形成強大的校園反欺凌教育合力,確保學生的人身利益不受傷害。
五、效果顯著,全力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發生
通過以上細致、耐心、全方位的共建,我校迄今為止沒有發生一起校園欺凌事件。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3
校園欺凌定義:發生在學校校園內、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中,由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蓄意濫用語言、軀體力量、網絡、器械等,針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都算校園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師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在校生中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中和課余生活中發生的欺凌現象。
三、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四、校園欺凌專項整治責任
1、開展教育。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強預防。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尤其班主任指導學生學會拒絕和求助。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3、及時處理。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4、監督檢查。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第一責任人、各責任人溝通,做好記錄,必要時向區教育局督導部門報告。
5、班主任責任:班主任直接與學生接觸,最能及時把握學生動態,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機會,對學生加強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學生中,及時了解學生中發生的欺凌事件和行為,及時處理,及時向校安全主管或第一責任人匯報。
五、防范校園欺凌措施:
1、學校加強校園技防設施管理、監控和維修,確保正常運作,便于收集欺凌現象證據。
2、擴大防范校園欺凌宣傳范圍,加大宣傳力度。學校大張旗鼓向教師、學生、家長、社會宣傳防范校園欺凌的.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各方力量參與防范工作。
3、每學期一次邀請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給學生做一次專題講座,幫助學生掌握避免校園欺凌的技能,學會向校園欺凌說不的方法,主動向老師、家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求助。(法制副校長和輔導員電話在學校二公示一監督上都有)
4、班主任做好行為偏差生的排摸工作,與學校法制輔導員、青少年社工一起對這部分學生加強日常教育和管理,將校園欺凌的苗子扼殺掉。
5、加強學生良好行為規范養成訓練,減少學生間的矛盾沖突。
6、發動家長做好孩子的上網安全工作,防止學生通過網絡實施欺凌或引起校園欺凌的苗子。
7、加強考核。將防范校園欺凌工作納入行規示范班考核,一旦有欺凌現象一票否決。同時納入班主任工作學期考核,凡是出現欺凌現象的班主任取消優秀考核資格。
8、對有欺凌行為的學生,根據情節和后果輕重,構成違法的,按違法性質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要求,由司法、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并給予相應的處罰。不構成違法的,按《奉城二中學生違紀行為處分條例》從重處罰,并由學校、法制輔導員、青少年社工、家長共同教育。
六、責任考核。
學校將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責任人在評比、晉升、績效等方面,根據學校考核制度予以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報上級紀檢部門、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對在教育、預防、發現、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責任人,根據學校考核制度予以獎勵。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4
為了嚴格執行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我們特制定了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制度。
一、加強預防,防患于未然
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我們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校園值班和巡查工作,特別是在重要時間和場所進行巡邏和查看,并做好相關記錄。
2、督促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并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3、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清監控攝像頭,提高防范、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及時上報發現的苗頭性問題。
5、督促宿管人員加強宿舍管理和巡視,要求監控室值班人員通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斗及欺凌事件,并加強與宿管、巡邏保安、行政值班人員的聯系和溝通。
6、班主任要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學生公布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8、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二、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生發展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應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5
為進一步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嚴厲打擊校園暴力,保證在校學生有一個文明、和諧、健康的學習環境,提高認識。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建立以李治平校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2、定期召開法制教育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工作。
3、每學期認真制訂法制教育工作計劃。
4、聘請法制副校長到校向全體師生作法制講座,每學期一次。
5、抓好班隊會、升旗儀式、思品課、宣傳板報等一切教育陣地,加強對師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教育法律、法規。要求教師加強師德修養,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得歧視、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辦好家長學校,加強對家長學校的法制宣傳,配合學校共同抓好育人工作。
