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規章制度(優)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規章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保密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職工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遵守保密法,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按照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則,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圍
(一)審計工作中涉及的被審計單位需要保密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處有關領導干部的尚未核實的違反法紀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三)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對外公布的審計事項、審計情況、統計資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機關尚未公布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況。
(六)計算機內存儲的涉密文件、資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會議記錄、工作記錄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業秘密
審計工作中,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公開的事項,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散。審計工作,被審計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商業秘密,要嚴格依照有關法規規定予以保護。
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現場保密工作規定,妥善保管審計筆錄、文件、資料、軟盤等,把保密工作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四、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不記錄。
(二)不準在私人通信和普通電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國家秘密。
(三)不準攜帶保密文件、資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四)不準私自啟封、復制、使用、存放、銷毀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組織隱瞞失、泄密事故。
五、因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失密、泄密事件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保密規章制度2
近日,針對昌吉回族自治州保密局在20xx年自治州開展專項保密檢查情況通報(昌州保委發[20xx]6號)中指出的問題,昌吉州疾控中心認真對待,正視存在問題,采取四項措施確保保密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第一、研究整改措施,積極進行整改。
根據《20xx年自治州開展專項保密檢查情況通報》的文件精神,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針對保密檢查中存在的涉密隱患和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認真查找原因,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積極進行整改。
第二、強化措施,加強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針對整改通知中存在的涉密文件資料管理不規范,未能嚴格執行涉密文件的'清退、銷毀規定的問題,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分析研究,從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了新的規范要求。修訂完善符合中心實際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各類保密防范措施,落實領導責任制,責任分工明確。并按照保密安全設施配備要求,中心購買了密碼柜,改善了儲存涉密文件的安全條件。及時購買了“五本”,按照公文處理要求,規范了涉密文件收文、辦文程序,確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規范管理。
第三、加大保密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保密意識。
認真組織中心干部職工學習掌握《保密法》和各項保密規章制度以及保密知識技能,組織涉密人員進行保密知識問卷答題活動,制作了保密知識宣傳版面。
第四、提高保密技術水平,加強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按照有關保密管理規定,根據中心實際情況,加強涉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建立了涉密信息設備臺賬,準確界定了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和處理文件的內容對涉密機、非涉密機和互聯網用機進行分類管理。嚴禁非涉密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加強移動存儲介質及其它涉密載體保密管理;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規范信息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間傳輸。
保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網和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和公司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是指本公司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為實現信息的國內外交流,同國內外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相聯接。
第三條凡進入國際互聯網的本公司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公司保密工作委員會主管本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制度
第六條涉及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第七條涉及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經審查、批準與境外特定對象合法交換的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八條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要做好保密審查。保密審批實行部門管理,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建立健全上網信息保密審批領導責任制。提供信息的單位應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審批制度。
第九條凡以提供網上信息服務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聞媒體上已公開發表的,組織者在上網發布前,應當征得提供信息單位的同意。凡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
第十條凡在網上開設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的單位和用戶,應由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明確保密要求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有涉密信息,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公司保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一條公司網上用戶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和公司機密信息。
