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2015年,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履職盡責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圓滿完成了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任務。2016年是我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建設國際商都的開局之年,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監督等方面也都有新舉措,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將會出臺,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等要開展專題詢問。
●對4件政府規章,67件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
●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95人次
●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規2件、修訂1件、廢止2件,開展立法調研4件
●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36項,開展專題詢問2次,對政府5項工作進行評議,對5件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代表提出的6件議案、617件建議全部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
●對同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20件建議,進行重點督辦
●開展9次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動,對代表提出的“加快隴海路高架橋地面層施工進度,盡快還路于民”等17件建議,進行面對面現場督辦
●對6件議案和20件重點建議的辦理進行全程監督
●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完成49項整改任務
審議地方法規5部
2015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具體實施辦法,全面修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
●制定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
●制定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
●修訂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廢止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廢止鄭州市農藥管理條例
經省人大常委會已批準并公布實施。
對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評議,提出了嚴格低保申報審批程序,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異等評議意見。
對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并開展專題詢問,對鄭州市鄭韓故城遺址保護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制定并修訂2件法規
●制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修訂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條例、鄭州市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條例、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開展立法調研。
對食品安全法等4件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對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執行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對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對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對河南省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航空港實驗區主導產業聚集發展、對外開放等專項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知識產權保護、現代農業技術推廣等專項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2016年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2015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查批準2016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草案);聽取和審議2015年審計工作報告發現問題整改落實、2015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市本級2016年財政收入預計完成情況、森林城市建設、公交都市建設等工作報告,對國際商都文化產業發展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聽取和審議城市精細化管理、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等專項工作報告。
●對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詢問
●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開展專題詢問
●現代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開展專題詢問
對打擊刑事犯罪、法律援助、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執行等工作開展評議。堅持3個月內聽取常委會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
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運行機制
改進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強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
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運行機制,提高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水平和工作效能。
【條例解讀】
非機動車治理要出大招了。昨天,鄭州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白紅戰提到年內要制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
【發布】
鄭州年內將出臺
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此前,據鄭州市立法部門一位負責人介紹,鄭州市電動車保有量現在保守估計有270萬輛,用戶多,問題也突出。
在沒有法律法規約束的前提下,數量眾多、任性的小電電闖紅燈、逆行、隨意停放、違規帶人,甚至出現酒駕。
在昨天的會上,白紅戰做人大工作報告,談及2016年的`主要任務時稱,要制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這也意味著,鄭州將對包括小電電在內的非機動車進行立法層面的治理,小電電等非機動車治理進入倒計時。
【建議】
違規超速行駛
發生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鄭州市政協委員、河南商報社總編輯關國鋒說,為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上牌勢在必行,但在相關條例制定時要遵循兩個準則。
一是方便。這就要求加密電動車上牌的機構布局,讓市民在社區或單位附近就可實現迅速實名上牌。二是免費。電動車上牌,涉及眾多鄭州市民,為推動相關工作開展應當為車主免費上牌。此外,為鼓勵車主主動上牌,可以考慮設立獎懲機制,規定時間內上牌的電動車,要予以獎勵;過時未上牌的電動車,應予以處罰。可實行過渡期管理措施,比如先設定不達標電動車禁行區。
上牌后的電動車應當設定最高時速,對于上牌時達標的電動車,后期進行改裝超速行駛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將其認定為機動車。
此外,對于電動車能否載人、載人數量,以及載物的重量、體積予以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電動車拼裝、加裝、改裝情況盛行,建議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打擊這一行為。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禁止在鄭州市區范圍內銷售,已購買的不達標電動車銷售者應予以退貨或更換。
政策制定后,為保證效果,一定要設立長效機制。建議公安機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建立協調配合的執法機制。
【其他建言】
電動車上牌后
要建立年檢制度
鄭州市政協委員馬海峰也提出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建議》。
目前,超標電動自行車大量存在已是不爭的事實,可給予超標電動車允許上路行駛2~3年的處置緩沖期。但須由公安部門直接發放牌照,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違章可查可究,安全上路行駛。
來自民盟的鄭州市政協委員也聯名建言,將“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納入強制險范圍。
這些委員認同關國鋒有關從源頭加強管理,電動車實名登記、上牌,對超重、超速電動車禁售的建言。建議加強非機動車駕駛人安全駕駛教育;建立電動車年檢制度。
延伸
鄭州市電動車治理這八年
2006年起,“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提上立法日程”的消息就不斷傳出。
2008年11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鄭州市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內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上路行駛”。
2009年4月,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召開座談會,就《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2014年12月,鄭州市公安局與鄭州市政府法制辦聯合草擬了《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案)》,并報請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研究通過。該草案明確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載人等方面的內容。
2015年6月,又有消息傳出,《鄭州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納入2015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