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產新政策2015
網上傳得沸沸揚揚的“鄭州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稅費減少”,是否確有其事?昨天,大河報記者走訪鄭州市房管、稅務部門發現,鄭州直系親屬房產過戶時,交易價格可以自己決定。換言之,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產生的稅費可以減少。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鄭州一套92平米左右的房子由父母過戶給子女,如今只需交幾十元,可以少交近9萬的稅。
新政策
以一套92平米房子為例,父親過戶給兒子
地稅定價須交多少稅?
稅務部門評估房子價值:90萬
90萬×4%契稅=3.6萬元
90萬×5.6%營業稅=5.04萬元
自己定價需交多少稅?自由定房價:500元500元×4%契稅=20元500×5.6%營業稅=28元
能省多少?(3.6萬元+5.04萬元)-(20元+28元)=86352元
贈與
父親贈與兒子房產,現在這套房子價值90萬,待他兒子以后再賣房子時房價達到190萬元。他兒子需要繳納差價(190-90=100萬)20%的.個稅,即20萬元。此外,還要交2000元左右的公證費。契稅按3%交的話,需要交2.7萬元。
共交:20萬元+2000元+2.7萬元=22.9萬元
繼承
兒子繼承老人房產后再次出售,如果名下有房,兒子需要繳納差價(190-90=100萬)20%的個稅,即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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