第十二條公司互聯網用戶,應當把保密教育作為國際聯網技術培訓的重要內容。各單位用戶用戶協議和用戶守則中,應當明確規定遵守國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的條款。
第三章保密監督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有主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負責本部門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監督、檢查保密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對于沒有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或責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亂,存在明顯威脅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安全隱患的單位,公司保密工作委員會有權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將停止其網絡連接。
第十四條各單位主管保密工作領導和管理人員,應當加強對本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檢查,杜絕各種泄密行為。
第十五條公司國際互聯網用戶應當接受并配合公司保密工作部門實施的保密監督檢查,協助保密工作部門查處利用國際聯網泄露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違法行為,并根據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刪除網上涉及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
第十六條公司國際互聯網用戶,如發現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有泄露或可能泄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向公司保密工作委員會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保密工作委員會接到舉報或檢查發現網上有泄密情況時,應當立即組織查處,監督有關單位立即刪除網上涉及國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同時,保存好原始記錄,以備立案調查。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商業秘密的范疇
(一)技術秘密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設計、電路設計等各類設計圖紙及設計說明、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制造程序、制造工藝、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等技術資料。
2、術項目調研報告、可行性報告、調試報告、測試報告等技術信息。
3、項目進展報告、質量反饋、投訴處理等質量控制相關數據及文件。
4、研發日志、實驗數據、實驗結果、樣品、樣機、模具、模型等中間過程產品和文件。
5、技術培訓資料、操作維護手冊、技術說明書等技術說明性文件。
6、其它與生產、開發、技術相關的、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二)經營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決策、經營品種,與經營相關的管理策略、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訣竅。
2、相關合同、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
3、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4、公司會議記錄中的秘密事項。
5、公司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品供應和銷售的客戶名單。
6、財務預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及各類統計報表。
7、公司員工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內部文件和資料。
8、法律事務中有關公司商業秘密的事項和仲裁、訴訟中的有關事項。
9、其它與經營和管理相關、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四、商業秘密資料的保密管理
(一)公司商業秘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四個保密級別
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商業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4、“內部”是不宜公開對外的,公開后會對公司的形象、權益和利益產生不利后果的公司一般文件、信息和材料。
(二)密級的確認
商業秘密的保密級別,由接受或發出該商業秘密的部門的第一負責人確定。一經確定,應即時在相關商業秘密的載體上明示其密級及保密期限。
(三)需進行保密管理的商業秘密資料的保管和借閱及檢閱
1、有商業秘密及其密級都必須在A部門登記備案,機密及絕密資料則必須提交A部門密封后統一保管,秘密和內部資料則由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保管。
2、所有商業秘密資料僅有被授權職員才有權取閱。申請借閱機密和絕密資料,必須填寫申請表格并交部門第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向A部門辦理借閱手續。絕密資料借閱期限不得超過X天。特殊情形需報批準。
3、凡在公司對外交往與合作過程中,需要提供公司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資料的,應事先報部門第一負責人批準。
4、A部門應定期檢閱商業秘密資料是否已過保密期限,對臨近保密期限的資料,會同提交該保密資料的部門決定是否延長保密期限或將該資料內容公開或刪除該文件。
五、辦公區域及實驗室保密管理
(一)員工進入辦公區需佩戴工牌。
(二)在具備合理懷疑理由前提下,公司有權對出入包裹進行檢查,員工有義務進行配合;非因執行職務需要,不得將非私人物品帶出辦公區域,一經發現,視情形嚴重,對違紀員工作出相應紀律處分。
(三)外部人員來訪,被訪者應在指定洽談室接待,非有必要之理由(例如外賓參觀、審計師作審計等)不得進入辦公區:
(四)實驗室安裝門禁系統并定時更換密碼,非相關人員嚴禁進入。
(五)實驗室用品和設備應有專門責任人負責保管、清點,不能遺失,設備報廢應有確認的銷毀記錄。
六、泄密補救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本部門第一負責人;部門第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作出處理,以免商業秘密進一步泄漏及損失的擴大,并對相關人員給予懲罰或獎勵。
七、保密協議
員工入職時須同時與公司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協議內容與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八、責任與賠償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處分;并根據公司損失狀況,要求違紀員工向公司作出相應經濟賠償:
1、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已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3、未執行相關保密措施,而有可能造成泄密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辭退,并根據《員工保密協議書》約定支付違約金;并根據損失情況,要求違紀員工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制度的。
3、竊取公司商業秘密的。
九、附則
(一)本制度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在一定時間內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二)本制度所稱的泄密行為是指:
1、使公司商業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商業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可能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規章制度5
