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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飯店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飯店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飯店規章制度1
本飯店不僅是工作的地方,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也是一個大家庭、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必去服從本店規章制度的安排,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自己本職工作、為了更有效的工作特做了此項規定,即本店的員工守則: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上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10:00~11:00)
2、工作要服從上級安排,認真工作,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
3、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申請,方可請假。
4、如要離職,應該提前一個月向老板說明。
5、不準在工作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工作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以免打擾到在坐的客人。
7、要愛護本店財物。
8、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在和諧融洽的氣氛中工作。
9、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最新飯店規章制度2
1.制定目的
規范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范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類型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雇離職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后,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簽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簽核→離廠
4.3離職移交
離職人員提出《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移交。
4.3.1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直屬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無適當的接收人,應暫由該職務的直屬主管進行接收。
4.3.2移交人與接收人在辦理職務移交時,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3.3各項移交,由各部門經辦人員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簽核即可,必要時需填寫《工作移交清單》。
4.3.4離職人員原職務上的、代管的或正辦理中的工作、文件資料(公司規章、公文、報表、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
4.3.5對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離職人員需向接替人或有關部門交代清楚。
4.3.6離職人員原領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應交還有關部門。
4.3.7移交手續未完備前,應保留移交人當月薪資,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則上上述移交應于1~3日內辦妥。
4.3.9移交手續(或移交清單)應由直屬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要求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者,應由責任人負責追索。
最新飯店規章制度3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入職程序
本店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熱衷于服務事業的應聘者,應遵循:
1、應聘者須向公司如實提供下列材料:
①個人簡歷;
②學歷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相關職業等級證書;
④健康證明;
2、由經理組織面試工作,擇優錄取。
3、試用期內如有隱瞞事實、行為不良、服務水平欠佳、有重大過失行為、有犯罪史或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可隨時停止聘用,予以解雇。
二、薪金待遇
1、試用期1至3個月,試用前7天為試工期,本期限內任何原因離開不計工資,超過7天不到15天的只發放工資的50%,在試用期內,視其工作表現和能力發揮,可由經理決定縮短或延長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錄用。
2、工資結構:基本工資+提成+獎金。
3、薪金調整原則:本店對于工作表現優異、品質優良者提供加薪的機會。對不能勝任本工作崗位屢犯輕微或嚴重過失的人員實行薪金遞減,充分體現“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三、辭職及辭退程序
1、辭職程序:員工提前30天書面申請,經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后開始生效,員工無論以何種理由辭職,必須嚴格按照本店規章制度在原崗位工作,直至最后一個工作日,才能辦理離職手續。如未按此執行,則視為自動離職,服裝押金及工資將彌補因其職位空缺所帶來的損失。
2、辭退程序:
①員工如違反本店重大或嚴重過失的相關規定,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處分,甚至辭退。被辭退的員工扣發15天工資作為培訓補償費。
②如因員工能力不足難以勝任本職工作或本店有重大經營調整,可勸退員工,不扣除任何費用。
第二章獎懲條例
為維護本店和全體員工的正當利益,本店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即:
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小過即改,即往不咎;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一、獎勵條件
1、代表公司參加全國、省、市舉辦的比賽獲得優異成績,為公司贏得榮譽者,獎勵100-500元。
2、見義勇為,保護公司財產,生命安全,有特殊功勞者,報總經理晉升工資或特別獎勵。
3、工作中周到熱情,細致溫馨,使客人非常滿意,制作的菜品得到顧客表揚并成為本店特色菜者獎勵50元。
