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審批自查報告
稅務指政府向納稅人強制征收的貨幣或資源。本文將介紹稅務行政審批自查報告。
稅務行政審批自查報告(1)
20XX年,蕉嶺縣國家稅務局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稅總發[20XX]107號),切實轉變稅務機關職能,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優化稅收化服務,有力促進我縣經濟健康發展。
一、充分認識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稅務行政審批是稅務機關行駛稅收職權的主要方式,也是稅務行政許可的主要形式,對加強稅收征管、規范稅收秩序、發揮稅收宏觀調控職能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此,我縣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學習教育,深刻領會在新形勢下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并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作為轉變稅務機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促進稅收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有效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明確政策法規股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負責調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流程設置和表證單書,納稅服務股負責涉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優化服務,監察室負責牽頭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和后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逐步形成多部門共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三、緊抓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
20XX年我局繼續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設定不再10號公告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稅務部門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立即進行修改或者廢止;對已經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的稅務部門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激情清理、修改或者廢止。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要求,20XX年2月,我局按照《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及稅務總局、省國稅局、市國稅局的要求及時組織開展稅收優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報送相關材料和工作落實情況。通過認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堅持稅收法定原則,除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外,未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四、堅持放管結合,強化監督管理
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創新行政審批管理方式,加強后續監管,優化稅收服務。本著高效便民的原則,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在金三系統推行的基礎上,把審批事項前移,能在辦稅服務廳辦結的審批事項盡量當場辦結,并加強事后監管,為納稅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20XX年2月起,對本局在權限范圍內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以及開展監督管理的情況,進行自查。本單位現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66項,其中行政許可審批事項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60項,沒有未納入《廣東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事項。通過自查,我局在依法實施方面、公開公示方面和監督管理方面都比較到位。能夠按照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等文件要求的審批權限、程序、環節、條件嚴格執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的文件要求,清理、完善行政許可配套規范性文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并明確審批標準。同時,在辦稅服務大廳和蕉嶺縣網上辦事大廳公開公示相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裁量標準、申請材料及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信息,納稅人憑公示信息要求可以到前臺辦理在公示期限內辦結,沒有出現刁難納稅人或者要求提供與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資料、條件等情況。而且單位內部也定期對行政許可事項工作的流程、標準、檔案保存進行監督檢查,未發現有關違法違規情況;在辦稅大廳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方便納稅人監督。
稅務行政審批自查報告(2)
為進一步做好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按照《海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稅務行政審批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瓊國稅發〔2009〕233號)要求,屯昌縣國稅局日前開展了稅務行政審批自查自糾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抓好落實。我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相關文件,樹立依法審批的意識,督促相關部門將自查自糾工作抓緊、抓實,保證自查自糾工作的質量。
二是部門協作配合,對照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逐項進行自查。以綜合業務股作為牽頭單位,相關股室協同配合,對現行稅務行政審批事項逐項進行了自查。核實我局有權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包括稅務行政許可項目)共計12項,并對每項審批事項制訂了規范的操作流程,簡化手續,方便納稅人辦理。
三是強化督查、規范行使行政審批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通過對12項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包括稅務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和自查,促使我局在行政審批方面做到了程序規范、審批及時,確保已取消的審批項目后續監管到位。
【稅務行政審批自查報告】相關文章:
1.行政審批自查報告
7.行政審批個人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