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為引進現代化計算機工具,推動現代化管理,以創造及鞏固企業好的信息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使公司IT管理規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2.1公司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設立機房,各部門配備電腦。
2.2計算機系統本著一次總體規劃、分步建設方式實施。
2.3計算機系統建設應綜合考慮成本、費用、效率、效果、先進性適用性,選擇最優技術經濟方案。
三.相關人員職責
3.1公司技術總監是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的領導者,負責系統的遠景規劃和決策。
3.2系統管理人員是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的主要執行者,負責系統的設備保障、運行監測、及時維護、數據備份以及信息系統規劃、計劃、方案的起草工作;同時,負責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統和各工作站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
3.3采購部負責IT設備及耗材購買。
3.4系統管理人員及各部門經理負責經常性指導一線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和不定期的專門培訓。
3.5各部門經理負責監督本單位內一線操作人員的作業情況,回饋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統的BUG、修改建議。
四.IT設備管理
設備管理包含設備申請、選型、采購、領取,保管及歸還。
4.1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申請采購電腦及周邊設備,需填寫<<物品申請表>>。在申請表備注中詳細標明用途和要求,表單填寫完畢必須經過部門經理,IT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列入公司采購計劃統一采購。
4.2IT管理部在收到部門申請后,需針對設備具體用途,認真審核檢查申請設備選型、配置是否合理、正確,并提出相關的建議。
4.3申請表審批完畢,由IT管理部保存,統一匯總。于每個月月底提交給采購部統一采購。如申請設備屬于緊急需求的,可酌情予以優先辦理采購。
4.4設備采購完畢,由IT管理部帶領申請人到倉庫領取設備,同時登記設備相關信息。
4.5員工領取辦公用IT設備后,設備交由領取人保管,領用人有責任保護設備安全。如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設備人為損壞或遺失,需按價賠償。公司機房內設備由網絡管理員負責保管。
4.6IT設備歸還給公司時,需經過網絡管理員檢查設備是否正常,確認無故障或損壞后歸還入庫。
五.系統管理
5.1軟件管理
(1)所有公司辦公用電腦只允許安裝辦公軟件。
(2)未經許可,員工不能私自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硬件設備,否則由此引起的故障由自己負責。
5.2帳號管理
(1)公司通過域管理內部電腦。每個員工都有相應的域帳號和密碼,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密碼,防止泄露。
(2)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網絡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適時更換、更新用戶賬號或密碼。
(3)新員工入職由人事部通知IT管理部,建立賬戶,分配相應組的權限,電子郵件地址,以及一些其他系統或項目存取的賬戶。
(4)員工離職時,需經過IT管理部確認。停用帳戶,電子郵件和一些其他系統或項目存取的賬戶。
六.服務器和客戶機管理
6.1服務器和客戶機主機必須放置于通風、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移動方便的位置,切忌近火源、水源、化學物品及多灰塵的地方。
6.2公司服務器由專人負責,任何其他的人不得私自操作。如確實因工作需要需對服務器進行操作,必須有網絡管理員在現場,并配合網絡管理員做相應的操作記錄。
6.3網絡管理員負責機房主機的定期清潔工作,客戶機由使用人負責定期清潔工作。
6.4非公司指定網絡管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對服務器和客戶機進行硬件維護、拆卸等操作。
6.5各部門對客戶機和相關設備主機參數及配件進行調整或更換,應經單位主管提出申請,并由公司IT管理部批準,必須填寫申請單,管理人員應填寫工作日志記錄相關情況。
七.電腦維護
7.1公司確立專職或兼職工程師負責電腦系統的維護。
7.2電腦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主管。
7.3電腦維修維護過程中,首先確保對公司信息進行拷貝,并不遺失。
7.4電腦軟硬件更換需經主管同意,如涉及金額較大的維修,應報公司領導批準。
7.5UPS只作停電保護之用,在無市電情況下,迅速作存盤緊急操作;嚴禁將UPS作正常電源使用。
7.6對重大電腦軟件、硬功夫件損失事故,公司列入專案調查處理。
7.7外請人員對電腦進行維修時,公司應有人自始至終地陪同。
7.8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酌情由使用者賠償。
八.計算機保密
依據公司保密管理辦法,公司計算機管理應建立相應的保密制度,計算機保密方法有:
8.1不同密級文件存放于不同電腦中;
8.2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
8.3設置進入電腦文件的密碼或口令;
8.4設置進入入電腦文件的權限表;
8.5對電腦文件、數據進行加密處理。
(1)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特殊申報批準,才能查詢、打印有關電腦保密資料。
(3)電腦操作員對保密信息嚴加看管,不得遺失、私自傳播。
九.電腦病毒的防治
9.1公司電腦必須安裝電腦殺毒產品。
9.2未經許可證,任何人不得攜入軟件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9.3凡需引入使用的軟件,均須首先查殺病毒防止傳染。
9.4電腦出現病毒,網絡管理員不能殺除的,須及時報主管處理。
9.5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刻錄在光盤上,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9.6及時關注電腦界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電腦參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并在服務器更新相關病毒的專殺工具。
十.資料備份工作制度
10.1系統備份
(1)服務器備份采用雙硬盤鏡像方式備份。
(2)客戶機系統采用ghost鏡像來實現備份。
10.2數據備份
備份規則:凡是公司重要的資料、數據庫和文檔都應該采取備份機制,防止數據丟失。所有備份光盤由行政統一保管,并負責查詢,提取,登記工作。
(1)公司數據備份采用服務器備份和光盤刻錄備份方式。
(2)項目相關數據備份采用光盤刻錄備份方式。
(3)公共數據備份采用服務器備份。
(4)個人數據備份采用個人電腦備份,數據存放在C盤以外的其他盤符。
10.3備份計劃
(1)公司數據備份采取每月或每季度方式備份。
(2)項目相關數據備份,在項目結束后所有相關項目資料都統一備份,由公司保管。
(3)公共數據備份采用反刪除方式,由網絡管理員在服務器上備份。
(4)個人數據備份由個人進行備份
十一.處罰制度
11.1部門經理未能安排、監督一線操作人員工作,或者一線操作人員沒有按照指定流程及時有效完成系統操作的,系統管理人員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一線操作人員將接受相應處罰,同時,單位主管必須承擔連帶處罰責任。
11.2指定操作人員和非操作人員利用公司電腦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或者未經許可進行軟硬件的安裝、拆卸和移動,系統管理人員將報告公司處理。
11.3指定操作人員和非操作人員以惡意破壞、刪除、拷貝、拆卸等行為造成公司系統數據或設備損壞或丟失的,系統管理人員將報告公司處理;如果觸犯法律的,將由公司報請相關執法單位處理。
11.4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細則由公司人事部門制定執行。
十一.附則
本制度由信息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規章制度2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并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1、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2、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3、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4、員工發型要大方端莊并梳理整齊,頭發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發型。
三、行為規范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對于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3、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
4、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5、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
6、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系不上,并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警告、罰款等處罰。
8、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9、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總述
1、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情況及管理工作。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考勤制度
1、周一至周日全員在崗。每天2人值班,1人為主班,1人為配班;其余人員按行政班工作時間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5:0—0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時間為:9:30—17:00,中午不休息。
2、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4、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5、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6、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四、請假規定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并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準,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五、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后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準,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六、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采購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后,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采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二、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采購,在這種情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第四章、衛生制度
一、辦公室日常衛生由值班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保持自己辦公桌周邊整潔,清爽。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臺和電腦桌的干凈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志、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檔以年代結合項目性質進行分類編號。
