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
新鮮“筍嘢”到——5月20日,新版《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看新規定怎樣益街坊
1、市民買房前可要求開發商出示配套變電站建設規劃
房地產住宅小區項目:應建設永久供電配套設施。
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出讓合同,需明確配套變電站用房的建設規模、標準等。
房產銷售:應公示小區高壓電力設施建設規劃。
違反規定不公示的,罰款由原“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提高到“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小編點評:對自己居住的小區設施規劃中午心里有數啦,開心ing
2、物業公司不能擅自中斷用戶正常用電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負有管理職責的單位,不得以用戶欠繳物業管理費用或者其他原因為由中斷用戶的正常用電。
違反規定停電的,罰款將由原“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修改為“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小編點評:一下子忘記交物業管理費,也不怕被物管拉電閘了
3、明確五種配合行政執法強制停電的情形
(1)行政機關強制停電范圍限于依據國家規定決定淘汰或關閉企業
(2)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
(3)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依法對違法建設作出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
(4)高能耗、環境污染嚴重等列入國家限制類、禁止發展類的企業或者生產設備,決定限制用電或者終止供電。
(5)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定,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作出停電決定的其他情形。
小編點評:這下空氣不就會好很多嗎?哈哈
4、用戶可預交電費
新《規定》明確了經供用電雙方協商,用戶可按先用電后交納電費、預購電量或者預交電費的方式交納電費。
小編點評:如果遇到長期出差,可以先預存繳費,保證家有電喲。
5、竊電者按竊電量交3倍罰款
安裝竊電裝置或者私自更改變壓器銘牌參數用電為竊電行為,竊電者應按竊電量補交電費,并向供電企業補交3倍違約使用電費。
小編點評:表有這個小心思啊,后果很嚴重。
6、架空線路允許跨越房屋
220千伏及以下架空輸電線路工程建設涉及房屋等建筑物的,如因實施拆遷安置困難,經區政府同意,在滿足國家規定安全距離和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可以采用跨越方式通過。
小編點評:這下不用擔心被強制拆遷啦!
7、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可依法先行排除
(1)電力設施產權人對于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建(構)筑物或障礙物可以依法先行排除妨害的權利。
(2)對于電力設施建設時已對保護區內樹木予以補償的,砍伐、修剪植物的費用由造成緊急情況的植物所有人承擔。
小編點評:排除障礙物,不用再膽戰心驚啦。
新《規定》大膽探索、不斷創新,立足百姓角度,深入解決制約電網發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保障良好有序的供用電秩序,廣州街坊為你點贊啦!
http://www.shddsc.com/【新版《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2014年新版《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02-01
《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通過01-07
廣州市門樓號牌管理規定修訂解讀02-13
廣州市門樓號牌管理規定(修訂)解讀02-13
《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定》01-16
新版《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解讀02-21
《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獲通過06-20
廣州市供電局綜合管理類筆試經驗分享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