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務規章制度1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10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50元—200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300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0.5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0.5倍罰款。
11、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帳或未能及時入帳,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1倍罰款。
12、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10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財務規章制度3
1、組織領導集團公司的財務、成本、投融資、預算、會計核算及監督、財務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擬訂或規劃資金籌措和資本運作方案
4、組織擬定公司年度預算大綱及財務預算,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5、審核融資計劃,報上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6、組織編制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和會計報表等
7、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并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8、參與集團重大投融資決策,優化資本結構和資本配置;
9、負責上市主體在資本市場的.重要活動及項目,如投融資、兼并、收購等;
10、負責上市主體的市值管理,建立和維護好投資者關系。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條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遵循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帳分離、帳物分離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記賬人員應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三條財務公章由會計科科長保管,校長私章、財務處處長私章和出納員私章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時由分管人員審核有關憑證后親自蓋章,嚴禁他人代蓋。
第四條各種印鑒(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善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柜。
第五條所有銀行結算憑證,由會計科和結算部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規定領用并進行備查登記。
第六條按規定填寫或打印銀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審核后蓋章,裁下存根,將支票交給出納員辦理。支票使用必須進行登記并由蓋章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科長審核后進行備查登記,月末釘在最后一張記帳憑證后面,歸檔保管。
第八條所有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均由會計人員審核制單(輸機)后,交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銀行往來業務,在記帳憑證上要注明原始憑證字號。
第九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并與計算機打印出的當日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表核對相符。
第十條出納員無權編制或更改記帳憑證,無權勾對銀行帳,無權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十一條會計科和結算部指定專人負責銀行帳的勾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節表交科長審閱;對于未達帳項必須及時到銀行查詢并向科長報告。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超限額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會計科可與結算部聯合辦理現金送存業務。
第十三條大額存單由科長登記備查簿并負責保存;到期前應向處長報告,需要轉存的應及時辦理轉存。
第十四條科長要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限額的執行、帳款是否一致、對帳是否及時等現金管理條例的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當日憑證當日復核,科長應按順序號逐一復核當日記帳憑證;發現差錯,及時通知記帳(輸機)人員按規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復核更正后的憑證;復核后的憑證方可登記機內帳簿。輸機人員和復核人員須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第十六條對計算機上機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機房維護人員定期更換密碼,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由專人保存上機操作記錄。
第十七條會計科和結算部工作人員應避免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資產。非財務處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會計科和結算部的柜臺內。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財經大學財會檔案管理辦法》,及時整理、裝訂各類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并檢查有無缺損,然后交檔案室保管;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會計檔案;如需查閱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并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處。
財務規章制度5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賬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賬。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賬賬相符,賬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規章制度6
財務人員職責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崗位的責任制:
一、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2、負責指定本公司利潤計劃、投資計劃、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3、制訂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
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數據管理體系,以及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5、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總會計師責任制
1、按照《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政策、制度的規定,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進行會計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正確分配企業收益,協調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2、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⑴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⑵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⑶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3、協助本單位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以及基本建設投資方向等問題作出決策;參與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科研研究、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的方案的制訂和重大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的洽談、審查、簽訂工作。[找材料到 --網上服務最好的文秘資料站點]