二、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半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合同管理組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四、合同管理組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同檔案檢索工具,以有效地開展合同文檔的查詢、利用工作。
五、各分公司、各部門員工可在合同檔案管理組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閱,須經分公司、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組辦理相關借閱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六、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防火,防潮。
七、合同文檔必須專人負責。
第七章、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應有較完善的旅行社財務管理制度,并加以實施。具體操作如下: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度預算范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執行。主管會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賬目,現金會計要及時準確地把每天發生的收支情況報給主管會計,并要謹慎審核各項開支實行錢賬分開。
3、現金會計和主管會計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賬目要每月一結,每月一核算,每月一公布,做到賬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做出預算,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復后憑借條從現金會計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行。
2、辦公開支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若時間緊急且有人外出必須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
3、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處報賬。
4、所有報銷單據一律粘好,干凈、利落、美觀。
三、團隊賬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訂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導游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現金會計必須查看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部出具的預算單上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如需墊款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現金流量。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計調部出具團隊預算單,并簽字后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審核各項開支是否在預算內,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報賬。
4、所有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余款在團隊返回后三日之內必須全部結清,出現呆賬、壞賬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部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5、所有團隊在報賬時必須有協議合同、費用確認單、費用明細清單等,缺一不可,否則不給予報賬。并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征求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等其他開支。
3、總經理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其它補助
1、員工當月業務電話費用按照各自的標準,月初有辦公憑話費清單統一報銷,總經理標準:實打實報;部門經理:12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業務員:8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
2、伙食補貼按每天10元,30天計算,300元/月,
六、財務部與計調部的合作
1、財務部與計調部之間要協作共進,互相幫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計調部每天下班之前把當天的所出團隊情況報給財務部,以便財務及時掌握所出團隊的情況,并做好團款的預支。
公司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秘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制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xx—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4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第一章、員工工作準則第二章、員工行為標準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四章、獎懲制度第五章、辭職管理規定第六章、附則
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脫崗。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為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著裝整潔明快、不著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嘩、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說,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嘩。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00分,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準,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工資X元/天。
四、獎懲制度
1、上班時間遲到五分鐘以內的罰款20元/次,當天遲到3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工資。早退的按曠工處理。若有急事需提前下班或不能準時上班的,必須提前向倉庫主管請假。
2、上班時間脫崗,無故缺勤者罰款50元/天。
3、不服從倉庫主管工作安排或者不積極主動的協助倉庫主管完成自己工作的罰款30元/次。若對倉庫主管的工作安排有意見,必須完成工作后當面向倉庫主管提出,或可向倉庫主管直屬上司投訴。
4、收條、出倉單名稱含糊,規格型號不分,字跡潦草的罰款5元/單。
5、在收發貨過程中,有與貨品不符(數量、規格、重量、品名不符)而未能發現,經他人發現和指出的處罰有關人員30元/次。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6、貨物整理不及時,擺放不符合標準罰款5元/次。
7、貨物跟蹤不及時,貨物計劃不準確,人為因素導致斷貨,滯貨的罰款50元/次。
8、賬本登記錯誤,并且錯誤之處,不按規定改正,或不改正的罰款20元/筆。
9、盤點不及時,盤點數據不準確的罰款30元/次。
10、沒有要求供應商按公司相關文件過磅的罰款50元/次。過鎊時沒有監督執行過鎊流程的罰款30元/次。
11、伙同司鎊員偽造數據,交公司處理。倉庫將拒絕相關人員繼續在倉庫上班。
12、賬表不符,賬實不符的罰款10元/筆。
13、電腦錄入錯誤,未能及時發現及更正的,被他人發現指出后罰款10元/筆。
14、報表數據錯誤,上報不及時的罰款50元/次。
15、材料出、入庫手續不全,違規辦理入庫、出庫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6、當月累計出錯10次(筆)或者罰款超過200元以上者,除罰款外公司另行處理。
17、同一錯誤屢教不改者,納入工作改進計劃考察期,考察不合格將辭退處理。
18、工作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公司相關文件執行。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19、當月無出錯記錄及罰款記錄的,將在工資績效考評加分獎勵。20、對倉庫管理工作提新的建議或意見被采納的,將在工資績效考評中加分獎勵。
21、對于積極幫助他人改善工作狀況、帶領新員工不遺余力,使得新員工能迅速適應獨立工作的,將在工資績效考核給與加分獎勵。
22、對公司做出積極貢獻的,將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獎勵。
五、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準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準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布其行為。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六、附則
1、本條例由頒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3、本規章制度之解釋權歸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4、本規章制度條例未明示之事件,適用國家有關的規定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5
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五、安全生產報告處理制度
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七、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八、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
十、標志的管理規定
十一、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本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二、每項新開工工程,在項目承包合同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特點約定安全生產資金占總造價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轉款后一周內,計財部按合同約定之比例將安全生產資金劃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
四、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準。
六、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
七、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余,因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八、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公司安全生產統一領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部,在分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業務。各分公司必須成立以經理為首,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設安全科(科長必須報總公司批準),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各項目部必須配備1—2名思想好、懂業務的專職安全員。對配備的專職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三、各級安全領導機構要建立例會制,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四、各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主,專職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所有生產班組均設兼職安全員,并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或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各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各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各班組每天作業前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每月、處(廠)每星期、班組(工地)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進行點名,點名和教育的內容要有記錄。