一、根據《保密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組織和工作制度,開展相應的保密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設立xx市xx局保密委員會,負責對xx局系統(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實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員會由一名局領導任主任,成員包括辦公室、行政處、監察室、對外處、規劃計劃處的負責司志,并實行按業務線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保守國家秘密和內部工作秘密的領導。
(二)組織和領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保密工作活動,實施保密法制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辦理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的審批工作。
(四)確定本系統各單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崗位責任制,負責對涉密人員的審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保密組織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門交辦的保密工作。
(六)負責對夕、宣傳資料的保密審查。
(七)組織對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計算機系統和機要通信設備的保密技術防范。
(八)監督和檢查本部門、本系統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九)負責查處系統內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四、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二次會議,傳達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指示,通報保密工作清況,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年度對保密工作進行總結。
五、保密委員會主任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系統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負責審批保密工作計劃和總結。
(三)負責組織本單位、本系統的保密檢查工作。
(四)負責向上級保密組織請示匯報工作。
六、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主任開展保密工作
(二)負責組織完成本單位和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負責保密宣傳教育、培訓的組織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辦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員會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職權范圍負責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請示匯報保密工作〕
八、保密領導人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保密法規,組織指導、協調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確定密級的工作。
(二)按照本級保密審批權限,做好定密的審批工作。九、保密責任人的主要職貴:
(一)負責對本處室、本業務線的人員進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員熟知有關保密工作的法規制度和保密知識,增強保密觀念。
咬二)對本處室、本業務線業務涉及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負責確定具體的秘密事項并制定專項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計算機信息網絡及各和技術設備的專項保密管理工作。
(二)對本系統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術問題提出保密要求,從技術上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專職保密員負責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機關各處室設兼職保密員一人,具體負責本處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員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要求,經常宣傳、檢查、督促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二)負責木部門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國家秘密載體(包括文件、資料、圖紙、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門保密工作的具體計劃和工作總結。
保密規章制度6
一、監督檢查對象
師所屬各單位
二、監督檢查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對執行保密法律法規狀況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方式
師保密局對師屬各單位以實地查看、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保密管理自查自評工作考評標準》實施監督檢查。
五、監督檢查程序
書面通知各單位自查,師保密局按照檢查要求、考評標準進行檢查、考評、意見反饋。
六、監督檢查處理
實施檢查后,應當出具檢查意見,對需要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保密規章制度7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后,由辦公室蓋印后按發文范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游、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涉密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涉密會議和重大涉密活動要明確保密范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并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涉密事項。
6、對重要會議內容和群眾涉案事項的情況不得在任何場合泄漏,如發生丟失、泄密事件,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7、機關印章由專人管理,用印必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保密規章制度8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保委關于“保密工作科學化”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特制訂本局機關保密工作制度。
一、強化組織領導。
從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出發,局機關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為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保密工作,并落實一名兼職保密人員從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局領導班子成員全部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并填寫《黨政領導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情況檢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十條保密守則,履行七項保密工作職責。
三、加強宣傳教育。
積極參加“保密法制宣傳月”的各項活動,組織機關涉密人員除進行在崗保密教育外,還要參與保密部門舉辦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保密紀律等專題教育培訓;并把保密教育納入機關工作人員學習的重要內容,增強做好保密工作的責任意識。
四、搞好文檔管理。
切實加強對文件制作、收發、傳遞、閱辦、存儲、銷毀等各個環節的管理,重點落實對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傳遞簽名登記和回收制度,并按《xx市涉密載體回收銷毀制度》的規定及時處置。同時,搞好文件整理、歸檔工作。對機關的所有文件按有關規定區分和確定永久、長期及短期等類別,并建立臺帳,實行分類管理。
五、規范信息發布。
