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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1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安檢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組織做好營運車輛的例檢工作。
2、嚴格按照營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逐項對營運車輛證照(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情況、車輛技術狀況等進行安全檢查。
3、對車輛進行例檢,對不合格的及時組織整改并將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4、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有與準駕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
3、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征,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在發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做好車輛證照、車輛技術性能的自檢,及時進行維護、修理。
4、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5、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⑴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⑷保持車容整潔。
4、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檢方可出車。
5、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駕駛員職業道德規范,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指揮燈信號、交通管制以及現場公安交警的指揮,嚴禁超速、超載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7、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結合重大節假日、季節轉換、重大運輸保障任務不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從業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4)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從業人員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簽訂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內到轄區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6)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各崗位從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在崗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或影響安全的行為,嚴禁脫崗。
4、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安全例會由單位負責人負責召集。
3、安全例會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
4、例會內容:
⑴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勢、會議、文件精神;
⑵聽取各部門、有關崗位的工作匯報;
⑶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⑷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⑸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5、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⑴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⑸其他安全內容。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可每月或結合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5、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公安部門的年檢和運管部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按期進行二級維護,按期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4、嚴禁任何人對車輛進行改裝。
5、駕駛員要做好車輛例檢工作,不帶故障上路。安檢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6、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7、車輛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車輛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九、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2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 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三條 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并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 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 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 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 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 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范圍和方法,經總經理審核后,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采購。
第十一條 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并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于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并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條 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3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4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臺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并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后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臺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后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并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后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群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后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并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后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干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系。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并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臺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周召開一次項目、機臺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并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并進行。
生產企業員工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經理、廠長是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第三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條、公司設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責任人,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第五條、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
第六條、各企業對“三來一補”企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任,要敢抓敢管,不能無原則放任告遷就。簽約時要定明凡外商人為造成我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各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應接保險要求購買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
第八條、落實防火措施:
1.辦公室、工廠、倉庫和宿舍樓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業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
2.辦公樓、工廠、倉庫和宿舍樓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工廠、倉庫未落實消防措施的,不得開工、使用;
5.進行明火作業(如電焊等),應先報領導批準,同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6.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準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拾建筑物;
8.宿舍與生產廠房及倉庫應分開,保持安全間隔,嚴禁混雜在一起。
第九條、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接駁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室、集體宿舍和生活場所使用電爐;
3.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第十條、落實防盜措施:
1.工廠、倉庫、辦公大樓應投有門衛;
2.財務室、保密室、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3.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鐵閘鐵窗,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4.公家財物不能隨便亂放,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5.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下屬公司、企業可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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