二、教育要有真對性,切忌空對空。要抓住重點,講深講透。
三、對新工作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的工人和特種工人要根據其特點,單獨進行教育,末參加者不許上崗作業。
四、季節性、節假日教育要提前進行,內容要有針對性。
五、開工前、施工中要分階段、因人地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閑時間,對特種工進行歷時3—5天的培訓,確保特種人員能熟知本工種的操作規程、規范,并能在施工作業中嚴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訓和安全達標的檢查、驗收,對特種工人進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補考,補考不極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八、每年有計劃的安排一定數量的特種人員到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各種學習班學習,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訓遍。
九、安全管理人員每年都要參加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學習班對業務素質低、責任心不強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十、利用長會、短班的形式,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進行二至四次群眾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1、各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由安全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定期檢查時間:公司應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班中驗證考核,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專業性檢查:可突出專業的特點,如施工用電、機械設備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等組織性專項檢查。
4、季節性檢查:可突出季節性的特點,如雨季安全檢查,應以防漏電、防觸電、防雷擊、防坍塌、防傾倒為重點的檢查;冬季安全檢查應以防火災、防觸電、防煤氣中毒為重點的檢查。
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臺領導,做好這項工作。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領導、查違章、查隱患。
三、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
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放、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了保證對職工因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1、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市勞動局、人民檢察院、市總工會及有關部門。
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
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經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筑安監站。
3、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4、《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填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
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準。
第七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行“勞動安全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安全規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述。
第十二條: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圍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三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須按下列規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1、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準結案。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性的文件,促進工地安全文明建設。
二、積極帶領職工學習防火知識,努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工地專職防火員應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四、對于木工房等重點放火部位應經常性巡回檢查,發現有火種者有權制止,有不聽勸阻者送上級部門處理。
五、焊工作業時,應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規范,嚴格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起火。
七、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域等。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方案審批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克服“盲目的憑經驗操作,忽視科學的驗證分析”的弊病,加強確保安全的技術保障,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各分公司或項目部對下列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臨時用電工程;
(8)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于上述分部分項工程達到一定的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除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外,還必須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論證:
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
責組織項目部技術、質檢、安全等人員,根據承包工程的類型、特征、規模等因素,詳細、具體、認真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成后,必須組織相關班組長和經驗豐富的老工人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分析,并結合論證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后報分公司技術科。
各分公司必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標準及地方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核和驗證,必要時可組織其他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參加,對審核情況及時整理驗證結論,簽署審批意見后報總公司技術部。
總公司技術部負責按照相關程序組織有關部門簽審后,報總工程師和分管經理審批后,由項目部按相關監理程序報項目監理機構,待總監理工程師簽批后認真執行。
三、各級在審核、確定安全技術方案時,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特別建設部《技術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術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對安全生產、工人職業健康進行有效預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安生部向維護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首次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
3、危險性較大的日常維護或技改項目、技改方案編制的指導、要求。
4、設備維護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對維護部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要求。
第三條維護部負責向專工或班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制度、辦法,注意事項、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
2、技改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生產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確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種的作業、大型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等,作業專業負責人均要對操作班組作安全技術交底
4、兩個以上工種配合作業時,部門指定技術負責人,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第四條班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班組成員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班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內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2、現場作業環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項。
3、本工作的危險點及個人防護措施等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要全面準確。
第六條安全交底后,專業負責人、班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保用品的采購、保存、發放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原則
(一)本公司根據各個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二)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遭受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防護用品,不能強調平均或進行攀比。
(三)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紗線手套、作業手套、圍裙、袖套、口罩、帽子、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
(四)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辦公室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工作,倉庫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存、發放)等工作。
第三條管理細則
(一)勞保用品發放
1、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保用品標準表》,《勞保用品標準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2、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確實不敷使用時,經部門領導書面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3、工作服、勞保鞋和安全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