審查并簽署單位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和會計決算報表。
審查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并參加會簽。
負責本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并就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培訓,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承辦主要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
1、在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和總會計師領導下,全面負責本企業會計機構的會計工作。
2、負責組織和實施制訂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如內部結算辦法,財務管理若干規定,成本核算方法,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管理辦法等)
3、負責組織實施月、季、年度財力收支計劃,層層落實與分解,并負責對執行的檢查與分析、建議。
4、定期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年度決算報告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并對上述會計報表、決算報告和有關資料所提供財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5、參加有關的生產經營、對外投資洽談合同的會議,提出財會建議,共領導決策參考。
6、實行會計監督,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對重大的財務收支業務應親自作不定期的抽查和復審。
7、負責檢查各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8、負責檢查各會計崗位履行職責的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9、負責對會計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和獎懲。
10、負責搞好同生產、經營、業務、采購、供銷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四、出納崗位責任制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⑴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及外匯管理規定,根據財務部主辦會計審核簽章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辦理款項的收付。
⑵在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秒個加蓋“收訖”、“付訖”戳記,并在登記后于次日將收付憑證還回財務主辦會計。
2、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帳
⑴在會計人員制證無誤的情況下負責現金收付業務,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每天結出余額與實存現金核對。
⑵按幣種和帳號分開設置并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出余額。
⑶辦理各種轉帳結算業務,根據會計師制證受理各種票據(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填寫進帳單辦理銀行入帳手續。根據會計師制證簽發各種票據辦理信貸手續,并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并負責對銀行對帳單,定期填報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⑴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誤,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⑵要保守保險柜秘密,保證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⑴負責登記各種票據領用登記薄(含票據名稱、號碼、領用日期、收款單位、付款用途和領票人等內容)。
⑵負責保管預留銀行印鑒中的任一枚印鑒(如銀行專用帳或法人代表名章)。
5、對于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必須嚴格管理并專設登記薄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五、固定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制訂固定資產目錄、劃分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核算依據。
2、負責審核訂貨合同、工程立項批準書等,做好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含購入、自行建造、其他單位投資轉入、融資租入、改建擴建、接受捐贈增加的固定資產)
3、負責審核批準文件,做好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含出售、盤虧、損毀、投資轉出減少的固定資產)
4、負責協調財產管理部門做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和對帳工作。
5、督促財產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六、流動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短期投資的核算
2、負責應收帳款(喊壞帳準備)的核算。
3、負責預付帳款的核算。
4、負責其他應受款的核算。
5、負責存貨的核算(喊原材料或材料物資、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6、負責待攤費用的核算。
7、負責處理財產損益的核算。
8、編制財務計劃,組織實施月度財務收支計劃。
9、負責資金調度,做到收支平衡。
10、核實資金定額,考核資金指標。
11、分析資金利用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七、損益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各項收入的核算。
2、審核各項收入的價格、銷售數量、確認收入入帳時間。
3、及時督促資金回籠,減少債權資金占用資金,防止壞帳損失發生。
4、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登記成本明細帳。
5、審查車間成本,考查成本指標。
6、編制成本報表,檢查半成品成本,保證帳實相符。
7、負責利潤的核算。
八、稽核會計責任制
1、負責審核記帳憑證(含所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
2、審核是否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及會計科目對應關系
3、審核摘要填寫是否規范、簡明扼要。
4、審核會計分錄借貸金額是否平衡。
5、審核記帳憑證所附原始憑證件數是否相符。
6、審核登記總帳和明細帳是否遵守記帳規則。
7、審核會計報表的勾稽關系,表與表之間是否銜接。
8、審核會計報表編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合理。
9、審核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
財務規章制度7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納稅申報管理
1.銷售負責人應根據業務要求,按時開具正式銷貨清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處罰措施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財務負責人要按時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報表。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財務規章制度8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財務流程: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就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記算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的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實際是地稅這一塊。就是提取稅金及附加、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后,編制兩個分錄。第一個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個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轉入后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計算方法,所得稅=貸方差額*所得稅稅率,然后做記賬憑證,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所得稅雖然和利潤有關,但并不是虧損一定不交納所得稅,主要是看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是正數,如果是正數就要計算所得稅,同時還要注意所得稅核算方法,采用應付稅款法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相等的,采用納稅影響法時,存在時間性差異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據總賬的資產(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短期投資等)負債(應付票據、應附賬款等)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的余額(是指總賬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記的數額)編制資產負債表,根據總賬或科目匯總表的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投資收益、主營業務附加等)的發生額(發生額是指本月的發生額)編制利潤表。財務流程。
