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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部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信息部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息部規章制度 1
一、出勤
1、不定時或定時開展信息部內部會議
2、例會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
3、安排工作及時完成,若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說明。
二、工作
1、必須遵守本《信息部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本章程,規范建設隊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必須得參加,切忌行事散漫。
3、要求完成的`任務及時上交,切忌拖拉,若有困難,及時提出。
4、老隊員有責任和義務把經驗與心得體會傳授給新隊員。
5、提高工作的基本技能,鉆研業務精益求精,講求實效。
6、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泄露重要內容,不得外傳或遺失。
7、有以下行為者予以降級或者退隊:
(1)、受學校、學院紀律處分者。
(2)、以公徇私、辦事不公者。
(3). 破壞隊伍團結,嚴重影響隊伍形象者。
(4)、發現問題未及時報告和處理而造成較大影響者。
(5)、擅自利用校衛隊或以校衛隊名義進行謀利及損害校衛隊形象和利益者。
(6)、請非校衛隊隊員替班,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7)、不服從校衛隊管理、屢次礦勤者。
(8)、每周舉一次工作例會,具體時間為星期一晚校衛隊會議之后。
三、文稿原則
1、具有時效性、真實性和客觀性,及時推送出當天的活動,拍攝場景時進行一定的記錄。
2、文稿真實不帶有個人感情色彩。
四、攝影原則
1、要有一定的美感,但也不要過于浮夸。
2、當天拍攝,當天上傳。
五、海報原則(手繪、電子)
1、單純:形象和色彩和諧。
2、統一:造型和色彩和諧。
3、均衡:整個畫面具有魄力感與均衡效果。
4、圖片為主,文案為輔。
六、微信推送原則
1、內容積極向上,帶有正能量。
2、內容要及時、真實。
3、內容要圖文并茂,吸引閱讀。
4、編輯內容必須經過上級審核才能繼續群發操作。
信息部規章制度 2
一、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樂于為學校網絡建設服務,有一定的網絡管理知識和經驗。
二、為用戶提供網絡調試及日常網絡維護服務,解決校園網使用中的疑難問題。
三、加強網絡安全管理,指導校園網用戶采取防黑、防毒相應措施。
四、負責校園網站的建設、日常維護及信息內容的`更新;負責學校各類網絡資源數據庫的建設和維護。
五、負責對學校主頁信息、BBS、留言板等交互式欄目的信息監控,及時處理不良信息。
六、審查學校各個信息點在校園網上所發布的主頁、網絡信息內容,嚴格把關。
七、努力學習網絡新技術,開展理論研究和應用開發,為推進學校的信息化建設提供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
八、協助網絡中心工作,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信息部規章制度 3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的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原則
學校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有效的原則,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
二、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收入支出情況;
2、學校固定資產及其增減變動、處置情況;
3、學校大額支出申報及實施情況;
4、學校依法收費的項目、標準、范圍、依據和實際執行情況;
5、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6、教師績效工資發放、學生助學金發放等;
7、教職工及家長反映的有關經費方面的.熱點問題。
三、財務公開的形式
1、設立固定的財務公開欄;
2、定期召開教職工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大會,匯報經費收支情況;
3、其他便于教職工和社會知曉的形式。
四、財務公開的范圍
財務公開要面向學校全體教職工和以家長委員會為代表的社會發布。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
各學校要嚴格遵照《中小學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內控制度、經濟責任、財務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強資金支出控制,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包括工會、財務、教職工代表等有關人員參加的財務公開領導小組,定期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學校財務公開工作。
信息部規章制度 4
一、目的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法規等,以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性確定食品的類別及安全狀態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二、范圍
生產食品所需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的索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驗或驗收記錄情況;生產全程記錄及衛生切情況、銷售、使用、服務質量的全過程,若顧客另有規定時,按顧客的規定處理。
三、職責
1、供銷科門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供方評價及購銷計劃;
2、質檢科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的查驗,負責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等,同時配合銷售科產品質量安全召回工作,標識與追溯的歸口管理;
3、生產科負責對物資進貨與貯存的標識;
4、各生產環節人員負責實施生產過程轄區內產品的標識與追溯;
5、出廠包裝人員負責對成品的標識與追溯;
6、供銷科銷售人員負責對客戶所有信息進行記錄,做好不合格產品召回工作。
四、定義
1、標識:利用標簽、顏色等方式讓操作人員清楚了解產品的規格以及檢驗狀態。
2、產品標識:是識別產品特定特性或狀態的標志或標記,包括生產產品和運作過程中的采購產品、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和到交付客戶使用的產品。
3、產品的狀態標識:在產品實現以及生產和服務運作過程中,為了區別不同狀態的產品,對產品的測量狀態(待檢、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狀態(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標識。
4、不合格產品,只要產品質量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存在著不合理的危險性,或者產品不具備基本使用性能。
5、召回,對不合格產品,按照召回的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召回、處理,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
信息部規章制度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有關規定,按照各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為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類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信息傳輸報告工作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的“通信聯絡組”負責, “通信聯絡組”由校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校團委書記組成,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和信息報告員,負責日常信息管理傳輸報告工作。