4、發放時間:每月30日發放次月的勞保用品,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到倉庫簽名領取相應標準數量的勞保用品,倉庫在每年年底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員工進入公司時,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發放相應的勞保用品。
(二)依舊換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達更換期限的,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送到倉庫,經倉庫發放人員確認后,辦理以舊換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損壞,沒有到達更換期限但確實無法修補而影響使用的,交由倉庫保管人員確認,經倉庫主管同意后,可以辦理以舊換新。
(三)其他
1、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休、事假、工傷、脫產學習等情況發生時,在發放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體減少的數量,由倉庫發放人員與倉庫主管商議后執行,各部門應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勞保鞋和手套,由倉庫負責統一保管,并定期做為廢品處理。
第四條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其它對勞保用品的各項規定,如有與本管理辦法沖突的,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二)公司的勞保用品標準,應當根據實際使用的情況,進行不斷修訂,堅持“既能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費”的原則。
(三)有本管理辦法未規定之情況發生時,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
標志的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能夠發揮積極作用,根據人機工程學的原理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的要求,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防護及危險部位和危險場所必需懸掛安全警示牌,為了確保安全警示牌設置的準確與合理,更根據建筑施工的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標志牌的管理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要經常教育施工人員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二、安全警示標志
1、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色和綠色。
1紅色:表示禁止
2藍色:表示指令
3黃色:表示提醒
4綠色:表示允許
3、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4、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三、安全標志的使用
1、在進入施工現場的大門入口,必須懸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等標志牌。
2、具有火災危險物質的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煙、等標志牌。
3、高處作業場所、深基坑周邊等場所應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4、在各種需要動火、焊接的場所,必須懸掛當心火災等標志牌。
5、在腳手架、高處平臺、地面的深坑等處,必須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6、旋轉的機械加工設備旁必須懸掛當心傷手等標志牌。
7、設備、線路檢修、零部件更換,應在相應設施、設備、開關箱等附近懸掛禁止合閘等標志牌。
8、有坍塌危險的建筑物、構筑物、腳手架、設備、物料提升機等場所,必須懸掛當心坍塌等標志牌
9、有危險的作業區必須懸掛禁止通行等標志牌。
10、專用的運輸車道、作業場所的溝、坎、洞等地方,必須懸掛禁止靠近等標志牌。
11、在總配電房、總配電箱、各級開關箱等處必須懸掛當心觸電等標志牌。
12、在通向緊急出口的通道、樓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須懸掛安全通道等標志牌。
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員要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職責,堅守崗位,不玩忽職守。
二、值班人員要全天候,對整個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協助施工長和其他管理人員做好當日的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及時發現隱患,果斷處理,做好防火、防盜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及時上報公司,且要保護好現場。
四、值班人員若在值班中玩忽職守,公司根據情節輕重酌情處理,該教育的教育,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且要罰值班人員100元—500元。
公司規章制度6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并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并保留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于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斗毆。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并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并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后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范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衛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床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并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于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嬉鬧、閑談的。
(4)在工地上吸煙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xx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4)非信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信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xxx—xxxx元的罰款:
(1)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2)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xxx元以下的。
(5)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2、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5、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6、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7、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8、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9、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0、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1、泄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本勞務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公司規章制度7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核
1。考核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核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核職工以德才兼備為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制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2。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3。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
4。考核組織
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第三章檔案管理制度
為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一、公司各部門和項目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盤片、錄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為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并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閱辦法,重視機密文件,要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匯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鑒定后銷毀無保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項目活動后由專職人員于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項目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項目合同任務,后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一。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范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公司規章制度8
一、當值領班應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保潔員交接班前準備工作。
二、認真填寫交接班登記,填寫內容:
1、員工到崗情況: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勤原因
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領班崗位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及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檢查保潔員的儀容儀表和到崗情況,作好考核評估記錄。
三、根據當日工作任務,負責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負責檢查所轄范圍各責任區的清潔衛生狀況。
五、負責隨時檢查保潔員的工作狀況,及時調整各種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負責對保潔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作出恰當的批評、糾正、指導,并作出正確的評估。
七、負責對清潔工具、設備的使用維護進行指導。
八、負責檢查設備、工具的清潔保養工作。
九、協助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每日工作記錄的填寫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主管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部門規定。
二、負責制定園區清掃管理和綠化養護管理的實施方案。
三、負責制定園區各清潔項目和綠化養護的實施執行標準。
四、負責編制人員的計劃安排。
五、負責制定消殺服務實施方案。
六、負責核實工具用品的申購計劃。
七、定期巡查園區(八、對一些專用設備進行使用指導。
九、負責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各種清潔、綠化業務的接洽。
十一、負責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七條、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來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
