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公司加班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加班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加班制度 篇1
一、目的: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職責
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的合理加班進行基礎審批和原始統計;同時承擔控制本部門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
2、人事總務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人事總務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表》核實加班時間及按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
三、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四、管理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努力提高生產、工作效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生產完成量的歷史數據進行總額控制。
五、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的情況。
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況及人員不予計算加班
1、參加公共娛樂、社會活動及招待用餐的;
2、事業部長、職能部門部長以上的人員的'不予計算加班;
3、出差、培訓學習、參加會議延長時間的;
4、部室人員(包括司機等)工作日延長時間不算加班;雙休日加班的超過8小時按一個加班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5、彌補計件、考核定額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時間;
6、因人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設備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補完成生產任務所用的工作時間,造成事故責任人不予計算加班;
7、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產任務所用的工作時間,責任人不予計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員;
9、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或銷售員工按業績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經副總以上人員界定不給予加班的。
七、加班審批程序
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長批準,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3、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事總務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時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八、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以不影響生產工作為前提安排。
2、員工超期假日可累計計算,優先用于與加班相抵。
3、加班工資與月工資一并發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
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對部門長罰款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補償,對部門長罰款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對部門長罰款200元,申請加班的責任人200元,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績效、工資降級等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參照生產定額和崗位定員,發現工作效率低下,嚴重超工時用工的除按績效考核細則考核外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事業部長一次罰款200元。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除責令限期改正外,對主要責任人予以績效懲戒,行政通報批評。
十、附則
1、本制度由人事總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與本規定相抵觸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加班申請表》
公司加班制度 篇2
加班調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調休制度管理制度規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資爭議
加班,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時間從事生產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在應該休息的時間工作。
實踐中,幾乎每個用人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加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也往往會接受單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種種原因主動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雙方對加班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導致加班爭議成了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類型。
對單位來說,只有未雨綢繆,事前建立規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潛在的加班工資爭議風險。
明確工時制度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可以分為三類: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其中,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有三項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2、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工資支付有三項標準:
1、平時加班1.5倍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資。
可見,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比較嚴格,而且企業負擔的經濟成本較大。
公司加班制度 篇3
為規范公司加班、出差、請假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員工紀律》,特制訂本規定。
一、加班與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及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因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要求,在確定薪資水平及獎勵計劃時已計入可能發生的超時工作報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資;經批準的加班可給予補休假。
2.公司因業務需要,可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或節假日期間加班,公司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補休假。
3.出差或客戶應酬等交際活動不計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義
因公司業務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國家、省、市、地區被視為出差。出差按地區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按時間長短分為當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時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規定
(1)員工需提前向上級主管提出出差申請,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證離開期間不會給工作帶來任何影響。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如下規定:
注意言行舉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
避免與出差目的無關的活動;
出差在外期間應與上級主管保持聯系,通報工作進程。如有行程變動,應立即報上級主管批準方可執行;
出差任務完成后應及時返回;
出差回來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工作情況。
3、報銷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僅限于規定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與業務有關的費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許的報銷項目。任何個人消費由員工本人承擔。
(2)所有報銷費用均應出具合法的發票或收據,除非特殊情況并經批準,杜絕報銷白條。
(3)員工應在出差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報銷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至財務部復核報銷。
(4)出差補貼因出差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不同。24小時內能夠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次補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補助25元。24小時內不能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天補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補助20元。因工出國,國內行程每天補助20元,國外行程,每天補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員工可享受本制度規定的.重要節假日,期間照常支付薪金。員工在轉正后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以上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發給基本薪金。
1、國家法定假日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元旦 1月1日
春節 3天(不固定)
清明節1天
勞動節 5月1日
端午節1天(不固定)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節1天(不固定)
2、病假與醫療期
(1)員工的病假按相關考核辦法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扣薪。病假按連續天數計。
(2)員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門主管,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如在24小時內未能通知,則按曠工處理。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3)員工病愈返崗的當日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所在部門存檔。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提供醫院的醫療證明,以作備案。
(4)1次病假(非工傷)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因病退職手續。
3、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有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
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 10天。