二、應急信息傳輸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具體情況。
2、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程度。
3、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4、公眾、媒體的初步反應。
5、事態發展趨勢、及其它需報告的'事項。
三、信息報告應做到對突發事件反應靈敏,報告得及時、準確,不得不報、錯報、瞞報、漏報。校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應做好日常各種通信聯絡設備的保障工作,確保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四、信息傳輸報告的流程應遵循以下步驟:
第一、事件、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學校有關負責人、直至校長報告;根據事件、事故的屬性適時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部門報警求援。
第二、學校辦公室、信息報告員在得到有關信息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必要地核實,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長;根據校長的指令(或直接)再向市教育局相關部門或局領導報告。
第三、按照突發事件、事故的屬性向當地的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醫療救護、安監、市應急辦等相關部門報告。
第四、根據事態地發展、應急處置情況地變化,及時地向相關部門、上級領導傳輸、通報、報告后續信息。
信息部規章制度 6
為促進學校留守兒童之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工作信息報送制度:
1、信息報送原則:
(1)及時性原則。重要信息早發現,早收集,早報送。
(2)準確性原則。實事求是,尊重客觀,符合實際,文字表述準確,用詞嚴謹,分析恰當,數字精準。
(3)時效性原則。以推動落實、促進工作為原則,及時提供真實、有用的情況,堅決克服形式主義。
2、信息上報內容及要求:
圍繞留守兒童工作的部署及貫徹落實情況報送信息,做到重大活動及時報送,成功做法和經驗隨時報送。
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收集關愛留守兒童的相關信息及活動圖片,每月25日前至少報送兩條留守兒童之家建設有關信息到橋區教育局。
上報內容主要包括:
(1)校內留守兒童工作思路、工作情況、進展情況、主要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信息。
(2)學校召開的留守兒童各項會議的會議圖片及會議主要內容。學校開展各項活動的`活動圖片及活動報道。
(3)學校每學期更新后的留守兒童花名冊。
(4)每學期初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擬定工作計劃,期末要將本學期工作的開展情況寫出書面總結。計劃和總結要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中心學校
(5)在堅持上述信息必報的同時,盡量報送包括調研報告、匯報材料等在內的調研性信息。
3、報送方法:
(1)文稿采用word文檔格式,標題小二黑體,正文三號仿宋,排版整齊。打印后報送橋區教育局電教館。
(2)新聞報道直接上傳橋教育網站。
信息部規章制度 7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信息報送工作,逐步實現信息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充分發揮信息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作用,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上級有關信息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報送原則
為確保信息報送的質量和效果,制度明確了以下五個原則:
1.嚴肅性:各部門、各單位報送的信息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要求語言精練,層次分明,不得報送虛假信息。各單位負責人要對上報的信息負責。
2.針對性: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黨委、行政階段性的工作重點,有的放矢地進行信息的搜集和報送,切實增強信息服務的有效性。
3.時效性: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發現、收集、歸納、整理本單位在工作中的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以及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確保信息報送的高效化、價值性。
4.準確性:各部門、各單位報送的信息必須做到觀點準確、事例準確、概念準確、時間準確和數字準確。對于情況不明或無法確定其準確性的'信息不能隨意報送。
5.全面性:各部門、各單位報送的信息要堅持點面結合、冷熱結合、喜憂結合,使信息內容能夠全面地反映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實際。
二、信息工作體系
為了實現信息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制度明確了以下三個方面的管理制度:
1.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學校信息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制度,黨委(院長)辦公室負責全校綜合信息管理工作。
2.職能分工、信息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的信息管理工作,并明確一名負責人兼管信息工作。
3.信息員制度:各部門、各單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員具體從事信息收集及報送工作。信息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較強的理論政策水平、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較高的文字寫作能力。
三、信息報送內容
為了確保信息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制度明確了以下十一個方面的信息報送內容:
1.決策執行落實情況。
2.學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情況。 3.各部門、各單位重點工作以及動態數據和統計數據。
4.師生員工中發生的治安事件或影響安全穩定的重要事件及各類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情況。
5.師生員工對學校改革發展舉措的反響情況以及其他思想動態。
6.對學校改革發展有參考價值的調查報告、專題研究材料。
7.上級領導來校指導、檢查工作或參觀、訪問情況。
8.校領導重要出訪及出席重要會議情況。
9.各部門、各單位召開或承辦校內外各類重要會議情況。
10.學校外事活動以及國內外院校和有關方面的合作、聯合、協作事宜。
11.重要教學、科研成果的評審、鑒定和參與市級以上重要比賽的情況;教職員工和學生參加重要比賽獲獎情況。
定期向全校師生發布。同時,對于特別重要的信息,還將通過校內公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進行宣傳。
三、信息報送內容要求
1、信息報送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夸大事實、隱瞞真相或者歪曲事實;
2、信息報送內容應當具有新聞價值和時效性,能夠引起廣大師生的關注和關心;