嚴格管理互聯網上傳信息,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上傳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國家秘密、工作秘密與敏感信息不違規上傳到互聯網和政務外網,并做到上網時按規定配備和使用保密技術檢查軟件和防范設備。
六、加強工作秘密管理。
對于非國家秘密,但屬于局機關內部事項、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內劃清界限,責任落實到位,嚴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組織檢查整改。
定期開展機關保密工作檢查活動,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好保密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八、搞好上傳下達工作。
加強與保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互相交流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積極完成保密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九、開展調查研究。
不失時機地組織調研活動,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進行探討研究,并及時上報保密工作信息;同時注意積累資料,建立機關保密工作資料臺帳。
十、嚴格督查考核。
將本制度列入機關崗位責任制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檢查監督,實行年度考核,確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實。
保密規章制度9
一、責任單位
區委機要局、區國家保密局
二、責任人
分管機要保密工作的副主任
三、值班制度
1.全天候值班制度。不分工作日和節假日,機要室每天24小時連續運轉,確保隨時對各類信息和情況作出反應。
2.正副班制度。擔任正班的同志除正常值班之外,還擔負著中午和晚上的值班任務。擔任副班的同志協助正班值好班及處理其它事務,確保機要室不空檔。
3.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嚴禁遲到、早退,如有違反,追究值班人員的經濟、政治責任。對當班未辦完需下一班值班人員辦理的事情必須交代清楚。
4.通信制度。值班人員必須高效、準確、規范地使用各種值班通信設備,并確保值班通信設備暢通。不得使用值班電話聊天,或無故造成通信設備長時間占線。對非值班人員使用值班通信設備的,須先征得機要室負責人同意。
四、電報辦理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在收到電報后15分鐘內給對方回單,否則視為缺崗。
2.收發電報必須按照收發電報登記本逐項登記清楚。
3.重要內容及特急以上的電報,必須向機要室負責人報告,對于發預警通知的電報,機要室負責人必須坐鎮指揮。
4.一般電報3天內辦結,加急電報2天內辦結,特急電報1天內辦結,特提電報即接即辦。提高警惕,加強責任,杜絕延辦、漏辦、錯辦等事故的發生。
五、內務制度
1.各人辦公桌必須保持整潔,文件資料等不得擺在辦公桌上。
2.值班的同志負責每天把辦公室抹、吸、掃、拖一遍,并整理好內務,確保辦公室整潔、美觀、有序。
3.嚴禁在機要室會客,除區委領導及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外,其他任何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六、保密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新時期保密工作的指導思想,加強保密宣傳教育,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上級有關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斷增強保密觀念。
2.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
3.嚴厲禁止用機要通訊設備上互聯網。
4.加強機要文書管理。文件管理要有專人、專室、專柜。嚴禁將機要文件放在領導辦公室過夜,嚴禁攜帶秘密文件外出。
5.開展經常保密檢查,總結推廣保密工作先進經驗,及時查處失、泄密事故,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處理一起,推動保密工作健康發展。
6.加強保密業務學習,定期或不定期地辦好保密干部培訓班,提高保密干部的業務水平,做好依法定密工作。
7.健全保密組織,明確區直部門和鄉鎮專職或兼職保密員。
8.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保密法規,遵守保密規定,增強保密觀念,支持保密工作,切實擔負起區級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所要求的職責。
保密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保安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第四條公司保密的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元以上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書面形式簽訂,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2。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保密協議的期限;
4。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5。違約責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第二十條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非高級員工不實行“競業禁止”制度,不簽訂《保密合同》,但對有證據表明侵犯本公司技術及其他商業機密,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實行保密保證金制度,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按每月工資的10%提取“保密保證金”,由公司專戶存放,公司按銀行同期利率向保證人支付利息。保證金連續提取超過5年的不再提取。保證人離職或退休,并簽訂《保密合同》,三年內沒有違約的,本息返還保證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規章制度11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保密工作,經常組織學習保密法規,增強保密意識。
二、單位印制秘密文件、資料要經主管領導審批,并標明密級、發行范圍、印制數量。秘密以上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妥善保管。銷毀時要逐件登記,經領導批準,并有2人以上監銷。
三、外出工作需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經領導批準,且妥善保管,確保材料安全。絕密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確需攜帶的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四、翻印、復印上級下發的秘密、機密文件,須經發文單位或本委領導批準。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拿到社會上去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管。絕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復印。
五、加強對密碼電報的統一管理,確保密碼安全。嚴禁自行復制(印)密碼電報。摘錄密碼電報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機要信件或平信郵寄密碼電報。禁止將密碼電報原文印成文件下發。禁止攜帶密碼電報外出工作。回復密碼電報堅持“密來密去”的原則,禁止密來明去,明來密去或密電來電話復。
六、不得用明傳電報傳發秘密事項。
七、不準在無保密設施的有線或無線電話談論秘密事項。
八、禁止在公共場所或與無關人員談論國家秘密。
九、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向新聞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開報道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項、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關數字。對正在辦理的事務,不得告訴無關人員,不得公開報道。
