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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10-21 11:56:4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推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推薦)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

  1、修理熱線值班是物業修理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必需喜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

  2、每天24 小時接聽報修電話,將報修內容準時通知到修理人員,并隨時做好記錄。

  3、接聽電話要使用文明標準用語,服務熱忱不講粗話。

  4、對修理服務范圍以外的報修,工作量小、便于處理的,通知修理工盡快解決。對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處理,可以向用戶做合理解釋,或者讓用戶直接和工程部經理聯系。

  5、負責做好修理材料的驗收、保管和發料工作,負責在每月初將上一個月材料的`進、出、存狀況統計后,分門別類報綜合管理員。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2

  《員工手冊》主要闡述員工在公司工作中會遇到的一系列勞動權利、勞動義務以及聯系方式問題的解答,即作為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身份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這方面,員工通過《員工手冊》的學習,可做到無師自通,了解公司的概況和作為員工所擁有的權利及應盡的義務。

  《員工手冊》的制訂有二方面的依據。第一是依據《勞動法》;第二是依據物業管理工作的特點。其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總經理致辭;

  2、公司簡介;

  3、公司組織系統及主要部門結構的圖示說明;

  4、勞動條例;

  5、員工福利;

  6、員工守則;

  7、獎勵與懲罰;

  8、安全消防;

  9、附則。

  下面是xx物業管理部《員工手冊》中有關工作守則的節錄。僅供參考。

  示例:

  員工守則。

  (一)管理人員須保持制服整齊清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必須嚴格遵守大廈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大廈管理人員應事先取得大廈負責人同意,而大廈負責人之請假則需獲得公司負責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務,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詢問,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示,并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匯報。大廈員工須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物,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臺風襲深期間,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堅守崗位,并按照公司所頒布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必須遵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嗑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三)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配戴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須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需要維修的地方,并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臺風或雷暴豪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頒布之“臺風期間員工當值程序”上班,并按“臺風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依照《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及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

  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業主、業戶提供優質的服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維護社區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第四條業主、業戶應當尊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五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積極開展服務工作,弘揚職業精神,維護社區和諧穩定。

  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類型和業主、業戶需求,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并向社區居民公示。

  第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實行責任險、侵權責任險等保險制度,維護社區居民合法權益。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不得逃稅、偷稅、抗稅等行為,保證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

  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登記,持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開展合法的服務工作。

  第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設立健全的管理機構和組織架構,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科學決策,做好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進行人員管理,由專業人員負責招聘、培訓和調整從業人員,確保從業人員具有應有的資格和能力。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質量控制,定期對自身服務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保持服務水平的穩定。

  第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社區居民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溝通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社區居民的投訴和意見。

  第三章業主、業戶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業主、業戶享有在物業服務企業所提供的服務范圍內的各種基本服務,并向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繳納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業主、業戶有權對其所居住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有權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業主、業戶應當保持社區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不得損壞和污染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

  第十七條業主、業戶應當遵守社區的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十八條業主、業戶應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環境衛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項檢查和審批工作。

  第四章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修養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職業素養和服務意識。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和認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將現場服務情況及時匯報給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好服務工作,積極協調業主和居民之間的關系,解決矛盾糾紛。

  第二十二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保守業主、業戶信息和個人隱私,不得泄露和濫用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維護社區安全和諧,不得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發生違法犯罪行為,要立即報警。

  第五章違法行為和處理

  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和從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

  (一)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行為;

  (二)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

  (三)未按期繳納服務費用的行為;

  (四)損壞和污染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行為;

  (五)故意破壞社區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為;

  (六)干擾和阻礙物業服務企業正常工作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對于本條例未涉及的違法行為,應當由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予以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和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條例規定的各項要求,提高服務水平,打造和諧社區。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異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處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4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

  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溢,應當暫時將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廈的積水抽排出廈外;如水浸來自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廈首層;

  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

  小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 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筑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 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大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 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大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委會、派出所或業委會委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大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委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委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大會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 本規約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6

  一、著裝儀表

  1、工作或執勤時,必須身著制服,穿皮鞋,佩證上崗,制服不準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潔、平整,上崗前皮鞋要擦拭干凈,打好領帶,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懷、卷袖子、挽褲腿。

  二、行為規范

  1、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崗時姿態嚴整,保持立正姿勢,不得東搖西晃。不得坐臥、倚靠、打盹、吸煙、與人閑聊、吃東西、看書報、亂打電話和聽收、錄音機等;

  3、值班室內時不得躺臥、打盹、看書報、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兩、三人聊天;

