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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3-02-12 12:36:1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狀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透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務必理解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資料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資料、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務必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務必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人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管理責任。

  二、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安全部所有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三、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目標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加強對車輛安全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營運,確保營運安全。

  3、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認真做好安檢工作,車輛年檢率達100%。

  5、減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安全事故。

  6、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統計制度。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7、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教育廣大職工,落實整改措施。

  五、駕駛員管理目標

  1、建立、完善駕駛員準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駕駛員檔案管理。

  2、對在崗駕駛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實施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簽注制度,認真做好駕駛員誠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4、完善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學習制度,保證學習出勤率達到98%以上。

  六、車輛管理目標

  1、完善營運車輛管理制度,建檔率達100%。

  2、有效落實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檢車、整改合格率達100%。

  七、考核與獎懲:

  1、安全、機務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安全人員對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事故的統計報告、車輛安全檢查等要按規定每月召開和檢查,并做好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編制和修訂,未完成的,每次罰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機務人員必須對車輛的`年檢、季度檢、車輛技術狀況把好關,及時準備好送檢車輛的相關資料,并對送檢車輛的技術狀況和合格情況進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因機務人員未及時通知而造成車輛脫檢的,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機務人員承擔,并解除勞動合同。

  2、駕駛員考核與獎懲辦法,參照《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理解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資料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資料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資料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異常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資料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景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發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設備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于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煙,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范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斗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干凈,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干凈;

  (10)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設備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煙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八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三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八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

  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2、機械設備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為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飲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汽車在起步、出入貨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 6.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貨車載入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2.車輛過鐵道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3.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9

  為了強化業務部門的職能,落實各級干部的安全責任,確實提升安全工作的執行力,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井下生產出現下列問題,業務部門科長給予停職處分。

  1、采掘作業及巷道維修工作頂板管理出現漏洞;巷道貫通和穿(跨)越巷道沒有制定落實相應措施;采掘工作面生產條件發生異常變化未編制專項補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而組織生產。給予生技科科長停職處分。

  2、超前探測不到位,無計劃揭露斷層、陷落柱;承壓水開采未編制審批防治水專項措施;對周邊相鄰小礦及本礦采空區積水、積氣不明而未編制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礦井圖紙資料不能正確反映井下實際情況;未在透明地質平臺下作業;在隔離開采或"三鎖定"區域外違規進行采掘活動;在透水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未執行專項措施。給予地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3、局部通風系統、"一通三防"安全設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業;對井下無風、微風區沒有采取相應措施;改變通風系統未編制通風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者設計、措施未審批而進行采掘作業;煤與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層、礦井高瓦斯區域的采區,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專用回風巷;石門(井筒)揭穿煤層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未按照集團公司批準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設計組織施工;在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未制定專項措施或執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預兆未采取區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開采自燃煤層沒有設計防滅火系統。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進行作業;安全監控系統瓦斯超限斷電值大于規定值;監測監控設施未定期更換或校驗繼續使用,不能及時發現瓦斯超限。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5、由于監察檢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排水系統不能正常工作;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絞車提升系統、擔負礦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統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設計規范要求;一次檢查查出三處或同一地點連續出現兩臺次井下電氣設備嚴重失爆;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主要提升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主要設備安裝后無組織驗收。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6、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系統或系統供電不可靠,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一個月內礦井連續發生三次無計劃停電停風(本礦責任)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礦井主要通風機未實現雙回路供電。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7、輔助運輸系統(架空人車、絞車運輸)檢修不到位或安全設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現兩次未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傾斜井巷運輸作業區間兩端擋車裝置未打到常閉狀態造成事故的。給予生技科、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安全設施和軌道生技科負責;設備不完好機電科負責)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沒有編制專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采區設計、作業規程沒有批復而組織生產。給予總工辦主任停職處分。

  9、出現重大變化(險情)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生產協調指揮及應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給予調度室主任停職處分。

  10、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繼續生產作業;安全監管不到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1、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執行不力,檢查工作不到位,發生瓦斯超限而沒有查出;現場安全監察出現嚴重失誤。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12、隱患排查治理和危險源辨識控制制度執行不力,一個季度內發現兩條次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處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監控執行不到位。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發生丟失或爆炸事故。給予供應科科長停職處分。