十、對境外記者的電話采訪,一律拒絕。邀請境外記者進行采訪,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接待外國和境外人員,應明確介紹口徑、參觀范圍和路線等,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十一、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會議文件、資料,防止泄密和丟失文件、資料。絕密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所接觸的本單位或者外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寫成稿件向公開發行的報刊投稿或者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十三、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危害。 凡違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保密規章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學校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共國家民委黨組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發〔xx〕x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保密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國家秘密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全校師生員工要不斷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保密法律法規和學校保密管理制度,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杜絕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 學校保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要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章 保密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保密委員會,在上級保密部門的指導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黨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學校保密工作,組織審定學校保密規章制度,審查審批學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項,指導、協調、監督各單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條 學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設在學校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學校保密委員會有關保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以及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負責涉密文件、資料的接收、保管、傳閱、使用、歸檔、銷毀等工作。
第六條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各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資料(含復印涉密文件)的領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 保密事項范圍
第七條 保密范圍包括上級機關及有關單位發給學校的秘密文件、電傳、資料等。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第八條 學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項應按照有關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規定執行:
(一)中央領導人來校視察及來訪的高級別外賓未公開的活動安排;
(二)中央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校講話、報告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和其它規定不準擴散的重要內容;
(三)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的不宜公開的重要情況和問題;
(四)有關組織、人事、教學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項;
(五)涉及學校要害部門、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項;
(六)涉及國防科研項目的秘密事項;
(七)處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項;
(八)全國各類考試和學校考試試題(卷)及標準答案要點;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項目。
第四章 定密工作
第九條 定密工作是指學校依法對工作中所產生或派生的國家秘密事項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觸范圍,對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和變更接觸范圍或者解密工作的總稱。
第十條 凡學校各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產生或派生的各種屬于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圖片資料、音像等,或屬于國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載體的事項,均應納入定密范圍。
第十一條 凡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根據定密工作程序規定,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報學校保密委審批,確定涉密事項的保密等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
第五章 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 涉密人員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學、科研、生產、管理等工作中,經常接觸、知悉和掌握國家秘密事項崗位工作的人員。按照其掌握國家秘密重要程度劃分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員。
第十三條 涉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組織人事部門應會同保密部門依據相關保密規定對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審查,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規定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檢查。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上崗前應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自覺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監督檢查,嚴格遵守有關保密法規和規定,不泄露、不傳播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的安全。
第十五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時應提前做好調整安排,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簽訂保密承諾書,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六章 文件、資料保密
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是指記錄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以下簡稱涉密文件)。內部件是指不屬于國家秘密,但不宜公開的內部資料和文件。
第十七條 學校黨政涉密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歸檔、銷毀等工作,由學校保密辦直接管理。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涉密文件、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傳遞、移交等工作。內部件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擅自公開。