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由于出售、報廢或者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四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并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者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
第四節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五條、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四十六條、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九條、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五十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五節、資產減值
第五十一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應當合理地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不恰當地運用了謹慎性原則計提秘密準備的,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事項的性質、調整金額,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各項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短期投資應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在運用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企業應當對委托貸款本金進行定期檢查,并按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委托貸款本金的差額,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并入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本制度所稱的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后的余額。對于長期投資而言,可收回金額是指投資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其中,出售凈價是指出售投資所得價款減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須的估計費用后的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二)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三)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四)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第五十五條、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一)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三)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五)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
第五十七條、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二)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四)被投資單位持續2年發生虧損;
(五)被投資單位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第五十八條、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條、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一)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四)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五)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六十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并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二)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并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某項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價值;
(四)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條、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高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沖減已提的減值準備。
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相應調整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企業濫用會計估計,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企業因濫用會計估計而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轉回的當期,應當遵循原渠道沖回的原則(如原追溯調整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追溯調整至以前各期;原從上期利潤中計提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調整上期利潤),不得作為增加當期的利潤處理。
第六十三條、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十四條、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如債務單位或被投資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資產損失,沖銷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五條、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應當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章、負債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核算,作為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于計提利息時攤銷,并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并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于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對于金額較小的輔助費用,也可以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二)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的處理
1.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只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2.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所發生的,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的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為: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該項借款的利率;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專門借款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在計算資本化率時,如果企業發行債券發生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其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或-)折價(或溢價)攤銷額/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3.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外幣專門借款,其每一會計期間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指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如果發行費用小于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后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于計提利息時攤銷。
5.企業每期利息和折價或溢價攤銷的資本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企業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專項用于購建某項固定資產的,如專用撥款、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在募集資金尚未到達前借入的專門用于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資金,其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募集資金到達前,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募集資金到達后,在購建該項資產的實際支出未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實際支出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但在計算該項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時,應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扣除。
7.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指每一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并且為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則這部分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然等到整體完工后才可使用,則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8.如果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并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含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其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重新開始,再將其后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如果中斷是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后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為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并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第七十九條、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八十條、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一)一般企業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核算: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投資的,對已歸還的投資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實收資本的減項單獨反映。