  4、巡邏中無情況處理時不得進入住戶樓內,不得邊走邊玩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聊;

  5、不得脫離崗位,按照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站崗;

  6、不得睡覺;

  7、對住戶要有禮有節,熱情受理住戶各種問題,特別是夜間值班,對住戶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作好登記,

  三、日常管理

  1、不得遲到早退,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站崗或巡邏;

  2、認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和實物出入登記;

  2、嚴格執行對講機管理規定和警棍使用規定;

  4、做好本班崗亭的清潔衛生,不得隨意張貼、懸掛與堆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門崗值班室不得會客。

  四、罰則

  1、違反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第八點除外)、第三條的記行政批評一次,累計記批評五次(含五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2、違反第二條第八點的,第一次記行政批評一次,第二次記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辭退;

  3、本守則不盡之處,按《公司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值班管理規定

  1、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早班為:7:30-16:00,中班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公共秩序維護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并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征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7

  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解讀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屆人大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新規6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一、業主大會召開問題

  1、《規定》明確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后30天內,應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提交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建設單位未提供報告的,業主也可以向街道辦等自行書面提出成立申請。

  2、《規定》明確由建設單位承擔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所需的經費,并協助街道辦或鎮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3、街道辦或者鎮政府應當在接到書面報告或者請求之后30天內成立籌備組。

  二、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業主委員會成立規定

  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規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積比例預留未開發物業的委員名額,以保證后期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物業更換問題:舊物業被炒,2個月內須交接撤出

  1、《規定》明確,對物業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加強信用評價和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對違法違規嚴重的`物業企業要列入警示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的物業服務競標。

  2、對那些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者業主大會表決“炒掉”的舊物業,《規定》明確,舊物業應在合同終止或者決定之日起60天內撤出服務人員,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同時移交有關資產、物品和費用。

  3、拒不撤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列入警示名單,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依法吊銷或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

  四、物業經營收入須在顯著位置公示

  1、《規定》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扣除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經營收入的30%。成立業委會后,具體管理成本與經營收入比例由業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約定。

  2、新規實施后,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公共收入將重點列入主管職能部門監管。新規明確,扣除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應存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的支出。

  3、《規定》還要求經營收入的收支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和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業主可以進行監督。

  4、專項維修金屬業主所有。首期專項維修金由建設單位按照造價計算的投資總額的2%,在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劃入專項維修金專戶,并按棟(戶)建賬。

  五、物業違規管理規定

  1、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一旦違反規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還將列入警示黑名單。

  2、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一旦發現違章搭建、裝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響相鄰權的問題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報告后,對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將書面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供水、供電單位應當配合,暫時停止供水、供電直至業主或者使用人改正違法行為。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8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二、嚴禁占用、堵塞小區內的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平安疏散口,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設備及防火開關。

  三、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急品。

  四、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危急作業應由管理處批準,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嚴禁將煙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終離開離間前,檢查并保證全部火源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六、盡量避開讓(兒童)、老人單獨在家。為保證平安,如有需要可與小區物業管理處聯系。

  七、各住戶必需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準時報警,并在保證平安的狀況下幫助滅火工作。

  綠化管理制度

  一、愛惜小區的花草樹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便侵占、破壞公用綠地,不準攀爬搖擺樹木及建筑小品、損壞花草樹木等。

  二、嚴禁踐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養家畜和寵物。

  三、對花草樹木要定期清除雜草、防治病蟲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傷殘枝等,更換已死苗木,按期澆水。

  四、不得往綠地上扔廢棄物和傾倒污水等,不得有樹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鐵絲及繩索晾曬衣服、被褥等。

  五、不準在綠地或綠地兩側設置營業攤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轉變綠地用途;不準因利用住宅開設食雜店而使綠地遭到損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經營者負責。

  六、不準在綠化范圍內通行、停靠車輛,堆放物品。

  七、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廣告)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9

  一、保安員崗位管理規定:

  1、加強提高各方面素質。

  2、熟悉小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的安全防范。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匯報。

  4、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5、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6、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7、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管理科報告。

  8、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9、不得在住宅小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業主贈與的財物。

  10、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11、驅趕物業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12、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訪客進入小區應出示證件,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小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著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4、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注明交接情況。

  三、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1、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2、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包賠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3、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包賠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4、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5、治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并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公司或廣大業主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公司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管理處的所有保安人員。

  第三條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思想業務素質過硬,自覺維護物業轄區內業主或用戶以及設施的安全,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負責物業轄區門口及自己職責范圍內的秩序,發現有人進行危險活動要及時進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員內部管理規定

