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停薪留職規定
從國家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原固定工中經批準薪留職人員,愿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不愿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來看,國家不同意一方面維持勞動關系,又停薪留職在外自謀職業或到第三人處就業。
可以說停薪留職使一個勞動者形成兩個勞動關系,自謀出路如自己經商除外,特別是在全員勞動合同制在全部到位情況下,一個勞動者同時存在兩個勞動合同關系:
1、勞動者不勞動保留所謂人事檔案關系;
2、勞動者勞動獲取報酬卻不保留所謂人事檔案關系,人為制造法律問題,比如如何交勞動保險金等等。企業職工停薪留職該到推出歷史舞臺的時期了。
http://www.shddsc.com/【企業職工停薪留職規定】相關文章:
廠職工停薪留職規定02-18
我國勞動法停薪留職規定05-08
2015企業職工退休年齡規定01-20
2016年企業職工病退規定標準02-03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最新規定01-14
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最新規定01-28
山東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相關規定02-04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201501-16
福建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修正)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