1.公司的股本應當在核定的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的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作為股本,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的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按確定的人民幣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作為股本入賬,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人民幣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第八十一條、企業資本(或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投資者的出資時,登記入賬。
(二)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投資時登記入賬。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賬。
企業應當將因減資而注銷股份、發還股款,以及因減資需更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賬戶的明細賬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投資者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當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資本(或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各備查登記簿中轉為受讓方。
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項目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后,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項目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八十三條、盈余公積按照企業性質,分別包括以下內容:
(一)一般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積包括:
1.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2.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3.法定公益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時,應當將其轉入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股本)。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
1.儲備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經批準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的儲備基金;
2.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準用于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3.利潤歸還投資,是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第五章、收入
第八十四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第一節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收入
第八十五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八十六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減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八十七條、企業已經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沖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處理,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的數字。
第八十八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一)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三)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條、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二)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于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
(三)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九十條、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一條、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應按讓渡現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
2.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條、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條、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當在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企業只有在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根據談判情況判斷),并且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將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企業應當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并且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將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第九十四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與設計有關的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其他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和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當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費用應按以下原則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后的余額作為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作為當期費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作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四)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五)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將預計損失立即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六條、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等方法確定。
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總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第九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收入的確定,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原則執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并且有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情況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收入。
企業的收入,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在利潤表中反映。
第六章、成本和費用
第九十九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一百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工時、產量記錄等資料,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按規定給予職工的各種工資性質的補貼,也應計入各工資項目。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內。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
第一百零五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工業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七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所得稅,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公司住所:
第三條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注冊分局登記注冊。
第四條 分公司由_____公司組建。
第五條 公司為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以基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誠信、優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八條 經營范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核定經營范圍
第三章 公司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名稱 身份證號 股東住所 第十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公司出具證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 根據其出資分額享有表決權;
(二) 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三) 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四) 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 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 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 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 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公司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 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簡單范本公司章程簡單范本。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半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或有重大活動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 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分、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召開正式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臨時股東會議,就當于會議召開一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 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 本公司選舉執行董事(兼分公司經理)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擬訂合同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確方案;