任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 3天。
再婚 3天。
員工須在結婚登記辦理后一年內連續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離開公司,婚假則作廢。婚假期間發放基本薪金。
4、產假及相關假期
(1)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如遇難產或多胞胎的,在提交醫院證明后,可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發放基本薪金。
(2)產假期間公司將填補其空缺職位,假期結束后,公司內如有同等薪資和職位存在,將優先考慮;否則,公司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假期內發放基本薪金。
(4)帶薪陪產假為3天,須在孩子出生30天內使用。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帶基本薪金喪假3天。喪假須在葬禮前后一周內使用。
6、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請假半天以內由班長批準,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兩日以上的報公司領導批準,請假十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周申請。
(2)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薪金。
(3))事假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
7、補休假
員工因加班(經批準)積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時候申請休補休假,或以補休假沖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請假流程
員工申請以上假期,均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有關人員批準后方可生效。如因突發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請假,則應在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在恢復正常上班后的當日補辦有關手續。探親假、年休假由人力資源部批準,中層干部請假一律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由公司領導批準。
公司加班制度 篇4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x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
(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公司加班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學校加班行為,激發全校教職工養成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的良好習慣,根據《漢壽一中結構工資發放暫行方案》第八條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所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學校的重大事項,必須繼續進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計算加班補貼(學校校長會研究決定支付加班補貼的除外)。
3、學校加班分兩種:值班加班(通稱值班)和應急加班(通稱加班)。值班系指經校長室批準在雙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或學校寒暑假繼續工作,含特殊崗位值班(如工會活動室值班、圖書館值班、水電值班等)和因突發性工作由分管校級領導安排校長室批準的臨時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職評、工會寒暑假組織吊孝、上級有關部門寒暑假突擊性工作任務等),發給值班補貼。經校長室批準,確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學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繼續工作(如寒暑假補課期間膳食會上班、教務科組織下鄉招生、學生科體育訓練等)可算加班,發給加班補貼。
二、基本原則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休日值班可以調休或支付值班補貼(指經校長室批準不能調休的有關部門雙休日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補貼。
2、學校各部門原則上應將具體工作任務安排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必須在法定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嚴格控制加班,非突擊性任務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應盡量避開法定節假日。學校各部門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時間加班的,原則上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休的,經校長室批準或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才能給予加班補貼。
3、在值班期間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與加班不重復)。領取學校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開支的值班補貼或加班補貼(如軍訓、入學考試、補考、年級組干事、學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學校同一部門工作人員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時應統籌考慮,兼顧公平,綜合平衡。行管人員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的應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計發加班補貼。
三、操作程序
1、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請,擬定值班安排表,報辦公室匯總后提供給校長室預審,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否則,不得支付值班補貼。
2、學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請,填寫《漢壽一中加班審批表》,報辦公室匯總后提供給校長室預審,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否則,不得支付加班補貼。
3、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則上一個學期申請(國慶長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學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經校長室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制表,作為核算值班和加班補貼的依據。
四、加班計費
1、值班一個工作日補貼 30 元;加班一個工作日補貼 60元;特殊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補貼的方式,具體標準由校長室批準或學校校長(行政)會研究決定。
加班補貼如屬于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必須在申請表中加以說明,不得在學校行政賬目列支。享受調休假者,不得重復申報值班或加班補貼。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各科室將上學期值班或加班情況匯總到學校辦公室核算,校長室審批后由后勤科統一發放(值班或加班補貼屬于專項經費或核準經費范疇的除外)。
五、附則
1、對虛報、瞞報值班或加班補貼者,按虛報、瞞報額扣除科室主要負責人每學期第一個月崗位工資,值班或加班期間消極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取消值班或加班補貼,并按情節輕重按《漢壽一中結構工資發放暫行方案》給予處罰。
2、此前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有不一致處均以本規定為準。
3、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加班制度 篇6
員工可以根據當月《加班確認單》記錄的實際加班時間,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提前兩天填寫《調休申請單》,申請不超過實際加班時間的調休。
一、加班類別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機關各科室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單位重大會議、集體活動、突發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圍以外、領導交辦的臨時緊急任務,確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無法安排補休的,按本辦法計發加班工資。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在正常工作日7小時以內完成本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否則,自行加班者,不計發加班工資;出差、學習培訓及會議期間(正常工作日)不計加班。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國家法定節假日,由行政辦公室安排機關工作人員(除調研員、協理員)輪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計發節假日加班工資。非值班人員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處)室負責人報請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同意,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執行。
(三)帶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由勞安科按照職工工齡計算應休假天數,各科(處)室負責人根據本科室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在原則上不影響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寫機關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申請表報經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準,行政辦公室備案,統籌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如職工本人不申請年休假的`,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年休假,同時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年休假期間,不再享受績效工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準,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假。但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實際天數,視作加班,并按照本辦法計發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加班天數、當日基本工資、當年日工資收入及加班工資的確定
(一)加班天數
工作人員當日累計加班不足4小時者,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
(二)當日基本工資
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當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21.75天(國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當年日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當年日工資收入=本人全年工資收入/261天;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
(四)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20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200%。
3、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30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300%。