第十八條 涉密文件的制作、收發、傳遞、承辦、借閱、復制、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十九條 向校外傳遞涉密文件應通過機要傳遞。確因工作急需隨身攜帶機密、秘密級文件、資料或密品時,須經保密委主任批準,方可辦理登記手續;攜帶絕密級文件、資料時必須兩人以上;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場所和辦理私事。
第二十條 承辦涉密文件必須及時辦理,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個人承辦的涉密文件必須及時清退。涉密文件閱讀需要在機要文件閱文室進行,閱文時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 密級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復制,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后復印,復印件視同原件一樣管理。
第二十二條 保密辦負責全校密件以及內部件的銷毀工作。由保密辦具體組織實施,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銷毀,更不得當作廢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銷毀由保密辦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載體銷毀中心統一銷毀。
第二十三條 通過非公開渠道或特殊手段獲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按提供該密件的部門的要求確定,或由最初使用該密件的部門、單位確定。
第七章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各項涉外活動,應在批準的范圍內進行。對尚未批準對外開放的部位或項目確需對外開放時,應報保密辦審核,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方可開放。
第二十五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國家秘密事項時,有關業務部門應會同保密辦事先擬訂安全保密方案,規定保密紀律。保密辦應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 參加外事活動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時,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保密辦備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七條 涉密人員因公出境,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保密辦等按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并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員因私出境,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八章 辦公設備和網絡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所稱辦公設備是指計算機及存儲介質、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碎紙機、照相機、攝像機等具有信息存儲和處理功能的設備。
第二十九條 未經加密的辦公自動化設備,均不得傳輸、儲存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信息、文件、資料。
第三十條 涉密計算機必須與互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物理隔離,并設置開機密碼、用戶密碼、屏幕保護密碼。嚴禁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第三十一條 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存儲涉密信息的便攜式計算機應同涉密文件一樣管理。
第三十二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各單位建立網絡信息發布審查機制,遵循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 存儲或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維修應以不泄露國家秘密為原則。當計算機出現故障,廠家上門維修時,管理人員必須在場監督。如需送出維修,必須對硬盤拆卸進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維修。
第三十四條 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電子載體應及時銷毀,嚴禁將涉密辦公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維修涉密計算機、制作涉密光盤、銷毀涉密電子載體必須在本單位內部進行或到四川省國家保密局指定單位,非定點單位不得承擔上述三項工作。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要嚴格敏感資料數據信息在線傳輸管理,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嚴禁通過各類網絡傳媒、論壇,互聯網電子郵箱,QQ、微博、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網盤、云盤等網絡存儲服務,普通手機、固定電話等談論、處理、傳輸國家秘密或內部敏感資料數據信息,防止發生失泄密現象。
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條 保密要害部門應當是各單位內部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最小行政單位或其絕大多數內設部門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行政單位或涉及絕密級項目和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保密要害部位應當是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密品的專用、獨立、固定場所。
第三十七條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確定,由保密辦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初步意見報校保密委員會通過,并報有關上級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 學校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調入人員的審查工作,對不適宜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人員及時調離。保密辦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人員調入和調離工作。
第三十九條 學校保密委員會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指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開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條 保密要害部位(部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保密工作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配備必要的保密防范設施與裝置。要把保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結合本業務工作制定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并建立嚴格的保密工作責任制。
第十章 宣傳報道和涉密會議管理
第四十一條 擬公開宣傳報道、展出的事項,主(承)辦單位的領導負責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事項,除經上級主管業務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批準外,不準利用公開的報刊、廣播、電影、電視、錄像、展覽等進行宣傳報道。
第四十二條 內部宣傳報道和展覽,不得涉及絕密、機密級事項,涉及秘密事項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審查同意,進行非密化處理后,才能宣傳和展出。