(七)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 第二十四條 監事1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 當執行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業文化公司章程簡單范本投資創業。
第二十八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三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 公司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一、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 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 公司在冊股東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資方式: (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 年 月 日
第十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并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 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第十四條 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規章制度11
押運員管理制度
1、押運員必須通過崗前培訓及安全學習、培訓等公司組織的活動,了解并熟記自己所需押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危害性,物理化學特性,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專業知識,押運過程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協助駕駛員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的車況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證件及押運證,對運輸全過程實施監管。
3、裝車時協同駕駛員及有關工作人員詳細核對貨物名稱、數量是否與托運單相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拒絕裝運,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并認真熟悉所運輸介質的理化特性及應急措施。
4、行車過程中,押運員必須坐在指定的位置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嚴禁煙火,督促駕駛員按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安全行車。
5、運輸途中需停車時,必須遠離公共場所、政府部門、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區等地,押運員必須在車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場所停車,押運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需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危險貨物安全運抵指定位置后,押運員負責按運單記載事項向收貨人交付,簽收;交接雙方點收點交。
7、運輸結束后,危險貨物車輛和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到指定
地點洗刷除污,并協助駕駛員做好收車后的檢查。
8、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發生重物大事故時,押運員和駕駛員應做緊急處理;事故信息應由如下順序傳遞,匯報公司,公司匯報運管處,報告保險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現場,報交警;當事人寫事故真實書面材料,并接書面材料記載內容向各方表達,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總則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總臺接待員認真記錄考勤情況,公司綜合事務部負責監督、匯總、報告。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的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附件。
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向總辦報告。
第三條:上、下班時間及打卡時間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開會等前一天延長下班時間,可向后延半小時。下午:14:00—18:00,(員工食堂開飯時間:中午:12:00)。
第四條:遲到、早退
1、員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視為遲到。
2、員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規定的下班之前無故離開公司視為早退。(外出工作辦事,均應向部門同事和總臺接待員說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時打卡,需持部門證明交綜合事務部,方不以遲到、早退論處。
4、公司綜合事務部定期匯總考勤情況,凡遲到、早退累計六次以上者給予黃牌警告一次并作為年終年度年薪考核依據之一。
第五條:事假
1、員工遇私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批準后予準假。如確難以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方式請假,待回公司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下同)。
2、一般員工請假在二天內,由其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主管副總審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后轉呈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病假員工因病請假二天以內,應填寫請假單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醫院證明,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后轉呈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曠工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①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②打架斗毆、違紀行為造成無法上崗。
③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均為自動解聘。
第八條:工傷因公負傷,因公致殘(指非違規操作的意外所致),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相關鑒定機關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期間工資照發。
第九條:婚假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10個日歷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條:喪假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不含旅途),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產假員工產假為90個日歷天。本公司實行考核年薪制,員工產假期間的發放工資標準為:本人崗位考核年薪的40%計發(外出補貼不發)。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項,經總經理室制訂后報董事會批準補充。
第十三條: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為公司行政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________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________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________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________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賬,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營業用房________年
2、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________年
3、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________年
4、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余,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賬,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________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________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________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賬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3、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4、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________年。
5、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賬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賬準備金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1%提取。
6、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1、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2、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3、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4、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____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____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2、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賬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____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賬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賬與微機賬進行核對。保持手工賬與微機賬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C卡、賬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規章制度13
休假
一、法定節假日
1、員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個工作日的的法定節日,分別為: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國慶節三天,中秋節一天
2、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員于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本職員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二、事假:
