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李華嵐批準,1天以上的報牟世強或牟元成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上下班時間早7:30、晚5:00,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到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內勤人員)。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2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15天的基本工資。
五、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六、員工的考勤情況,由毛玲進行監督、檢查。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定,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七、公司全體人員要潔身自愛,不貪小便宜,嚴禁拿用或竊取公司內的任何物品。違者處以一千元罰款,扣發當月工資,并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2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商場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商場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商場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商場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商場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商場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商場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商場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商場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商場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商場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商場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商場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商場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商場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商場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商場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商場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商場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商場安排加班行為,由商場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3
一、考勤規定
(一)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兩種:
1、兩班運轉。每日工作時間為中午12:00—次日12:00。
2、高峰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中午12:00――0、00。
(二)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三)事假
1、員工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月累計達7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四)病假
1、員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視為自動離職。
(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加班。
二、公司考勤
1、考勤人員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2、考勤人員核對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3、每月月底統計當月公司考勤,下月5號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4、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5、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三、請假、調班、消假、加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1、員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2、員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3、員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主管,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5、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6、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加班,須事先填寫《加班登記表》,經部門主管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干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辦法及批準權限: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準。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準。
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準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
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準假。
6、請假者應在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后補辦手續。
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后,應向原批準領導銷假。
8、不按規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
9、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5
1、酒店各部門按定員標準配備兼職考勤員,具體負責部門考勤工作,做到記錄準確。考勤的期限以一個月為一個周期。
2、人力資源部是主管酒店考勤工作的歸口部門。負責制定和修改考勤制度,對各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幫助處理有關考勤方面的問題,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掌握員工的出勤狀況,按月填報出勤率報表,定期向酒店領導匯報。
3、酒店員工建立考勤卡,一人一卡,要求做到天天有考勤,月月有匯總。考勤卡當年部門內保存,次年送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員工辦理離店時,考勤應隨《離店通知書》一起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考勤內容有: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喪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哺乳假、調休等。
5、酒店實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在員工自愿的情況下,周六可加班,并按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在員工自愿的情況下,周六可加班,并按國家規定計發工資。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由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和特點決定工作班次,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后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報勞動部門批準后實行。
6、以下情況的處理:
(1)工作時間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各部門如在工作時間組織活動,須報酒店分管領導批準。
(2)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曠工包括: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不到崗者;不服從組織調動,擅自不到崗并停止工作者;假滿無故不到崗者。
(3)管理人員在工作時間因公臨時外出的`,部門正職須經分管領導批準;部門副職及以下管理人員須向部門正職請假;部門正職因公或因私外出四小時以上的需總經理批準;一般工作人員應逐級請假。并均應在部門考勤表上如實記錄。
(4)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請假的考勤憑證。急診可到指定醫院治療,取得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5)凡因病連續停工滿二個月以上的病假員工,確實需要停工醫療的,應憑指定醫院證明辦理續假手續,每次續假時間一般以一個月為限,并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的期限認定按照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規定》的精神辦理。