5、其余的就是裝訂憑證,寫報表附注,分析情況表之類。
6、注意問題:以上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均在月末進行。月末結現金、銀行賬款,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財務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財務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1
一、財務管理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和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并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預算管理崗位
1、年末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下年預算(一上、二上)
2、年末開展調查研究,向有關部門征求對下年預算安排的意見,并進行分析,為校內預算做準備。
3、根據學校批準的方案,下達年度預算各項指標
4、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告
5、定期向各部門提供指標余額明細表,對超支單位應及時通知并停止報銷費用
(二)二級單位管理崗位
1、負責按照學校對各院系內部分配政策和資金結算要求,指導和監督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2、負責監督校內資金結算按期辦理,確保當年收入的實現,并做好輔助賬的紀錄。
3、負責監督后勤部門履行協議,保證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三)票據管理崗位
1、負責發票、收據購買、領用及核銷登記工作
2、負責辦理收費許可證的年檢、收費項目的申報、票據的年檢等工作。
3、負責審核校內收費項目,
二、綜合管理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及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并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文書、檔案崗位
1、負責日常文件收發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及處內報刊、資料及信件的投寄工作
2、負責統一領用處內辦公用品
3、建立文件檔案,編寫文件索引,保證文件安全,保守文件秘密
4、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保管、移交和院內外查詢
(二)綜合管理崗位
1、負責稅收、物價、財務檢查和審計等接待工作
2、負責全校財務崗位會計證的核發,配合人事部門做好財會崗位人員配備及業務培訓
3、其他交辦的工作
三、會計核算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并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的工作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出納崗位
1、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
2、審核現金收支憑證,每日登記現金日記
帳,并與電算化數據核對相符
3、保證現金安全,防止收付差錯
4、每日盤點庫存現金,日清日結
5、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
6、嚴格審核銀行結算憑證,處理銀行往來業務
7、每日序時手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8、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對外出借,為別的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9、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收據、保險柜密碼、印鑒、支票等
10、妥善保管收付款憑證,及時傳遞
(二)審核制單崗位
1、按照國家各項財經制度及學校各項經費報銷辦法等規定,嚴格審核各項經費收支業務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合理,對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
的憑證,應退回經辦人員補辦手續或拒絕支付。
2、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規定的會計制度及電算化軟件的要求,選擇正確的'會計科目,及時輸入電腦,打印出記帳憑證,并簽字負責。發現差
錯,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更正。
3、分清每一筆經濟業務的經費來源,并根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的要求,對發生的支出,及時核減經費指標,結出經費結余數,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4、各項現金、銀行結算單據及內部轉帳單據盡量在當日處理完畢,及時遞交出納,任何人不得將已編好的記帳憑證帶走,以免影響帳目的及時處理。
5、對各類往來款項,要按月核對清理,及時進行催收或結付,定期將呆帳、死帳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經批準后及時按規定作出處理。
6、負責固定資產、材料的管理,做好財產物資帳目的登記,年終余額要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核對相符,保證帳、卡、物相一致。
7、負責外匯計劃的申報,外匯收支的管理,編制外匯決算。
8、按月勾對銀行帳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9、配合財務管理科積極催收校內應交收入。
10、協助財務管理科進行部門指標控制。
(三)復核、報表崗位
1、全面熟悉和掌握財務計劃、財經法規、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各帳戶的核算內容和核算標準。
2、按序號逐一復核記帳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確保原始憑證正確無誤,并對所復核的憑證簽章負責。
3、核對電腦輸入輸出的數據并及時處理差錯。
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現金和銀行存款,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5、審核各月的會計帳表,確保帳帳、帳表之間有關數字的一致性。
6、年末組織會計決算,編制決算報表,編寫決算說明和財務分析報告。
7、保管學校財務公章
8、向上級及其他部門報送各種報表
(四)工資核算與管理崗位
1、上級核定的工資基金計劃,會同人事部門嚴格執行工資基金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掌握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的支付,分析工資基金的執行情況。
2、工資基金臺帳,根據人事部門通知,記錄教職工人數和工資增減變化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教職工的各項補貼,并匯總編入工資表。
3、微機及時編制打印出工資發放簽字總表、明細表、個人工資單等,并于規定日期交出納簽開支票。
4、計算工資總額,按規定計提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等。
5、解答工資及各項補貼以及個人所得稅扣繳情況的問題。
(五)獎貸學金崗位
1、根據學生處提供的名單編制獎貸學金及各種補貼發放名單清冊,每月編制匯總表,定期組織發放。
2、根據有關部門通知,隨時掌握、調整學生獎貸學金的變動。
3、配合學生處作好學生獎貸學金的申請、發放、催收等結算工作。
(六)住房資金管理崗位
1、對學校在職職工公積金、購房補貼等進行明細核算,匯繳公積金,辦理公積金貸款轉帳及對減少人員的公積金退款。
2、定期打印住房資金對帳單。
3、配合房產部門作好售房等工作。
(七)學費管理崗位
1、建立學生學費軟件管理系統,配合校內有關部門催繳學雜費。
2、負責與銀行及校內有關部門協調每年學雜費的收取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3、負責與學生管理部門配合,做好學生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減免學雜費的等工作。
4、負責提供學生欠交學費名單。
(八)會計電算化崗位
1、負責協調處里所有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網絡運行工作。
2、正確及時輸入輸出會計數據,登記機內帳簿,對打印出的帳簿及報表進行確認。
3、復制與保存重要的系統運行程序,備份全部的會計數據與會計檔案。
4、月終與年末進行結帳并打印相應的會計報表。
5、負責電腦、打印機、英特網終端及配套耗材的采購、維修、保養與使用。