1、事假應提前3天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2、原則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過15天,年度累計不能超過30天,特殊情況經特殊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
4、試用期內,除法定假日外,各種申請假期累計超過7天的,自動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三、病假
1、職員在月度內可憑相關證明,享有一個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一個日歷月中,職員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本人不能到公司辦理的,由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員工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審核歸檔 。
3、職員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醫療期工資發放標準按各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四、婚假
職員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晚婚的(男職員晚于25歲,女職員晚于23歲,或晚于政府規定的年齡)職員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婚假須在結婚注冊登記日后3個月內使用 ;
●入職未滿三個月的職員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休假
獎勵制度
員工以下表現應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違紀;
3. 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為經營提供服務、技術、設備、后勤等保障,對完成經營目標有較大貢獻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學管理,大膽創新,在保障經營的前提下,節約成本費用,效果顯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
6、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7、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
8、考評期內出勤正常,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9、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10、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11、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12、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3、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大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4、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處罰制度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因工作失職或領導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標任務未能完成,且差額較大,負面影響較重的;
4、缺乏預見性、前瞻性,不能正確有效地領導本部門人員完成相應工作任務,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或使公司信譽受損的;
5、長期工作不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或不服從上級指揮,態度惡劣,工作散漫的;
6、因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并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和企業信譽毀損的;
9、在發生自然災害和其它意外事件時,相關責任人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態擴大,損失加重的。
10、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11、拒不執行辦公會議決議及公司各項行政指令,致使工作受阻的;
12、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4、濫用職權,違反公司制度,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5、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6、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7、挑拔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8、泄露公司秘密,從而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的;
19、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公司形象的;
2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2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公司認為應予以處罰的。
公司規章制度14
(一)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涵蓋的范圍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的范疇相當廣,涵蓋勞動管理的方方面面。《勞動合同法》第4條明確了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勞動部關于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7]338號)明確企業規章制度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工時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職工獎懲培訓、以及其他勞動管理等。用人單位可以據此制定、完善、修改、廢止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使之成為促進企業正常安全生產經營、構建和諧穩定的勞資關系、及時處理勞資糾紛的有效保障。
(二)制定規章制度的法定程序
程序違法也是違法。如果任憑企業主、企業老總、企業的管理層隨意制定規章制度,無疑會在制度上剝奪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增大勞動者義務,造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權利義務的失衡,極大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誘發勞資糾紛,破壞社會和諧。借鑒國外先進的勞動管理經驗,通過建立完善的集體協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不失為一條很好的途徑。但是,在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工會工作不盡如人意的現實情況下,集體協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的推行尚需時日,任重道遠。目前,我們可以借鑒國有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民主協商制度來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勞動合同法》第4條確定了民主協商的程序,制定規章制度時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出臺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時,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實施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通過此程序保障企業規章制度擁有廣泛的民意基礎,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公司規章制度15
為了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大家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與管理
1.上班部得遲到,早退(扣10元/次),曠工(扣150元/天)。上班期間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干一些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事情。倒賣本公司和其他公司的貨物,一經發現將扣除當月的所有工資及風險金。
2.上班時間:夏天早上7:30上班,中午11:30下班。下午2點上班,6點下班。冬季上午8點上班,中午12點下班,下午1:30上班,5:30下班中午不回公司吃飯的員工,必須在中午下班前半小時內微信報崗,下午上班前半小時內報崗,早報或遲報視為早退和遲到,不報視為曠工。
3.員工應愛惜公司的貨物及公共財產對于公司庫存商品,如是野蠻裝卸造成的損壞,當事人應賠償公司損失。貨物出庫前請大家認真核對貨物數量及是否有損壞,貨物一旦出庫,公司一概不認賬,由于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傷,由當事人自己承擔4.公司車輛管理,每位員工在接收車輛之前應查看車輛是否有損傷,及時給公司反映公司,如果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車輛的損傷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公司車輛在市場上班期間與其他車輛出現刮碰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所有損失的60/100,公司承擔40/100,而且全程將由公司負責人一同參與,不得私自處理,否者公司部承擔任何責任。
5.公司員工不得私自承諾終端店任何要求(有問題須經公司同意方可執行,未經批準私自同意的將由業務員自己承擔,并罰款200元),虛報費用,截留終端客戶貨物,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將從重處理
6.業務員定期回訪終端網點,制定每天的回訪計劃(公司會不定期詢查),及時掌握終端銷售情況。業務員每天的客戶拜訪按預先設定的路線拜訪,所有在職人員,每天在市場上至少拜訪20家客戶,每天拜訪的客戶以微信上傳的水印照片為準,每家客戶照片門頭和陣列面2張照片,每天照片要在晚上9點鐘之前傳完,少一家以5元/張罰款,一天部傳照片且沒有請假者,以曠工處理,罰款150元/次,且扣除滿勤獎。
7.公司車輛嚴禁外借,私用,如被公司查到,一次負激勵200元,一切意外由駕駛員負全責。
8.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回到倉庫,確因業務需要必須經負責人同意,未經負責人同意的一經發現,一次負激勵200元。駕駛員駕駛的車輛在市場上出現的違章,有駕駛員自己承擔
9.財務電腦單據必須按照公司統一的指導價格開票,如果出現低價或錯開的單據由開票員和業務員共同承擔,財務開出的財務單據部允許帶出財務室,財務的一切辦公用品部允許私自使用,不允許在財務室吵鬧,有問題向負責人反映解決,如經發現財務及當事人各罰款100元
10.倉管員憑票據發貨,特殊發貨情況須有公司負責人簽字,所有貨物發貨須經過倉管,不允許私自帶出,一經發現視為偷竊,扣除在公司的所有工資及風險金,情節嚴重的報警。倉庫發貨一切聽從倉管安排,有問題向負責人反映情況,不允許在倉庫大吵大鬧,一經發現雙方各罰100元。
11.公司定為每周一下午開會,將一周市場銷售情況進行匯報和總結,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每周一部允許調休
12.上班期間發現員工溜號,干一些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事情,首次警告,第二次直接扣除績效獎和滿勤獎,必要時將給予辭退13.發現員工倒賣公司產品的假貨或者兼職賣其他公司的產品,扣除當月的所有收入以及風險金,并且給予辭退,必要時公司將通過法律部門進行投訴
14.所有在職一線員工,一個季度有2個月銷量低于5萬現金的,公司將考慮是否辭退
15.針對全年銷量完成比較好的優秀員工,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16.公司會議和集體活動聚餐所有人必須參加,缺席者當月任務直接追加2萬,后勤人員負激勵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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