(6)員工加班一般應在第二天予以同等時間休息。如工作離不開,部門可在一個月內安排補休。
(7)員工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待批準后生效(特殊情況除外),審批程序按酒店規定執行。否則作曠工處理。請假歸來需向主管或部門經理銷假。
(8)請事假天數的審批權限按以下規定辦理。
1)部門經理可批準本部門員工請假三天;
2)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
3)部門經理請假,需報分管經理;并經總經理批準。
(9)酒店各部門經理要具體分管負責考勤工作,做到一級抓一級。主管、領班要天天查考勤,部門每月要做到檢查一次,人力資源部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10)凡因各類假期涉及工資、獎金的扣款標準,按酒店有關規定辦理。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6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完善生產秩序,加強工廠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規定。
二、工作時間:公司根據季節變化將上下班時間分為冬令時和夏令時,詳細以公司通知為準:早上上班時間:8:00;下午下班時間:4:30;加班時間:21:00
三、未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即是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超30分鐘按半天計算,遲到第6次開始20元每次(30分鐘以內)。
四、遲到4次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按第三條進展處分。
五、員工考勤以電子考勤為準,手工考勤為輔。手工考勤由門衛進展記錄,如遇特殊原因或當天某一時段忘記打卡,應在當天或事后以書面形式向門衛說明,并有廠長簽名證實,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因生產任務緊,需要加班,加班時間應到晚上21:00點,下午就餐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超過20分鐘按遲到處理。每次扣10元七、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鐘扣10元,連續早退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罰款50元,取消全勤獎。
八、未考勤、未請假、請假未被批準無故不到崗或忘記考勤未書面說明情況的`即是曠工,曠工半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0元,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此類推。
九、員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崗,須提前1天向車間主任或廠長請假,如遇突發事件、急事,來不及先行請假的,應在上班后1小時內與車間主任或廠長取得聯系,口頭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罰款50元。
十、病假、婚嫁、喪假、產假按公司規定執行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婚嫁必須有結婚證明;喪假必須有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喪亡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十一、員工有事需要請事假,請事假必須有請假單,并且有車間主任或廠長的簽字,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十二、員工當月請假一天,扣全勤獎20元、停發當天工資;員工當月請假二天,扣全勤獎30元、停發當天工資。員工請假三天取消全勤獎,公司因各種實際情況,當月工作缺乏26天,公司取消當月全勤獎。因生產安排不順待工休息超過3天(含3天)取消全勤獎。當天工資為員工的保底工資或員工的當月平均工資二者之間以最高標準扣罰。
十三、請假流程和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必須到車間主任或廠長處領取請假單。填寫完整,說明請假事由、請假天數報車間主任審核,然后報廠長審批。在完成一個考勤周期時交到財務部。
2、員工當月請假3天以內由車間主任審批,超出3天(含3天)由廠長審批。
十四、法定節假日公司假期有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國慶等節假日,有關放假規定,根據工廠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執行,以放假通知為準。
十五、本管理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廠部,修改、作廢有總經辦報總經理執行。
十六、任命汪志潮為工廠廠長,張淑妹為車間主任。十七、本管理規定之公布后執行。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7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8
工作時間
1、營業時間:9:00--21:00
2、各崗位上下班時間由各部門領導安排、通知。
3、每天早上9:10首先召開公司全體晨會,晨會結束各部門有需要可另行召開部門會議。
簽到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簽到登記制度,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簽到記錄考勤。
2、半天假上下班要簽到,否則視為遲到、曠工、早退。
3、上班簽到后擅離職守、無故不到者,當天作曠工處理,并受警告處分一次。
4、因工作安排外出未簽到或忘平到者必須填寫外出單并交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再交人力資源部核對簽字;
5、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簽到者,需填寫報備單(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簽字方可有效),否則視為遲到、曠工、早退。因個人原因忘平到填寫報備者,每月超過3次按請假處理。
6、公司活動或有特殊情況召集人員時,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曠工當月曠工人員或年累計達三次曠工者,給予除名處分并承擔相應罰款。
遲到
1、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且未請假者,視為遲到。
2、遲到時間在十分鐘以內者,扣除當天50%薪資。
3、遲到時間超出10分鐘者,扣除當天薪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
早退
1、規定下班時間未到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2、早退在10分鐘以內,扣除當天50%薪資。
3、早退時間超過十分鐘者,扣除當天工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公出公司員工因公外出,應在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親自填寫報備單,詳注外出時間、地點、事由及回公司預估時間,并通知人力資源部。
加班
1、根據各部門工作和經營需要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明細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報備。
2、加班指安排有關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上班者。
3、部門領導安排員工加班并通知員工,且報備人力資源部。
4、加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5、加班人員如不能按時加班,應提前告知上級領導,由上級領導安排其他人員負責代崗。
6、因個人工作沒有完成而導致的加班,將不計算加班費。
培訓
1、公司各部門日常培訓學習,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培訓內容針對本部門工作性質由部門領導自行安排,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完畢需提前報備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落實。
2、培訓期間必須保持安靜,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聽講,手機自動調至震動模式。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培訓,需提前報備并填寫報備單
4、無特殊情況、無報備者不參加培訓者扣除當天薪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
請假
1、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日未能出勤皆需請假。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表》,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請假者,于當天電話(或其它方式)告知上級領導,并于事后上班第一天(或假期內)到人力資源部補辦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未辦請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者,或假期已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或虛報假種者,均以曠工論。休息1、由于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2、員工的休息日由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3、部門領導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且報備人力資源部;