4、拾金不昧,拾到客人丟失的物品上交或歸還失主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5、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被公司采用,公司將視具體情況予以相應獎勵。
6、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員工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獎勵50元。
7、勇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另:未列入獎勵辦法的其它表現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獎勵。
二、考勤制度
(一)曠工
1、遲到、早退、脫崗超過1小時,不滿4小時者視為曠工半天。
2、曠工工資計扣辦法:
曠工者本人日工資標準×曠工天數×33、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押金,無工資。
4、凡曠工者均取消本月公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遲到
1、遲到工資計扣辦法:遲到10分鐘內(含)者扣罰5元;遲到11-30分鐘(含)者扣罰10元;遲到31-59分鐘(含)
者扣罰20元。
2、全月累計遲到5次(含)以上或全月累計遲到時間超過1小時(含),追加扣罰1日工資。
(三)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由主管部門同意,否則以曠工論處,病假需有縣級醫院以
上證明。
2、不得稍假,電話請假,短信請假,違者認定為曠工。
(四)全勤獎勵
每月出全勤者,補發本人日工資標準,凡當月有遲到、早退、脫崗者均無全勤獎。
(五)離職
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呈交部門經理,經公司同意方可離職。
三、獎罰制度
(一)勞動紀律
1、上班時間看書,看報等與工作無關的罰10元。
2、上班時間或非當班時間在營業場所吸煙、吃零食、偷吃原材料或客人剩余菜品者罰20元。
3、在經營場所與他人吵架、斗毆者,視情節嚴重處罰100-500元,或開除處理。
4、所有員工不得在包房看電視、睡覺,罰20元。
5、服務過程中未用托盤的,罰5元。
6、擺臺不標準,餐具不整齊、不干凈,口布不潔、不整,椅子不對位的罰5元。
7、收尾不到位,急于要求檢查下班的罰10元。
8、餐中骨碟內骨渣超過盤的二分之一;煙缸內超過三個煙頭;未及時撤下空菜盤的;上菜不報菜名;沒提醒客人帶好隨身物品的罰5元。
9、點沽清菜品或斷檔菜品者罰5元。
10、保潔衛生不合格,上班休息的罰5元。
11、不開單,私自拿酒水除賠償損失外另罰10元。
12、買單未提前核對賬單出現差錯罰10元。
13、客人入座無人理會的(當區服務員)罰10元。
14、上午11點,下午18點檢查衛生,未做完并未及時站位的罰10元。
(二)儀容儀表
1、儀容、儀表不附合要求的,罰5元(如指甲、頭發、工裝等)。
2、在公共場所挖鼻孔,掏耳,或依或靠,手插入褲袋內行為散漫者罰10元。
3、不按服務程序操作,操作不規范者,罰10元。
4、餐廳內托盤落地,酒瓶倒地,操作過重的.,罰款10元。
5、站位東倒西歪,打哈欠,做不規范動作,扎堆聊天者,罰10元。
6、上班時間帶手機,罰款20元。
7、客人離座時,未提醒客人帶好隨身物品罰款10元。
8、開例會交頭接耳、東張西望、竊笑、站姿不正確的,罰10元。
9、上班時間走路懶散、奔跑、哼小調、大聲喧嘩的,罰10元。
10、下班后無故在營業場所逗留者,罰款10元。
11、上班時間偷吃東西、吸煙、接打私人電話者,罰款50元。
12、以去洗手間或取貨為由延誤工作時間者,罰款50元。
13、搬弄是非,破壞團結者,罰款50元。
(四)禮貌禮節
1、沒有用熱情和規范的語言迎送客人者,罰款10元。
2、對同事不禮貌,搞小圈子,挑撥離間及中傷同事者,視情節輕重罰10-100元,或開除。
3、在服務過程中沒有微笑、禮貌用語不到位,罰款5元。
4、對公司領導或同事不禮貌者,視情節輕重罰50-100元,嚴重者開除。
5、過路時見客人或同事不打招呼者,罰款5元。
6、工作時間發生口角的雙方各罰50-100元。
7、頂撞上司,不服從安排,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將開除。
(五)工作態度和工作責任
1、未經同意不按規定參加會議或培訓者罰款20元。
2、吧員未見單出貨,出錯貨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3、收銀員輸錯菜,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4、客人走后3分鐘內未及時關燈、空調、收桌或工作完畢后未關電源、水源的,罰款10元。
5、每天下班后,關好水、電、氣、油等。如發生事故當事人除賠償一切損失外并作開除處理。
6、拾到客人和同事物品不退者,以偷盜論處,視情節輕重處50-100元罰款或作開除處理。
7、偷竊公司物品,作開除處理,嚴重者報司法機關;蓄意毀壞公司財產者,除照價賠償外罰50元,蓄意毀壞通告、文件者罰款50元。
8、蓄意不軌,如偷錢,蓄意不找錢罰20元,嚴重者將開除。
9、倒飯、饅頭者罰20元。
10、客人跑單相關負責人七折賠償。
11、客人投訴,視情節嚴重處50-100元罰款,領班同罰。
12、管理人員對下屬有失職、放縱、包庇等行為;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罰款100-200元,并作開除處理。
13、傳菜員傳錯菜,服務員上錯菜,七折賠償。
14、抓菜員,多抓、少抓、抓錯,造成損失七折賠償。
15、餐前準備工作不充分,領班被罰10元。
16、對酒店經營項目不熟悉,不了解的罰10元。
17、收尾工作不到位,處罰10元,領班處罰20元。
18、客人喊時無聲,對客人服務不主動,不緊不慢者,罰款30元。
19、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貨物脫銷的,罰款20元。
20、私自處理客人遺留物品者或私拿客人酒水、飲料者罰款100元。
21、如客人還需添加菜品、主食,后廚面點值班人員早走者,一切打折,免單全額由值班人員全部負責,管理人員處罰50元。
22、超越權限,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造成損失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將辭退。
23、各崗位因交接不清,影響工作的罰款20元。
24、面點每天煮破水餃不能超過80個,超過者7折賠償。
25、制做的菜品不合格,七折賠償。
26、在工作中損壞餐具的五折賠償。
(六)環境衛生
1、部門環境衛生差,區域負責人罰20元,區域員工罰20元。
2、器皿洗滌,擦拭不干凈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3、開餐之前,各餐柜和臺面或地面,衛生間沒打掃干凈,相關責任人罰5-10元。
4、工作用具不按規定擺放或不干凈,罰款10元。
5、衛生檢查超過3處不合格的,罰款10元。
6、更衣室、宿舍不干凈所有人員每人罰款5元。
(七)其它
1、上班時間請假離開酒店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2、未經允許擅自離開酒店者視同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禁止員工私自會見親友,有特殊緊急情況者,經允許后到停車場接見。
4、在本店工作過的員工,經允許方可進入酒店或住宿。
5、員工離開酒店,應自覺接受保安檢查隨身攜帶的包裹。
6、各部門管理人員,每月有300元做為押金,如部門工作下降或一個月內出現5次重大失誤、投訴等,將從工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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