8、積極開展社區教育、觀看法制教育電影,采用多種形式搞好學校法制教育。
9、每學期認真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總結,不斷改進法制教育工作。
10、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考核,評選法制教育先進工作者,給予表彰、鼓勵。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6
一、健全機制,保障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力度。該校成立了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和法制意識。該校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包括在國旗下講話和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此外,學校還利用品德與社會、班隊課和安全教育課以及心理咨詢室等渠道對學生進行咨詢和疏導,讓學生深刻認識到欺凌行為的危害性,以及這種行為的違法性和犯罪性。通過這些措施,學校成功培養了學生友善、自覺遵紀守法的意識。
三、活動治理,建立遏制校園欺凌長效機制。該校采取了多項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包括對班級安全員進行培訓,加強師生之間的'溝通和了解,建立專檔對校園弱勢群體和“問題”學生進行監管,開展凈化書包活動,嚴控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和與研究無關的物品,召開家長會,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和監護。這些措施有效地建立了遏制校園欺凌的長效機制,保障了學生的安全和健康。
校園欺凌規章制度 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通知精神,特制定我校“校園欺凌”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一、明確概念
要將一般的“校園欺凌”與玩笑、“校園暴力”區分開:
根據陳寶生部長的解釋:
1、校園欺凌與發生在學生之間的一種失范行為,有時候可能帶有輕微違法,但不是犯罪。
2、校園欺凌不是玩笑,也不是過分的玩笑,和玩笑無關。
3、校園暴力是犯罪,是違法行為。
二、組織領導
我校“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接受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領導現場指揮組、通訊聯絡組、物資保障組、輿情應對組、人員疏散組、防暴搶險組、應急醫療組和心理輔導組等八支相關安全應急隊伍,并與各處室部門協調合作,共同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扎實、認真地做好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建設。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
班主任要做好班級安全管控,對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xx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3、堅持“教育為主”的原則
陳寶生部長表示: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往往帶有一些炫耀,炫耀力量、炫耀關系、炫耀地位,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種行為方式。
手段有時候可能很殘忍,這種殘忍也許是他自己無法評估、自己把握不了的,他不知道后果。
這告訴我們,青少年學生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上,都還不成熟,有很大的可塑性。在事件的處置上,我們要堅持教育為主,提高學生對問題的認識,增強法治意識,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4、堅持“首遇負責”原則
無論欺凌事件是不是涉及本班、本組部、無論是不是本人工作職責之內,凡是事件的第一目擊者、第一接報者,全體教職工都有負責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并上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四、應急處置程序
因校園欺凌事件性質惡劣,對學生人身、心理傷害嚴重,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影響很大,故對此類事件全部采取一級應急處置程序。
1、教職工在接到校園欺凌事件報告或目擊疑似校園欺凌事件時,立即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要簡明扼,要說明事件的規模和嚴重程度,并進行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惡化。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初步確認屬“校園暴力事件”后,指揮組立即啟動一級應急處置程序,張詠梅校長立即趕到事件現場,岳都民副校長通知通訊聯絡組向其他應急隊伍發出集結指令,然后趕到現場協助張校長指揮協調各應急隊伍展開應急處置。
3、通訊聯絡組接到調度指令后,立即擔負起事故處置的通訊聯絡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揮調度指令,并在三十分鐘內對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匯總,向上級進行簡單報告。
4、人員疏散組對事件現場周圍滯留的學生進行疏散,防止事件范圍擴大。
5、防暴搶險組將事件雙方分隔,控制現場秩序,對欺凌方采取必要限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或發生二次傷害。
6、輿情應對組立即向通訊聯絡組了解事件情況,著手輿情應對和安撫事件學生家長的準備工作。
7、如果有人員傷害,現場處置指揮人員通知應急醫療組攜帶醫藥器材趕到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醫療救治,視情況必要時聯系相關醫療部門做進一步治療。
8應急心理輔導組對受欺凌學生進行適當的心理疏導工作,安撫和穩定學生情緒。
9、在欺凌者被有效控制并帶離現場進行處理,受害人得到妥善治療或送醫院進一步治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恢復后,則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10、后續處置。對于非校園欺凌范圍的'普通口角和一時沖動的沖突,不作為校園欺凌事件進行處置,移交政教處進行處理。
對于確定屬校園欺凌事件的,除責令欺凌者其向受害者道歉外,情節較嚴重者,學校視情況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同時要加強對雙方的法治教育,使欺凌者認為到行為的錯誤性質和嚴重性,改正錯誤,作一名遵守法紀的學生;對受害者申明學校立場,鼓勵受害者面對欺凌不要退縮忍讓,也不要沖動報復,而要沉著、理智,在盡力保護自己免受傷害、少受傷害的同時,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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