4、員工應當按照部門領導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5、員工累計調休時間不得超過二天,當月休息時間不得累計放在次月調休。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對于各項考勤的具體管理方法以及員工辦理各項假事手續的流程,制定統一的管理標準,以保證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總經理:對于本制度具有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執行部門,對全體員工各項假事進行備案登記。
3、各店長(店長):負責根據本制度對員工加班進行一級審核,對員工事假具有最終審批權,對員工其他各項假事進行一級審批。店面員工考勤實行店長負責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結果均需向人力資源部進行清晰、完整的考勤報備。
4、店面考勤管理員:負責店面考勤日常維護、數據采集、考勤數據的統計匯總,并負責確保考勤數據統計的真實性。
四、內容:
1、工作時間:
公司營運系統實行營運工作制,各店面根據自己的工作任務,制定與營運制度相符合的工時制度。
公司總部支持部門實行標準工時,早8:30—晚17:30周一至周五,各部門根據部門任務的周六日加班記存休。
2、休息時間:
⑴公休日:營運系統執行營運工時,總部支持系統執行標準工時。
⑵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家標準假期。
⑶公司給予員工的帶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動假:除公共和法定節假日外,公司每年還可能提供其他浮動假日,公司浮動假日需抵消員工的加班調休備案及年休假,公司將保留對公司浮動假日進行調整的權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認定的假期外,還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時間的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須按照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
3、各種類別考勤的說明
遲到、早退:
1、每月遲到或早退2次以內的,每次均在30分鐘以內的,一分鐘扣一元錢。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一分鐘扣2塊錢、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員工遲到、早退,主管上級應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到2次(含)以上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每年被警告處分2次以上的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將給予記過處分,并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病假:
1、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月度請病假不超過5天(≤2天)以上可提供2級甲等以上定點醫院的病休證明、看病記錄及診斷證明的,視為病假。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處理。
2、員工月累計病假超過5天(>5天)以上者,辦理病假手續,必須提供經公司指定的3級甲等或3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生診斷證明、病歷、處方、醫院收費證明、假條或住院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在試用期期間請病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病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持虛假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5、病假薪資計算標準:
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病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當月累計病假時間≤5天(含5天),且當年累計病假時間≤15天(含15天)時,日病假工資發放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X80%÷當月營運天數
注: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本公司注冊所在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事假:
1、員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時間請假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的,視為事假;
2、由于任何請假都將會影響到本人及其它部門的業務進展,因此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在工作時間內請事假。確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請事假者,必須說明請假事由。
3、在試用期期間請事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事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事假薪資計算標準:
已批準的事假,按日全額工資乘以事假天數扣款;
事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曠工:
1、以下情形視為曠工:
未按規定履行請假、外出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或拒絕工作者;
超假未按規定續假者;
工作時間開始后到崗者,而又未請假者;
因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正常工作者;
2、曠工3小時(含)以內的計曠工0、5天,3小時以上計曠工1天;
3、員工未經批準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而向員工支付的補償金。
4、曠工薪資計算標準:
1曠工一天按照當事人日全額工資×2倍進行扣款,曠工期間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當月曠工達五天(含),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總額,停辦當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初婚者給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條件的則給予3天婚假。
2、婚假應在婚姻登記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補寫申請報公司另行處理;
4、員工請婚假需提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公司同意,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資計算標準:帶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不能提交資料者按事假處理
產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國家享受產假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節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產假。
2、女性員工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年滿24歲已婚女員工初生第一個孩子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產假30天;
3、女性員工產假于預產期前15天可以開始使用,產前與產后連續計算產假天數;
4、女性員工待產期間進行孕期檢查,需出示正式的醫院證明,可視為正常出勤。
5、男性員工,配偶分娩,給予陪產假3個工作日
6、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1個月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員工如需休陪產假應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事發突然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應按照緊急事件請假的規定辦理。
8、產假薪資計算標準:
女職工產假按北京市相關工資支付規定辦理;
男性員工陪產假日工資=日全額工資。
產假需提供資料: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準生證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許申請喪事假;
2、本市員工喪假為3天。外省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必需的路程時間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處理,但其假期時間不計入年終事假統計中。
3、喪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4、員工請喪事假可隨時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最終由總經理進行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喪假薪資計算標準:喪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喪假天數。
6、喪假需提供資料:死亡人死亡證明,請假者與死亡者關系證明。
年休假:
1、適用范圍: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且仍在職的全日制員工。年假分為帶薪年假及獎勵年假。
2、休假天數:職工累計進入公司