  第五條保安人員每周應進行開會小結,總結本周工作,對下一周工作內容進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簽到記錄以及會議記錄。

  第六條保安人員擔負著維護物業治安的義務,因此,工作安排上應有嚴格規定。保安人員請假1日以內,必須由所處崗位的負責人審批;請假1日以上,3日以內者,應報由保安主管批準;超過3日,須報經分管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保安人員請假超過1日以上者,應事先與其他保全人員協商頂班,并上報批準。

  第八條保安人員請假須續假時,應當及時告知并得到批準后方可續假,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照情節輕重作出處罰,并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保安人員值班室、宿舍只準張貼公司統一制訂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范、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第十條桌面保持干凈整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桌屜里物品擺放有序。

  第十一條宿舍的地面、門、窗應保持干凈、無塵、無明顯污跡,床鋪上的被子、枕頭必須擺放統一

  第三章保安人員儀表規定

  第十二條注意儀表,制服要勤洗勤換,保持整潔,待人接物有禮貌。

  第十三條統一著裝,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飾物,留長發、長指甲和蓄須;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

  第十四條言談舉止文明、大方、得體、態度和善、精神飽滿。

  第十六條保持值班室、住宿處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十七條執勤時不準喝酒。

  第十八條不準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利用娛樂之便賭博或變相賭博。

  第十九條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第二十條自覺接受業主(住戶)的監督和投訴。

  第二十一條做到微笑服務,對待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對業主(住戶)反映的情況不推諉、不回絕。

  第二十二條禁止其他有損保安人員形象的行為。

  第四章保安人員交接班規定

  第二十三條接班保安人員要做好更換制服工作,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上崗領班要召開班前會議,布置當日工作。

  第二十四條交接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記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員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條交接時,先查明下崗人員的手持對講機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及時上報,然后進行崗位遺留問題的交接處理及記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條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第二十八條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并通報批評。

  第五章保安人員獎懲規定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獎勵。

  1.拾金不昧者。

  2.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

  3.積極協助當地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為搞好物業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顯著者。

  5.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6.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集體”。

  第三十條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懲罰。

  1.對公司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3.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

  4.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頂班者。

  5.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6.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7.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收看電視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

  8.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者。

  9.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12.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13.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14.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條根據第二十四條中所列情節的輕重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對于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保安人員巡邏簽到規定

  第三十二條巡邏路線的制定。巡邏路線及巡邏工作職責由經理制訂,巡邏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邏力量和人員,并對巡邏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三條巡邏人員要做好各處角落的檢查工作,做好簽到記錄,為下一批巡邏人員有據可循。

  第三十四條巡邏力量的組織。保安主管根據巡邏路線、巡邏密度、巡邏的內容確定巡邏組的配合、巡邏人員的搭配、巡邏人員的編組,分白班,夜班兩班。夜班每組必須兩人以上。

  第三十五條日常巡邏路線

  1.整治亂停亂放,確保停車秩序,保持道路順暢。

  2.認真查看各條巷道的公共設施是否完整。

  3.細致檢查各處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巡邏要求

  1.上崗前檢查和配帶對講機,夜間巡邏根據需要還須配帶械具。確保器材完好,接受領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邏路線和當天工作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按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巡邏,作好巡邏記錄和到位點簽到記錄。

  3.發現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用對講機與監控室報告,并采取措施嚴密監視。

  4.夜間巡邏發現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時處理,采取臨時性措施,又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和落實。

  5.巡邏時有禮有節,規范服務,文明執勤。

  6.下崗前檢查器械使用情況,寫好工作記錄和交接。

  第三十七條檢查

  1.保安主管在每個巡邏班次時間內檢查不少于一次,每責任區提查一次,班長會面檢查不少于兩次,保安主管對夜間崗必須進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須檢查各管理處巡邏隊員巡邏棒的使用情況以及巡邏棒的數據。

  3.凡檢查巡邏棒數據發現漏檢情況的,依照班次檢查按漏檢一次罰款兩元。

  第三十八條收發、保管。由保安主管負責每周收發簽到表或者巡邏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門處理并且打印出有關巡邏數據進行查核。

  第三十九條責任。隊員如果丟失或損壞公司財物一律按原價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一)門崗保安員職責