3、信息報送內容應當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含有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4、信息報送內容應當簡明扼要,文字表達清晰,圖片、視頻等素材質量高,能夠生動形象地展現事實。
二、信息報送范圍
1、學校各部門、各單位;
2、校內各類組織、社團;
3、學生自主創辦的校園媒體;
4、校友、愛校人士等外部力量。
一、信息報送目的
為了及時、準確地向全校師生傳遞學校重要信息,增強學校凝聚力和向心力,規范信息發布渠道和內容,特制定本規定。
五、違規處理辦法
對于違反本規定的信息發布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取消信息發布資格等相應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信息部規章制度 8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學校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做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園傷害事件。傷害學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醫院治療一天以上的。
2、學生死亡事件。不管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上學期間,還是假期當中。
3、財產丟失事件。丟失財產價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衛生事件。
5、學校租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的。
6、教職工違反職業道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學校發現以上重大信息,應在兩小時之內電話報中心校、教委。
三、發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時、妥善處理,必要時請示教委。
四、對重大信息謊報、漏報或拖延不報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五、信息報送員:xx
信息部規章制度 9
一、總則
根據盤府辦發 [2013] 94號文件,推進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平臺及數字化礦山建設的要求,煤礦企業必須建設數字化礦山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技術,在工作中貫徹標準化、規范化、協作化、高效化等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深化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的應用,保障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安全、可靠、穩定運行,確保信息系統應用效果,讓信息化工具真正對企業日常的管理工作提供充分支持,特制定本章程。
二、系統使用人員工作章程
1. 各科室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之后才能使用系統,并且在使用過程中認真學習和熟悉各項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對于不會操作的模塊及時詢問系統管理員。
2.及時錄入每日、每周、每月的業務數據,不拖延堆積工作,按照業務發生的時序處理業務數據。由于錄入數據人員的拖延導致當月統計報表缺少數據的現象,出現2次以上,處以相應的罰款。
3. 保質保量完成系統的數據錄入工作,做到準確、不遺漏、符合數據錄入要求。由于操作人員的失誤導致當月數據失準現象的,出現2次以上,處以相應罰款。
4. 使用唯一對應的系統用戶,并注意保管登錄系統的密碼,及時更改密碼,嚴禁泄漏密碼或與其他操作人員交換用戶使用系統。
5. 不使用系統時,注銷用戶并關閉系統。
6.使用系統發生錯誤時,記錄出錯提示,及時向系統管理人員反饋,并詳細描述導致錯誤的操作過程,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提交給系統提供商處理。由于操作人員的疏于反饋導致當月工作因為問題沒有及時處理而拖延的,處以相應罰款。
7.系統提供商進行現場或遠程維護服務時,應當積極予以配合,向服務人員詳細描述導致故障的過程,提供正確數據和預期結果。
三、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章程
1.參與培訓后,熟練應用系統中部門管理功能、崗位設置功能、登陸用戶管理、員工檔案管理、煤礦管理功能和礦山基礎信息管理;
2.對新用戶進行培訓和指導,根據煤礦的實際應用需求,配置用戶權限;
3.督促各部門技術人員錄入數據,保證數據及時更新并上傳;
4.熟悉服務器的基本操作,對系統進行簡單的維護;
5.定期向操作人員詢問系統運作狀況,收集系統應用過程中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向煤礦企業領導匯報使用情況;
6. 定期整理系統的問題列表,通過電話或網絡等通訊方式向系統提供商反饋,嚴重的'問題應當即刻反饋,并跟蹤問題的處理結果,向煤礦企業領導匯報問題處理情況,向反饋問題的操作人員通報處理結果;
7. 確保系統網絡從礦端到安監局中心端鏈路的暢通,及時解決企業內部的網絡問題,保障錄入數據及時上傳到安監局中心端。
在系統使用期間敬請礦山企業領導的重視,建立系統運行保障制度,保障數字礦山安全生產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積極配合和督促系統的使用,讓數字礦山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給企業帶來真正的好處。
信息部規章制度 10
信息上報制度學校的安全事故關系到千家萬戶,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大事。學校在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級上報,防止事故的擴大,為此特制訂安全信息上報制度。
一、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決的矛盾力求自己解決。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德育處或值周、值日教師,同時告訴學生家長,德育處視情節輕重上報學校主要領導。
二、校內發生重大事故,學校必須陰及進上報教委備案,必要時與當地派出所聯系。
三、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教委。無論事故大小,德育處必須有書面調查材料,上報學校主管領導。
四、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搜集治安保衛情報信息,及時報告德育處或校長室。情報信息要及時、準確,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五、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要整理、登記,及時搜集整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情報信息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
六、上報信息要完整,要具備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做好信息的每月綜合分析和信息跟蹤材料報告工作。
信息部規章制度 11
1.學校應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應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并由教師救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學校需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了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情況。并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8.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保健室醫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務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救務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后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救務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信息部規章制度 12