4、帶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的工資報酬。即日加班工資=當年日工資收入×300%。
公司加班制度 篇7
目 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
范 圍:酒店全體員工
職 責:各部門經理及值班經理
內 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
第三條 程序內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四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酒店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經理和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當日值班經理確認。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及調休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加班2小時以上,付給其本人日工資50%加班補貼(或換休0.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或換休2天)。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4、酒店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一般不提倡員工加班;如確實需要加班時,部門經理和主管應積極為加班員工換休或申請加班補貼。
第七條 以上未盡事宜由企管部全權解釋。
公司加班制度 篇8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加班補貼總量進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分管副總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補貼。
4、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補貼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以不超過部門原工資的5%為上限,部門可以根據月生產任務的松緊度以豐補欠。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⑵ 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⑶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⑷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發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⑴ 工作日夜間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為40元,法定節假日為60元。
⑵ 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給予誤餐補助,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情況確定。
⑶ 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⑵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綜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⑶ 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⑷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⑸ 倒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主管副總或部門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綜合管理部、質量管理部等,加班員工同樣要履行加班申請手續,但可以集中填寫簽字。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控制
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⑵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中高層管理人員;
⑵ 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策劃、司機、食堂、保安、綠化、保潔、宿舍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⑶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⑷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⑸ 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⑴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 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⑶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發加班補貼。
(四)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 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先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車間)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 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調休審批程序參照《請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補貼
⑴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日工資標準按照崗位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即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補貼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⑵ 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⑶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其加班補貼在當月發工資時一起按上述規定支付;除法定休假節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調休優先的原則,根據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公司加班制度 篇9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
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制度,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
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
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
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制度,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
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
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
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
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公司加班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含義: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采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
6、調休時間計算:
⑴零星加班累計時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⑶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加班補貼計算:
⑴零星加班按時薪x70%x1、5x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00%,計算加班津貼;
⑶節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00%,計算加班津貼;
8、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9、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定執行。
七、加班罰則
1、未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公司加班制度 篇11
一、為了維護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三、加班單一式兩份由前臺填寫,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時作為當天加班依據,一份留前臺備案;
四、行政主管當天指派加班臨時負責人交給鑰匙,臨時負責人在當天加班時間內負責全部事項;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域內的`衛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公司加班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保證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規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員工加班加點,被指定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
2、員工核報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時間為前提的,依據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報標準。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工作率,對加班嚴格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優先安排調休,確認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用。
3、時間原則。加班兩個小時以上算加班,同時工資按半個工作日計算;四小時以上均按一個工作日計算。
4、工資原則。加班費用為平時工資的兩倍。
五、加班申報程序
1、各部門員工,經部門安排加班的,由員工填寫《加班申報表》,并按照加班申報程序予以申報。
2、員工在加班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應進行打卡考勤。加班時間如未及時打卡,應于次日到部門負責人處填寫未打卡證明,并請負責人簽字。
3、對于每日加班情況,相關管理人員有權對加班情況進行檢查。
六、不予批復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門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寫《加班申報單》的。
3、加班時未打卡,也未填寫未打卡證明的。
公司加班制度 篇13
一、 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 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
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
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 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 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公司加班制度 篇14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x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
(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
(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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