  1.著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于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5.嚴禁收買、推銷、小販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內,不準裝修隊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6.禁止2.5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各責任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各責任區內的樓宇,通道,停車場,綠化地,車輛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當班時間內對本區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管好進入責任區的車輛,保持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有序,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已上防盜鎖;注意司機和車輛在開車前有無異樣,發現可疑立即查證,以確保安全。

  3.負責責任區內的清潔、綠化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各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5.負責責任區內裝修施工人員管理。裝修材料不準隨意堆放,在規定時限內不準施工,防止影響其他住戶休息;余坭、裝修垃圾要及時清走,不準放入垃圾桶內。

  6.負責接受業主投訴,收集業主(住戶)的意見,及時通知服務中心,主動熱情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監控中心保安員職責

  1.監控室值班的保安員要全面熟悉監控室內的設備功能和使用程序與方法,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負責對重點部位和可疑情況的電視錄象工作。

  4.負責錄象帶的保管工作。

  5.負責查出報警位置,及時調動保安員現場查看并處理。

  負責接受白天和夜間業主的投訴,并及時通知有關專業組進行處理,積極主動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業主(住戶)反映的。有關問題要主動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爭取盡早解決。

  7.做好資料保管,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不準向無關人員談及監控室的運作情況和值班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工作。

  (四)巡邏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按規定巡邏路線和規定時間巡查所轄物業,留意治安消防情況,并作好記錄。

  2.負責查詢可疑人員,及時將推銷及閑雜人員勸離轄區內。

  3.監督檢查業主(住戶)裝修現場的治安消防情況,及時處理違章裝修。重大違章裝修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4.負責巡查轄區內設備房、公共設備設施和清潔綠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

  5.負責頂替需要短時離開崗位的保安員。

  6.負責巡查停車場治安、消防情況。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停車場保安員職責

  1.維護停車場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導車場的流量,保證交通暢順,協調和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2.提醒業主(住戶)或客人離車前關好門窗,帶走車上貴重物品,作好巡檢工作,保證車輛安全。

  3.嚴禁裝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勸阻超高、超長車輛進入車場。嚴禁車輛亂停亂放。

  4.車場內出現治安糾紛或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疏導和處理。

  5.認真按規定巡查車場車輛、消防設施及衛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一級匯報。

  6.認真、如實作好值班記錄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熱愛本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石家莊保安公司負責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牢固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的服務宗旨;和“忠誠公司,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

  三、堅持原則,明辨是非,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如發生火災、盜竊、兇殺等突發事件,保安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應急處理并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本小區物管站和轄區派出所。

  四、堅持預防與打擊處理相結合,進行經常性治安防范巡視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物管站。

  五、嚴禁外來閑雜人員進入小區,來訪人員必須登記,準許后方可入內。

  六、對進出車輛和停放車輛要嚴格管理,統一指揮,嚴禁亂停亂放;石家莊保安公司未經登記允許不得進入小區,嚴禁貯裝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七、做好各項登記及交接班記錄。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關部門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在公司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小區內住戶的人、財、物的絕對安全,為小區內的業主創造的一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環境。

  1、組織、布置、協調好保安部門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區樓層的安全設施、設備。配合、協助公司物秘部負責搞好接待、解決和處理好住戶所提出的問題或投訴。

  3、制定、執行和落實好公司關于安全方面規章制度,并負責督促和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處罰提供切實可靠的依據。

  4、如發生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必須到現場指揮,當好上級主管處理好事故的參謀。如公司主管不在時,先調動人員處理事故,防止事態的擴大和發展,事后上報公司主管。

  5、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石家莊保安公司負責對小區住戶進行法律知識、安全常識的培訓。

  6、部署、督促、檢查下屬的工作,檢查和總結保安的全面工作,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終的總結、表彰、處罰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講務實、講策略、重實效,帶領全體保安人員,圓滿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0

  一、制定設施設備維修保養月、季、年計劃,負責實施。

  二、按計劃組織安排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保養。

  三、與供電、供水、電梯、發電機廠商等部門保持聯系,及時處理故障等。負責小區有關設備的年檢。

  四、維修人員值班和零星維修。

  五、組織設施設備的突擊搶修。

  六、建立小區設施設備和工具臺帳及管理。

  七、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防隊長職責

  一、負責制定小區安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管理小區安防人員,包括值勤安排、內務管理等。