1、學校辦公室明確專人周一至周五定時到上級主管部門交換信息,領取文件。
2、各處室每周一上午指派專人將本處室上周大事和工作人員出勤情況等以書面形式反映給學校辦公室。
3、學校辦公室及時整理重要信息每月至少兩次用書面或通過網絡向學校相關領導、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送信息。
4、學校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采用適當的方法,負責將全校集中政治學習時的重要內容和會議精神傳達給每一位教職工。
5、每年年底各處室由專人按要求把整理好的本處室檔案及檔案詳細目錄報送學校檔案室并做好有關交接手續。
6、各處室指定的信息員或檔案員負責報送收集、整理、保管本處室的`信息材料和檔案材料,報送信息和檔案材料不及時的,或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檔案材料,導致重要信息材料和檔案材料丟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分管處室主任的責任。
7、學校一級的信息材料和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報送、保管由學校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如不能及時向上級和有關方面報送信息,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和檔案材料導致學校重要信息和檔案材料丟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學校辦公室主任的責任。
信息部規章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府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信息公開,是指在本市行區域內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將其基本信息、業務活動信息和其他應當公開的信息,通過特定的媒介或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監督的行為。社會組織是信息公布義務人。
第三條社會組織應當對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依法不公開的信息,不得公開;與社會組織約定不公開捐贈人或者受益人自然人信息的,不予公開。
社會組織不予公開的信息,應當接受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各級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建立社會團體信息公開平臺,負責推進和監督其登記的社會團體信息公開工作。
屬于府信息公開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按照國家和各級府信息公開的規定辦理。
第二章公開內容
第五條社會組織應當自以下信息產生或者變動30日內在登記管理機關的'信息公示平臺以及通過其他便于公眾查詢的方式向社會公開:
(一)登記和重大備案事項;
(二)經核準的章程;
(三)負責人、理事和監事名單;
(四)年度工作報告;
(五)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六)接受捐贈和使用情況;
(七)稅收優惠、資助補貼、府購買服務情況;
(八)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或論壇、舉辦展覽、涉外活動等重大活動情況;
(九)受到獎勵或處罰情況;
(十)設立分支機構情況;
(十一)決策、執行、監督機構成員及重要會議信息;
(十二)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
社會團體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主動向會員及時公開本組織的管理和財務信息。
第六條社會團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通過登記主管機關信息公示平臺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當年6月30日以后成立登記的社會團體,從次年起走年度工作報告。
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
(二)內部治理情況;
(三)上年業務活動情況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四)接受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的情況;
(五)履行信息公開的情況;
(六)監事意見;
(七)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應當公開的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信息應當公開,第(七)項信息應當由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公開。基金會的年度檢查報告應當全文公開。
第三章公開方式
第七條社會組織應當在住所或者服務場地的醒目位置懸掛登記證書、執業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公開經核準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基本信息。
第八條社會組織應當以便于公眾獲取或了解為原則,選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對社會公開信息。信息公開的范圍應當能夠覆蓋該社會組織的活動地域。
第九條社會團體在登記管理機關信息公示平臺上發布的信息一經公開,一般不得隨意修改;確需變更的,應當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對其發布的不準確或不完整的信息,應當及時予以更正和補充;信息更正后,應當公開更正的相關內容和理由,并宣布原信息無效。對于已經公開的信息,社會組織應當制作信息公開檔案并妥善保管。
登記管理機關發現社會組織在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平臺發布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通知其及時更正。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社會團體發布的信息不實的,可以向登記管理機關投訴和舉報。有關登記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一條登記管理機關可以要求社會組織對公開信息的有關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并通過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失信信息納入征信系統。
因未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被列入異常名錄的社會組織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義務的,由作出列入決定機關移出異常名錄。
第十三條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情況,應當作為登記管理機關等級評估、評選表彰、信用評價等工作的重要指示,可以作為其他部門開展委托事項、購買服務、策扶持、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法章對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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