  14、編制的規程措施不能正確指導現場作業或安全技術措施出現嚴重錯誤造成事故的,給予相關科室科、隊長停職處分。

  15、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三項崗位人員)沒有提前安排培(復)訓,造成持證上崗率不達100%。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帶班人員,一個季度內無故三次不達規定要求,給予相關領導停職處分。

  二、地面生產出現下列問題造成事故的,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未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組織項目建設。

  2、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誤。

  3、消防及控制災害系統未按設計要求安裝、投用進行試生產。

  4、主要工藝和關鍵裝置、設備、設施存在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或裝備。

  5、重大危險源及關鍵裝置的控制災害系統未定期維護、檢修、試運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動火區域動火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燃爆或火災事故。

  7、重要裝置的儀器儀表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校驗,不能正確反應真實數據,又未采取應急措施繼續使用的。(通風、瓦斯儀器儀表通風科負責,其它儀器儀表歸總工辦負責)

  8、特種設備安全控制設施未定期校驗、私自調整整定值或隨意甩掉安全控制設施組織生產。

  9、主要生產工藝變更未進行科學論證,給安全生產帶來嚴重隱患。

  10、沒有對現場操作規程每年進行一次復查或需修訂的規程未及時組織修訂。

  11、沒有嚴格按照《調度規程》和《設備運行規程》組織生產。

  12、未嚴格按照《設備檢修規程》處理主要設備及管網故障。

  13、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違法繼續生產作業。

  14、生產工藝系統中運行、檢修措施和應急預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15、"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業務部門帶領外單位人員入井,安全監護不到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2、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問題,沒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實整改責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質量標準化相應專業考核不達國家一級標準。

  4、"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5、"手指口述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6、供應材料、配(備)件不能按計劃實施到位,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7、分管業務范圍內發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責任隊負責人停職處分。

  1、隱患問題整改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

  2、不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規定。

  3、井下同一地點出現兩臺次電氣設備嚴重失爆。

  4、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

  5、使用火工品的隊組,管理不當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未向調度室匯報或未編制專項措施繼續作業。

  7、單位發生輕重傷事故隱瞞不報、單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發生一起重傷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五、各生產業務科室、隊組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隊組的"安全紅線",全面形成立體化的"安全紅線"管理體系。對觸犯紅線的相關責任人向礦上建議給予停職、開除或留用查看處分。

  xxxxx

  六、"安全紅線"由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負責考核。

  xxxxx

  七、最終解釋權歸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0

  根據撫寧區教育局創建“平安校園”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事件、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創建“平安校園”工作順利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范、有條理,提高廣大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制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范圍根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對象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范圍。該崗位對“范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范圍”內發現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及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系,以求迅速消除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后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鉤,具體可根據損失情況給予各級行政處罰,嚴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情況,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除所發現的危房、危墻、危樹等各種危險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學校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座,并進行板報,各班每周必須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三、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后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校基礎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和維修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教師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發現校園內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設備以及相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情況,消防設施、學生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原因,嚴肅查處,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于出現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控制的最小程度,預先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出現更大的險情,堅決危險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學生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教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須在三十分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并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采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采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給予嚴厲批評,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園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可改不可丟。

  3、對上周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具體落實。

  4、對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布置,督促落實,事后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須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于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險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值班情況。

  教師輪流值班。

  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學生,上課后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經常監督檢查教師值班情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脫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脫崗,如遇特殊情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匯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脫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教師、保衛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及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于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給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學校組織全體學生進行一次體檢(不得收費)。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2、對體檢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3、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衛生和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5、把健康教育課納入教學計劃,保證開設健康教育課。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學生近視眼、弱視、沙眼、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等學生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7、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總結,并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保密知識教育。

  3、每逢節、假日前要對本部門、組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4、上報范圍:①財物安全的各種隱患、危險源。②影響師生學習、工作的其他校外隱患、危險源。

  5、受理部門:正常工作時間,校園內涉及財物安全的隱患、教學安全的隱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學校領導匯報;非正常工作時間,向值周值日教師、校門口保安人員匯報。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將發生的隱患,應及時將情況向學校或有關社會職能部門匯報,并能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師生發現各種安全隱患、危險源,可口頭或書面向學校或主管部門匯報。

  學校和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詳細詢問有關情況,做好登記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見。同時判斷隱患、危險源性質、程度,合理處置。