  三、負責安防人員的培訓,包括消防培訓。

  四、負責組織、檢查小區安防的值勤和巡邏,包括夜間。

  五、負責小區車輛停放管理。

  六、負責編制小區治安突發事件和火災處理預案。

  七、負責治安和火警事件的處理,重要事件立即報經理。

  八、定期組織小區安全檢查,包括消防檢查。

  九、負責安防員的.考核,向經理提出獎罰方案。

  十、公司安防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1

  物業管理系統

  (1)安全規定

  1.非社區家庭不得隨意進入社區。訪客必須在看門人處登記,如果他們同意,他們可以進入。

  2.裝修施工人員進入社區,并獲得物業管理處簽發的臨時許可證。

  3,住宅單元的機動車應當發給卡登記制度;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機動車不得停放在居民區。居民車輛只能停放在社區的地下停車場。

  4.如果家庭搬家很大,如果搬走了貴重物品,他們必須由居民陪同搬出社區,并配合保安人員記錄物品,姓名,家庭住址等的數量,以便他們可以在將來檢查。必須以書面形式列出姓名,數量,所有者的房間號,身份證號碼,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簽名確認以刪除該項目。

  5.當公安,消防,交通,醫療衛生領域出現緊急情況時,物業經理和居民有義務積極配合,維護社區的安全和穩定。及時采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通知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社區和財產管理辦公室頒布的規則和條例,以阻止和阻止不遵守該制度的居民。

  7,居民應“看好自己的大門,管理自己的家庭,保住自己的家園”,增加自我保障意識。

  8.居民應該勇敢地停止和報告破壞公共秩序并造成隱患的人。

  9,社區經營戶應當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服從物業管理辦公室管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2)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愛美化,不摘花,不踐踏草坪,不破壞樹木。

  2,關心公共設施,不要拆除,弄亂,建造,弄亂,保持社區干凈整潔。

  3,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食品商店不應扔垃圾,傾倒污水和排放其他污染物。

  如圖4所示,社區中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可能產生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別是嚴禁在晚上10點至早上8點之間制造各種噪音,違者有權進行干預并采取必要措施。

  5,社區各類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禁止,整理,整理。

  6,不要在家中使用燃煤采暖,供暖,餐飲設備。

  (3)衛生管理條例

  1,請自覺維護社區的公共衛生,不要吐,扔掉果皮,紙屑,煙頭等,不要高空拋物線,不要在建筑物,樓梯等公共場所的公共通道內堆垃圾,放物品。

  2,垃圾袋裝,放置在垃圾收集點,以便及時收集和清理。

  3,不要將垃圾,塑料袋等雜物放入廁所或下水道。

  4.不要飼養家禽,牲畜和高大兇猛的動物。寵物必須遵守相關的政府規定,不得影響鄰里的其他地方。隨著寵物在社區中散步,它不會污染環境。寵物受到主人的傷害。

  5.居民不得在走廊和公共場所處置垃圾。

  如圖6所示,社區中的任何公共場所都不應該被涂抹,涂鴉或不加區別地張貼。違法者負責清潔和涂裝費用,并暴露在公告板上。

  7,商業網點不得在公共場所,在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場所擴大營業場所。

  8,提醒進入社區的親友,遵守社區管理規定,維護社區清潔。

  9.物業管理處負責社區的垃圾清除和消毒工作,積極配合環境衛生,衛生防疫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衛生宣傳,讓每個人都喜歡清潔而且所有這些都是衛生的。

  (5)停車管理規定

  1,住宅停車場,用于購買(出租)停車位供家庭使用,所有外國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嘈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

  2,長期停放地下停車場的住宅車輛必須申請車輛停放卡,一輛車和一張卡,卡進出;臨時停車必須登記,臨時車輛停車卡批準后,卡出入,離開時返還卡。

  3.租用固定停車位的車輛應停放在原地。租用非固定停車位的.車輛應由保安人員按順序停放。停放在臨時入口區域的車輛的停車場。

  4,停車場24小時值班并記錄,嚴格按照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設備。

  5,停車場應保持衛生環境,停車場內沒有停車位,客人,飲酒,睡覺,下蹲,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如圖6所示,車輛進入停車場并被禁止鳴喇叭,速度限制為5 km / h。

  如圖7所示,禁止車輛停放含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車輛;

  如圖8所示,車輛必須進出車輛,注意前后車輛之間的距離,并且不得妨礙其他車輛進出和使用其他停車位。

  9.停車場的保安人員應仔細檢查車輛類型,車牌號碼和車輛是否有鎖定或外部損壞,并通知車主問題并進行登記;

  10,車輛停放后,車輛主要取走車上的物品,鎖上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風險自負;

  11,汽車主要關注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如果意外損壞,需要根據價格進行補償。如果造成嚴重事故,將承擔責任;