第四十三條 召開涉密的黨政及其他會議,主辦單位要根據會議的涉密情況,規定與會人員范圍,明確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條 其他重要的涉密會議,主辦單位會同保密部門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會議密件應有專人管理,會議結束時要認真清理清退。密件傳遞、攜帶按本規定第十三條辦理。
第四十五條 凡召開涉密會議,不準使用無線話筒和手機,不準使用非保密本記錄涉密內容,不準將涉密內容向無關人員泄露或擅自擴大傳達范圍。涉密會議不得錄音,如需錄音,須經會議主管領導批準。大型涉密會議應使用移動通信的干擾亂器。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四十六條 凡嚴格遵守保密法紀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績者;凡能及時糾正他人違反保密制度行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黨和國家利益遭受損失者;凡堅決同出賣黨和國家秘密的行為作斗爭,為保護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貢獻者,學校對單位及個人給予先進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發現、發生失泄密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及防范措施,將損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時間向學校保密委員會報告。學校保密委員會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調查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保密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及時評估失泄密影響及后果,積極采取補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失泄密責任。
第四十八條 保密工作納入各單位以及教職工年終考核內容之中。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不嚴格執行失泄密報告制度或故意隱匿不報,以致影響查處工作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由學校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保密規章制度13
第一條總則
1.為保護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辦法。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二條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眉、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辦法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條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第四條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辦法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五條附則
1.本辦法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規章制度14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要求,特制定xx農業大學教務處試卷保密室管理規定。
一、試卷保密室工作人員選聘條件
1、堅持原則,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工作負責;
2、身體健康;
3、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試的教務處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和xx農業大學保衛處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試卷保密室人員配備
保密室設負責人兩名,一名為教務處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處領導,另一名為教務科工作人員。同時,設值班巡邏人員四人(不含試卷保密室負責人,且學校保衛處至少2人)。
三、試卷保密室使用要求
1、保密室為社會考試專用。非社會考試期間,可用于其他考試試卷的保密。保密室防盜門配置兩把鎖,其鑰匙分別由兩人保管;
2、自試卷運抵保密室起,教務處和保衛處必須安排人員晝夜值班巡邏,并有詳細的值班巡邏紀錄;
3、試卷接收和發放應當面清點試卷袋數量,核實科目,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履行交接手續,填寫接收和發放記錄;
4、試卷保密室在存放試卷期間進行全天攝像監控,監控資料由保衛處至少保存到考試結束后半年;
5、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應接受上級教育考試管理部門、公安及保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試卷保密室工作人員值班紀律
1、值班期間嚴禁在試卷保密室會客、吸煙、飲酒、或開展其它與試卷保密工作無關的文娛活動;
2、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卷保密室;
3、不得將試卷保密室的'鑰匙轉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4、拒絕他人索用試卷保密室門及鐵柜的鑰匙,拒絕他人代領試卷;
5、發現可疑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上級報告,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保密規章制度15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檢查。
二、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保密紀律,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和處理國家秘密;不在沒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國家秘密;不通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電報、郵政、電子設備傳遞、擅自翻印、復印秘密文件;不準任意攜帶密件外出,避免丟失、被竊。工作人員調動時,要及時辦理密件移交手續,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開具有一定密級內容的會議,會前要對會場的錄音、擴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禁止使用無線話筒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四、會議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資料嚴禁亂發,會議上的`講話未經領導本人同意不得隨便印發,召開帶秘級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管理處理秘件,需要發文的要通過機要發送。
五、秘書在起草文件時,如涉及到保密內容的文件不論是草稿,還是正式文稿,應標明秘密字樣,不得擅自抄錄和摘記秘密文件資料,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電、資料。
六、在印刷秘件時要進行登記,嚴禁個人保留和抄錄外傳。
七、在機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術防范設施設備,確保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
八、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收發涉密文件有登記,查閱涉密文件檔案有手續,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檔案,涉密公文辦完或檔案查閱后,要及時整理立卷、歸檔。
九、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沒有存檔價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經過鑒別和主管領導批準,才可定期銷毀。
十一、一旦發生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認真查處并采取補救措施,分析原因,總結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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