  校內一般安全隱患,在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整改,及時排除隱患。非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將有關材料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置;校內重大安全隱患、危險源,應在受理后24小時內向校長、中心學校匯報;校外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的,由校長同有關方面匯報、協商解決。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應關注并經常研究隱患排除和危險預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月(周)、安全宣傳教育、隱患集中清查等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覺性。

  8、不盡事項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完善解決。

  十二、學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定點經營單位或取得縣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勞保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去購買勞保用品。新購的勞保用品應由后勤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入庫。入庫的勞保用品,倉庫應妥善保管。嚴禁采購、發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發放勞保用品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采取的一種防護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領用勞保用品的員工應按按照勞保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學校應不定期對勞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使用勞保用品者,不得遺失或有意損壞,否則,按情節輕重給予賠償。調換工作、調出者,應按規定辦理移交或上繳,否則,按價扣款。

  5、學校應經常檢查勞保用品的質量,保證安全有效。

  十三、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有計劃的做好領導干部和師生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展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自護自救演練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通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培訓。

  6、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

  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XX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________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一次檢驗;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四、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

  一、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

  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四無”,即無責任事故、無火災事故、無職工違法犯罪、無經濟損失事故。

  二、收費站安全管理內容:

  收費站安全管理按照區域劃分可以分為收費現場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三個方面內容:

  1、收費現場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防搶、防雷電、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內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搶、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用電管理、食物衛生、職工外出、外來人員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黃、賭、毒”的禁止,以及公務車的管理等內容。

  三、收費站安全管理辦法:

  要搞好收費站的安全管理問題,其實就是要解決如何對收費所的物和人實施有效管理的問題。對收費站的安全管理我們應該采取“人防為主、物防為輔”的八字方針,具體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報、觀看重安全事故錄像等形式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文件和各級安議精神,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營造一個“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2、經常性對職工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活動,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收費現場突發性事件及其預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搶、防火的基本常識等內容。通過培訓和學習,可以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3、對收費站各種安全設施,如防盜門、防盜網、防盜鎖、煤氣安全閥、應急燈、滅火器、保險柜、電工房等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各種安全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情況,做好安全設施的保管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4、經常性組織人員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工作要嚴格、細致。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論小,都要及時找出原因,及時進行整改,及時對當事人、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或嚴肅處理;

  5、加對收費站重點人或物的管理。對收費站個別職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現象,要引起高度重視,對這些職工,要采取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去向,了解情況,并采取相應的管理辦法;

  6、建立收費站安全管理檔案。

  對于如何搞好收費站安全管理這個話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費站的實際情況不同而異,然而不論采取什么樣的方法,我們的管理目標卻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確保收費站的一方平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3

  一、總則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推廣應用安全系統工程,以系統工程的原理、標準及技術方法,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價、及預測系統中的危險性,采取綜合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危險的發生,防止潛在危險轉成實際危險,從而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危險告知

  1、危險源調查

  首先對生產目的、工藝過程,操作條件和周圍環境,作較為充分的調查了解,然后再按照過去的經驗和同類施工中所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對象中是否也會出現類似狀況,查找能夠造成人員受傷,物質損失的危險性。

  2、識別危險因素

  潛在的`危險性往往是很難辨識的,危險性是固有的潛在性質,應采取根據現場實際工程特點系統地去辨別它,才不會造成遺漏。

  3、建立重大危險源告知,一般風險源以《施工作業危險源告知書》下發給施工隊伍。重大危險源實行現場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4、安全培訓

  組織上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根據各工種作業特點講解其工作時周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各種危險因素采取的安全對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險的發生,將涉及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險源預警控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預警監控工作。

  2、成立預警控制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林鳳國(項目經理)

  副組長:王洋(總工)張建國(安全總監)王立國(工區經理)秦文學(工區經理)

  組員:寧世凱(工程部部長)侯永壽(安全環保部部長)

  張昭(計劃合同部部長)王冬(物資設備部部長)

  李繼光(綜合部部長)任海濤(工程質量部部長)

  王景運(試驗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師)

  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伍安全員

  3、由安全預警領導小組組員及各施工隊長、各隊工班長進行日常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4、日常監控的結果是整個系統共享的,信息交流務必是上傳下達,信息公開化。

  5、發現問題立即限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當現場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當出現的事故出現難以控制時,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忙。

  7、根據危險源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配備應急救援物資。

  8、務必堅持日常預警監控與定期重點預警監控相結合,互為補充和促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4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第三條 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 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第五條 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第六條 負責審批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監督檢查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 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條 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5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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