四、資金結算部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人員,并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的工作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出納崗位
1、開戶單位交存現金時,清點現金并按票面種類整理好后入庫。
2、開戶單位提取現金時,按所提金額清點現金后交給開戶單位,并應盡力滿足開戶單位的票面配比要求。
3、每日終了時依據當天的現金憑單登記“現金日記帳”,并清點庫存現金。
4、每月月底結帳和年底結帳時配合審核制單將盤庫的現金數額與帳面的現金余額相核對。
(二)會計崗位
1、當開戶單位辦理對外轉帳時為開戶單位簽發對外轉帳支票。
2、當開戶單位收到外部轉帳支票時填寫銀行進帳單交存銀行。
3、當開戶單位向另一開戶單位辦理內部支付時通過內部轉帳支票將款項劃至收款單位帳戶。
4、當開戶單位辦理對外匯款業務時,填寫電匯憑單和郵電手續費單將款項匯出。
5、每日終了時依據當天銀行業務憑單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6、每日終了時逐筆將當天所有業務輸入計算機,并與制單審核的輸入相核對。
(三)審核制單崗位
1、每日終了時將當天業務輸入計算機,與會計所輸業務核對無誤后進行打印日結報表。
2、每日終了手工登記“開戶單位分戶帳”及“利息積數帳”,以備核對。
3、每月終了時進行月結,打印月報表,并將當月手工憑證和機制報表裝訂成冊、入盒。
4、每季終了時進行結息,打印結息表和利息傳票,并將利息記入各單位帳戶。
5、每年終了時進行年終結帳,打印年結報表,清理當年所有會計憑證并移交財務管理科保管。
五、基建財務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2、配置及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并報處備案。
3、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4、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基建會計崗位
負責按基本建設項目和來源進行明細核算;建立
基建項目付款進度備查簿;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審核有關付款單據并計帳;負責定期報送基建報表。
(三)基建出納崗位
負責銀行支票的領購、保管;負責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負責日記帳的登記,并逐日進行核對。
(四)基建財務管理崗位
負責每年年初與基建處核實本年度基建計劃與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與年內進度。保管有關合同、文件和會計檔案;負責銀行對帳。
財務規章制度12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復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并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閱,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準后銷毀。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 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 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后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注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財務規章制度13
1、會計人員應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保護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加強經濟管理,倡導勤儉辦園,提高經濟效益。嚴格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堅持“收”“支”兩條線。
2、根據勤儉辦園的原則,制定年度經費預算,合理安排使用經費。
3、制定本單位的財務、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規定和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
4、會計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按照會計法的規定辦理事務進行會計核算。
5、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各項收支憑證進行認真審核,
6、認真及時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及財產物資清查工作,如實反映本單位各項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據準確、報帳及時。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時向領導提供經費使用情況。
8、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文件等會計檔案資料,遵守國家保密制度。
9、經常分析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體辦法,當好領導的.參謀,發揮監督作用。
10、認真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14
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財務,特地訂立此規章制度供財務工作人員遵守,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X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
9、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
10、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二、處罰規則
1、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X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X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X元—X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X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X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賬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X倍罰款。
11、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賬或未能及時入賬,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X倍罰款。
12、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X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X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X%處罰。
三、考核的內容與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財務規章制度15
一、業務發生時,必須由承接業務的負責人開具《業務流程單》,并收取50%定金(固定簽單客戶除外,簽單客戶須與公司簽定長期《定點簽單協議》),特殊情況需要協調的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定金和業務流程單及時交給財務部。
二、每天分類整理存放好當日《業務流程單》,定時接受工程部負責人和制作部責任人的業績查詢;
三、次日十點以前出納必須將當日所收現款入帳,支票類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入賬。
四、未簽定《簽單客戶申請表》的零散客戶謝絕簽單;
五、簽單合作單位當月底扎賬,經辦人和副總經理在對方的業務明細單據上簽字確認后提交總經理審核后,辦理付款前應核實是否有其它業務往來賬目需要抵扣,收回對方的業務單據。不付現款的由財務部門出具欠條,加蓋公司公章;
六、副總經理督促財務部每月月底(與客戶有特殊約定的除外)整理好簽單客戶的業務對賬單,分別提請各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并簽字后再發給客戶方相關負責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關的結算資料后及時催收欠款;
六、每月22日前由執行部做好上月工資表,副總審核后上報總經理簽字確認后28日發放。
七、對報銷原始憑證的規定及審核: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報銷憑證必須填寫金額大寫,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字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字。報銷憑證上至少有三個人的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詳細準確的財務報表提請所有股東審核簽字存檔。
九、年終扎賬時,財務部在股東會要求的時間內做好年終財務報表提請股東會審核簽字;
十、當月無違反以上規定者獎b分20分,違規者每次扣b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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