已滿1年,年休假5個工作日;已滿2年,年休假7個工作日;
已滿3年,年休假9個工作日;已滿4年,年休假10個工作日;
已滿5年,年休假11個工作日;已滿6年,年休假12個工作日;
已滿7年,年休假13個工作日;已滿8年,年休假14個工作日;
帶薪年假最多不超過14個工作日。
3、獎勵年假:為了獎勵那些為公司服務年限長的員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0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五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5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二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20個工作日。
4、員工如有下列任一情況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羈押不能繼續任職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
3.以年度為單位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
4.未經公司批準,年休假不可以用于沖抵其他類型的假期,公司浮動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響本人及公司的工作進展。休年假前必須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及假期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6.年休假原則上必須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給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未休年假,為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從離職申請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則上不得申請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申請補休。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再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8.年休假薪資計算標準:年休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年休假天數。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僅適用于店面部門的普通級別員工和業務部門的普通級別職能崗位員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長、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市場銷售人員等崗位員工均實施目標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統計,不計加班工資(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員工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營運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如因個人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沒有按時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由員工自行安排,確保公司業務按期進行,此種情況不在加班范圍之內。
3、員工因公異地外出,如遇國家節假日或雙休日,如公司安排在異地進行工作,可視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間安排員工進行工作,視為異地休息,不做加班處理,但享受因公異地出差補助,具體處理辦法參加《差旅管理規定》。
4、店面申請加班應設立當次加班帶班人,由帶班人負責根據加班內容對加班結果、加班時間進行監督和驗證,經帶班人確認及店長簽字后,該次加班審批結果真正生效。
5、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加班備案的,待工作交接完畢后,公司可通過補休的形式予以補償;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6、加班薪資計算標準:
1、在每一個日歷年結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內所備案的加班如無調休,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按照如下標準進行加班工資的核算:
2、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公司將支付員工日全額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日常營運加班按照員工日全額工資的100%支付加班工資。
4、4假期審批權限:
4.4.1店長的假期審批權限:店面員工的所有假別,店長均有權審批。但年假、產假、婚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店長報批,由店長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進行審批。
4.5請假流程:
4.5.1辦理請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辦理請假手續的前提都必須是請假當事人店長已對工作進行了妥當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會因本部門員工請假的事實影響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既定的工作計劃;
4.5.1.2所有請假事宜均必須對上級領導說明真實的請假原因,不得以虛假理由請假;
4.5.1.3除病、產、喪假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假期外,當個人假期會影響到公司或部門整體目標實現的情況下,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況如店長未按流程報備總務部人力資源處則每次扣款200元處罰。
4.6考勤執行方法:
4.6.1員工上、下班均應及時報考勤,每月月底店長應將統計完的考勤經員工簽字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4.6.2未經店長或負責人批準實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當月工資時,當月考勤以經簽字確認的考勤表為準
4.6.4店長在報送考勤時,請一并提供員工請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的提交資料,無資料者,人力資源部一律按事假處理,后果由店長承擔。
4.6.5員工未按照公司規定的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其店長負完全責任,公司會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相應的處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與現行考勤制度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如本制度與其他制度中所規定的相關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5.2本制度XXXX年X月X日開始執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資計算口徑均為全額工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0
一、全勤及全勤獎
員工月內無遲到、早退、未經批準的.工作時間離崗、曠工及各種請假的、被認為全勤,并獲得當月全勤獎。
注:上述“遲到”指遲到次數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15分鐘。
二、休班
按照企業各崗位規定休班或補休.
三、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于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10元;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于1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20元;
遲到(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警告一次,處罰50元,元全勤獎;
一個月內遲到二次,警告一次,超過二次作記過一次處罰100元(不另收遲到罰金)。
四、曠工
未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經批準及無故在上班期間未經允許擅自離崗60分鐘(含60分鐘)以上者,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記過一次,處罰80元,曠工二次記大過,罰款300元,曠工三次除名。
五、請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長權限范圍2天,如需增加天數,需在向店長申請同時向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申請,休假員工無全勤獎。
2、病假
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書面申請,休假者無全勤獎。
3、探親假
工作滿一年,繼續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外地員工,可享受10天探親假,探親假期間無工資,有全勤獎。
4、各類請假須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以書面形式申請,不得以短信、電話、網絡或同事轉達等方式申請,請假申請須本人送上級主管簽署意見,不得由同事轉交(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交),否則請假人視為未請假,按曠工處理;準許者警告一次.罰款20元.