  12.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主要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車費標準支付;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導停放停車位并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如果車主意外丟失車輛通行卡,他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相關信息。核實后,應支付卡的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應重新發卡;

  14.如果車輛在停車場受損,原則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嚴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提出索賠,值班保安應與物業公司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于非法駕駛和停放車輛的所有者,管理員有權采取警告,罰款,拖車和其他處罰,并由業主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負責。

  (6)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反分裂”的原則,實行綜合管理和集體防治。

  2.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居民對消防安全的認識。

  3.物業管理辦公室定期檢查,維修和維護社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和設備,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的待命狀態,并將檢查報告給公司備案。

  4.嚴禁將危險品車輛帶入社區,教育兒童不要在社區玩耍。

  發現應該及時救出最初的火災。如果情況嚴重且難以消除,應立即撥打“119”尋求幫助,幫助維持火災秩序,配合事故發生。

  6,自覺遵守電氣安全使用規定,不能拉臨時電氣線路,禁止擅自拆除,更換燃氣(燃料)設施和用具。

  7,遵守市政府有關規定,掀起煙花爆竹,防止火災隱患。

  如圖8所示,對于室內裝飾,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以防止火災事故。

  9,不要讓香煙被拋出窗外,未熄滅的火不得倒入垃圾桶。

  10.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關閉或堆放碎片。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物業,是指房屋和與其相配套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市房屋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區房屋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2、規劃、土地、建設、城管、價格、民政、環保、水務、工商行政管理、園林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協助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配合調解處理物業管理中的投訴,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

  4、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管理委員會按照本條例關于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管理職責的規定,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業與前期物業管理

  第一節物業管理區域

  第五條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遵循相對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則,并考慮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以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宗地圖用地范圍線為準,一個項目視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規模過大、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個自然街坊或者封閉小區的,可以分別劃分為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二)分期建設項目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項目,其配套設施設備共用的,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三)已建成、共用設施設備比較齊全、相對集中的項目,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第六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三十日內,按照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并將劃分方案報送區房屋主管部門;區房屋主管部門認為符合第五條規定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在有關圖紙上予以注記。

  1、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經備案的.物業管理區域向物業買受人明示。

  2、老舊城區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建成居住區需要實施物業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征求業主意見后,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報區房屋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節附屬設施設備的配置

  第七條新建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無償配置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包括物業服務企業辦公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配置物業服務用房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的要求執行;沒有規定的,配置物業服務用房的建筑面積不低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物業服務用房應當具備水、電等基本使用功能,有明確的座落、房號,并且具備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條件。

  開發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方案中應當注明物業服務用房的具體位置。

  物業服務用房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專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第八條新建物業內的供水、供電、供氣等計量裝置應當實行專有部分一戶門號一結算表,共有部分獨立計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環衛、郵政、通信等設施設備的配置應當符合物業使用的基本條件。

  第九條新建物業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與房屋套數的最低比例標準,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核定。

  第三節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條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并與之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物業所在地區房屋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一)投標人少于三人;

  (二)多層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五萬平方米,或者單棟高層(含小高層)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三萬平方米,或者多層、高層混合物業總建筑面積少于四萬平方米。

  招標人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十日前,持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向物業所在地區房屋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并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設施設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收費起始時間、合同終止情形等內容進行約定;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3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山東萬眾物業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山東萬眾物業有限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

  裝束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凈;進公司須戴工作證;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嚴禁無故曠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許代別人簽到;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小區設備和設施:

  設備、設施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注意整理整頓;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嚴禁對小區內的設備亂涂、張貼;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服從上司的命令:

  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嚴禁在花園內吸煙;不準喧嘩、賭博;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4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七、資金支出、收入必須以票據為準,經經理簽字后方可入帳,否則無效。嚴格登記出入各種票據編號,用完后及時收回。

  八、會計負責記帳,出納負責現金保管,實行帳目、現金兩分離制度。

  九、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請銷假制度。

  十、參與收取各種規費和領導指定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5

  一、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5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大廈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大廈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管理辦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管理辦主任,詳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組長簽名后上報。如組長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管理辦主任,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動、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當值組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儀館。

  (8)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由保安組組長協助調查處理。

  (9)保安組組長在接報突發事件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并拍照留證。

  (10)保安組組長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大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辦主任。

  2.斗毆等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最快的方式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大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大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組和電梯公司。

  (2)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4)組長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5.水浸處理程序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大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大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大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大廈的積水抽排出大廈外;如水浸來自大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大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大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大廈首層;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大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大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大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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