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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年終獎怎么算
年終獎是公司給員工送出的一份禮,可是送禮送什么,怎么送,老板和人力資源經理們這個時候也格外忙碌,要知道,年終獎是一把雙刃劍,年終獎的發放既要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也要顧及員工的心理期望值,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的年終獎怎么算,希望大家喜歡。
員工的年終獎怎么算 1
一、年終獎高于(或等于)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李某2008年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2400元,則應納稅額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2)年終獎應納稅額為12000×10%-25= 1175(元)
(3)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為(2400-2000)×5%=20(元)
(4)當月合計應納稅額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于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年終獎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再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時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為0;
應納稅額為2400×5%=120(元)
三、是年終獎除以12低于2000也要納稅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后的余額,低于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也應該納稅。
因為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在工資中已扣除,用全年獎金除以12,主要是為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納稅的依據。
四、單位發不含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對于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由單位負擔的,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假設某單位為每個員工發放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10825元,單位為每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為1175元。計算過程為:
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10825÷12=902.08元,對應適用稅率A為10%,速算扣除數A為25;
按第一步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將不含稅年終獎換算成含稅的年終獎,即含稅的年終獎收入=(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12000=(10825-25)÷(1-10%)
按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12000÷12=1000元,對應適用稅率B為10%,速算扣除數B為25;
按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應納稅額=12000×10%-25=1175元
如果納稅人取得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應先將不含稅年終獎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根據(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企業為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款,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員工的年終獎怎么算 2
一、事業單位年終獎怎么算?
如果已實行績效工資,就不能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了;如果還沒改革,可以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發放給考核為合格以上的人員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當年新入職的不參加考核,也不發放;當年退休的,按在職月份比例x基本退休金發放。
二、事業單位“年度獎金”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申報?
1、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附: 年度獎金的計算說明)
2、“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稅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稅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3、“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三、事業單位年終獎什么時候發?
1、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時間一般是根據自然年,也就是跟隨一月的工資發放;
2、也有一些事業單位會將年終獎作為員工的春節過節費,在春節放假前發放;
3、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為了防止員工年后跳槽,把年終獎拖到3至4月份后再發。
四、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的背景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事業單位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那么,時下各家公司是如何給員工“送禮”的呢?
最具激勵性的彈性獎金年末雙薪一碗水端平,貌似公平,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年終獎本來的意義,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一切盡在掌握,已經失去了最初的激勵作用。因此也有一些公司會在雙薪的基礎上,乘以與業績相關的彈性系數,公司給員工送的禮,厚薄幾何,就要看員工自己的表現了。
彈性系數年終獎:基礎年終獎與一年12個月的薪金之和的比例為3:17,如A月薪水平為6000元,那么基礎年終獎的計算就是6000×12×3÷(17+3)=10800元,如果A在過去的一年業務考核中百分之百地完成了自己職位上的工作,A就可以全額地領到10800元的大紅包。要是考核中表現出色,人力資源部門會制定出相應的獎金系數,系數乘以基礎年終獎就是A實際領到的年終獎。系數越高,公司送的禮越多,不過也有獎金系數的最高限定,一般不會超過基礎獎金的兩倍。反之,如果員工上年的表現欠佳,業務考核中未能達標,人力資源部門給出的獎金系數就會小于1,A的紅包就要“縮水”了。
另外一種方式是年終獎金按評估結果分四個等級來發放:一般第一等員工的年終獎是兩個月的工資總額,第二等為1.5個月的`工資總額,第三等為1個月的工資總額,第四等為1個月工資總額的30%。拿到第二等獎金,也就意味著公司對JOE努力工作的認可。當然,如果僅拿到30%的月薪作為年終獎的話,員工們就要開始給自己畫一個問號了,自己是否是一個稱職的員工?
不難看到,作為一種成熟的激勵機制,用帶彈性系數的年終獎給員工“送禮”,有效地實現了公平與激勵共存,但是實施這種年終獎制度必須以完善的員工評估系統為依托,否則會帶來員工的不公平感,也就無法達到激勵的目的。
最豐厚的提成年終獎
無論是年末雙薪還是彈性系數年終獎,在員工整年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相比之下,一些公司所采用的提成年終獎就蔚為可觀了,有時候年終獎甚至會占到整年收入的一半以上。
上海一家位于陸家嘴的民營咨詢公司就是采用這樣的獎勵辦法。該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經理黃女士告訴記者:“和同行業相比較,我們公司給員工的月薪并不高,普通員工的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可能只夠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我們在激勵制度的設計上,采用了項目組的做法,按照項目組一年所完成的項目收入,年末的時候一次性給予員工項目提成作為年終獎,根據往年的經驗,員工們的年終獎可以達到平時的收入總和的水平。今年公司的經營情況不錯,年終獎的份量還有可能變得更重。”
最溫情的年末獎勵游
“獎勵游”由來已久,但近兩年頗有愈演愈烈之勢。所謂“獎勵游”,是指公司給予員工在旅游方面的福利。現在有許多公司意識到,相對純粹的現金獎金,旅游似乎是更能鼓勵員工的方式。首先,旅游可以讓員工放松心情,增加見識,進而促進工作,“旅游過的心情不一樣”;其次,純現金獎金容易被直接存到銀行,時間一長也就忘了。因此,與現金獎的直白相比,旅游福利充滿了溫情。而且這種形式的費用一般都作為企業的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
以下是一家外貿公司今年設計的員工年末獎勵游方案,按照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表現,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的員工享受一次免費的東南亞七日游,而“第二梯隊”的員工旅行地點為冬日的海南島。“其實從總的預算來看,可以把不同旅游的檔差調節得更多,但是考慮到集體旅行更加有意思,更富有凝聚力,所以只劃分了兩個級別。這樣我們在以后的旅游獎勵中也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免得失去新意。”該公司的經理如是說。
對公司目前執行的年終獎的一些看法:
1.實質上的平均化,沒有真正起到年終獎應有的激勵作用。
2.年終獎簡單的由直接上級-部門經理進行分配,雖然作為員工的直接上級最了解員工一年來的工作業績,最有權作出評價,但另外一方面這樣主觀的進行分配要么是平均化,要么容易激發矛盾。
3.年終獎的分配權推給了別人,的確是減少人力部的工作,也擺脫了因分配而產生的責任,我認為實際上是人力部工作上的失誤,把自己分內的事讓別人去做,全年辛辛苦苦做的績效考核在年終沒有派上用場,只是用作了每月發放績效的工具。
4.業績提成與年終獎并存,部分人因承擔了具體的業績指標年終既可以拿到超額完成業績獎勵,又可以拿到和其他人基本相同的年終獎,對于沒有承擔業績指標但工作同樣優秀的員工是一種不公平。
員工的年終獎怎么算 3
第一、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24000元,當月工資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數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5100-5000)×10%-105(元),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295+0=2295(元)。
第二、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12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2000-(5000-3000)=10000,以10000除以12,其商數833.33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0000×3%=300(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于低于50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00元。
【注意事項】單位對職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12個月),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只允許使用一次。
依據國稅發(2005)9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由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代扣代繳,則上述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除此12個月后,按其商數25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為105,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x10%-1025=2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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