5、提前上崗或結束休假須履行銷假,經店長同意方可上崗,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愈證明方可銷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1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7)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8)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5、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2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xx,由xx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xx負責,xx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xx日前將匯總表報xx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xx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于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于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于60分或當月低于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一、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3
1、出勤要求
(1)全公司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XX本部員工實行指紋考勤,各分公司員工實行人工考勤(分公司經理須對所屬員工考勤負責)。
(2)員工因事、病等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報相關權限負責人審批,并將請假單交人事專員處備案;
部門負責人直接向總經理/董事長請假,然后到人事專員處備案。
(3)原則上提前請假,緊急請假需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填寫請假單,報各級權限領導審批后交人事專員處備案。
(4)連續請假天數超過7天,須總經理/董事長簽批。
(5)考勤負責人于每月工資發放前將制作上月考勤表匯總,交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進行結果運用(扣發缺勤天數工資,日工資=月工資/20.83)。
(6)病假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如住院證等),假期結束后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補齊,公司視為正常出勤,否則公司按事假進行處理。
(7)營銷代表、服務工程師考勤原則上按本制度執行。
2、出勤監管
(1)各部門負責人是該部門員工考勤的第一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須協助進行員工的考勤管理。
(2)考勤負責人將不定期對于公司員工出勤進行檢查。
3、懲罰措施
(1)對于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人員,罰款50元/次;對于不假不到者,按200元/天進行處罰。
(2)部門負責人包庇員工,一經發現,加倍處罰。
(3)對于曠工3日以上者,將做開除處理。
4、其他
(1)員工及配偶直系親屬喪假3天;
員工婚假7天,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5天(不含試用期員工且僅限于首次結婚,否則只休息1天),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產假按國家及寧波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婚假、產假須在假期結束后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住院證明/小孩出生證。
(3)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正常休假,公司根據經營情況安排值班。
(4)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天帶薪年假(可以不連續休假),兩次年假之間至少間隔一年;
年假必須提前申報且當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公司經營淡季(7、8、9月)休假。
(5)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4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即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5、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搐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6、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5
一、 考勤
1、工作作息時間為:8:00—12:00 14:00—18:00 2、遲到 10 鐘之內罰款 10 元,10 分鐘到 30 分鐘之內罰款 30 元。
30 分鐘以上扣 除半天工資。
二、 請假
1、工廠沒有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特殊情況請假事假期提前 3 天報公司批準。
病假開具醫院證明。
2、如果請假沒有公司批準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三、 流程
1、工廠所有工作事項及和各部門對接事項按照流程執行,不得擅自主張。
2、如果沒有按照流程執行照成工作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由團隊負責 20%的賠償。
主要責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給 30%。
四、 計劃
1、工廠要嚴格執行工作做計劃制度,做月計劃、周計劃及總結,并要求做執行計劃。
2、如果沒有做計劃第一次口頭告誡并罰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書面警告并罰款 300 元,第三次嚴重警告,并發款 1000 元。
五、 監管
1、工廠外發加工的產品執行時時監管驗收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嚴禁在最后完工環節發現問題。
2、如果做不到時時監管造成產品有質量問題或者是客戶不滿意,公司有權不支付產品加工貨款。
六、 預算
1、工廠在財務上必須做詳細的財務預算(包括日常辦公費用、加工費用、工人工資、機器設備及工具等) ,如有另行產品加工報獨立產品加工預算費用。
2、沒有做財務預算的一律不予報銷。
七、 報銷
1、工廠只對做財務預算的賬務進行報銷。
禁止報銷任何形式的接待費用(提供 員工餐) ,接待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各部分的相關業務人員自行安排接待方法,如果產品費用自行安排結算。
八、 方案
1、所有加工計劃工廠都需要上報可執行的加工方案,公司統一要求做三種可執行方案;分別為優先執行方案、 好執行方案和可執行方案。
每個加工方案需要工廠分析優勢劣勢分析的 相關報告。
(制作統一格式的表格)
2、如果沒有做計劃第一次口頭告誡并罰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書面警告并罰款300 元,第三次嚴重警告,并發款 1000 元。
九、 匯報
1、工廠對每日工作進度要在下班之前對上級領導以電話短信或者郵件的形式匯報并每周工作進度要向行政部備案,由行政部通告其他部門。
2、如果沒有做計劃第一次口頭告誡并罰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書面警告并罰款200 元,第三次嚴重警告,并發款 500 元。
十、質量
1、工廠所生產的產品 90%都要符合公司對其的質量要求。
2、如沒有達到 90%的加工費用有工廠團隊自行負責。主要責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給30%。
十一、外發工廠備案
1、 工廠要對每一個外發加工廠進行詳細的`備案,而且必選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數量來快速的開拓加工廠,保證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的加工。
2、 沒有按照公司要求的完成加工廠拓展工作數量少一家罰款 50 元;要求部合格者不計數量。
如果連續 3 月沒有完成從第四月工資起直接管理人處罰工資的 50%,分管領導處罰工作的 10%。
十二、保密
1、 工廠所有加工費用及委外生產工廠一律對外及各部門保密。
2、 如有泄密者公司一律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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