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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繼承工作招聘信息
為加強對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的管理,培養高層次中醫藥繼承創新型人才, 推進中醫藥學術的研究、 繼承與發展, 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是指遴選有豐富、獨到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的名老中醫專家為指導老師, 選配具有相當專業理論和一定實踐經驗的中青年業務骨干作為他們的繼承人,采取師承方式進行培養。
一、 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繼承工作的任務
繼承整理名老中醫專家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培養造就高層次中醫臨床人才,研究、繼承與發展中醫藥學術經驗。
具備相應條件的名老中醫專家和中青年業務骨干,經遴選分別承擔繼承教學任務和接受繼承學習培養。繼承教學和接受繼承學習培養工作周期為3年。
二、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繼承工作遴選條件
指導老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受聘擔任副主任中醫師及以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名老中醫專家。
2.從事中醫藥專業工作累計滿 20 年。
3.有豐富、獨到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是本專業的學科帶頭人或專科專病的知名專家,醫德高尚,在群眾中享有盛譽,得到同行公認。
4.身體健康,能夠堅持臨床或專業實踐,完成繼承帶教任務。
繼承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本院從事中醫、中藥工作。
2、取得大學專科科及以上學歷。獲得碩士學位者可優先遴選。
3、年齡 40 周歲及以下,愛崗敬業,品學兼優,有志于繼承、研究和發展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
4、從事中醫藥專業工作累計滿1年。
5、與指導老師所從事的專業基本對口。
6、身體健康,能夠保證繼承工作教學計劃任務的完成。
三、 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繼承工作遴選程序
1、指導老師的遴選程序:經符合條件的專家本人同意,由醫務科組織進行評議后遞交醫院院務會議審核。
2、繼承人的遴選程序:個人申請、導師同意,醫務科對其資格進行審核并進行相關的考核決定。
四、 教學管理
1.醫院組織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簽訂繼承教學協議,并制定繼承教學計劃。
2.繼承人自學習之日起,每周跟指導老師臨床或實際操作的時間不得少于2個半天,獨立從事臨床或實際操作的時間不得少于 3 天。
4.繼承人在學習期間,原則上不接受與繼承學習無關的其它任務。
5.繼承人自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中斷。對確有特殊原因,中斷時間在6個月內的,經醫務科討論同意,可繼續學習,并補足其缺少的教學、實踐時間;中斷時間超過6個月的,協議自行終止,停止學習。
6.指導老師在帶教期間,每周臨床帶教時間不得少于 1 個工作日。
7.因指導老師原因不能繼續帶教情況的處理:①繼承人學習時間超過2年半并學有成效者,經醫務科同意,可自行整理、學習和研究指導。
五、教學方式和要求
繼承人通過學習必須同時達到下列要求:
1、中醫藥理論功底更加扎實,中國傳統文化知識進一步加強。掌握指導老師指定的古典醫籍,領悟古籍精華。
2.基本掌握指導老師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
3.按照中醫藥學術發展的規律,結合指導老師的學術經驗,對本學科領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見解和新的觀點。
六、考核
繼承工作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結業考核。
平時考核由指導老師進行,主要考核平時學習情況,醫務科負責督促檢查。
學習期滿由醫務科組織進行結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出師。
七、待遇和獎勵
指導老師在繼承教學期間享受帶教津貼,具體標準為:帶教 1 名繼承人享受 400 元/月的帶教津貼。跟指導老師臨床期間,優先享有外出進修、學習、深造的機會,同時在職稱晉升等方面享有優先政策。同時根據醫院中長期規劃的相關規定予以一定的經費投入,經考核優秀的重點學科繼承人醫院予以低職高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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