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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心得體會
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心得體會1
近期 ,我校教師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自己對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學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嬌嫩脆弱;學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我們再次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
首先,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既是一個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作為教師的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應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尤其是我們住校的學校,這方面的工作更要做好。
其次,每一位教師都應該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安全工作是一個學校的首要事情,每個教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我們班主任的工作中。可在現實中,很多教師認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事情,與他們無關,他們只要上好課就行了。殊不知,我們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教師工作是一個特殊的事業教師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要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職責,并且,教師自身的言行也將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因此,在校園安全工作方面,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心得體會2
通過本次全校教師集中學習,宣傳貫徹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明確了社會、學校、教師、學生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使我對安全的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為了讓學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長。
《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強調了學校依法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明確了社會各方面都有保障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的共同責任,規定了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界定了學校對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規定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的途徑、程序及賠償辦法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條例規定: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搶救、救助、預防措施,優先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學校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遭到傷害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保護,必要時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溝通或者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這就要求我們教師必須時時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災難或是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樹立優先保護學生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通過培訓學習,我們懂得了許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此,我們作為教師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總之,本次學習,更增強了我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使我更加會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園每一處的安全隱患,加強責任心,做一個有心人,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快樂地成長,學校、社會、家庭和諧。
學習《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心得體會3
最近學校組織學習了《貴州省學校學生人生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條例是 為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協助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校長的帶領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學校、學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中的相應責任。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關愛學生身心健康,支持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工作,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處理提供幫助。為此我深有體會:
一。協助學校開展治安防范、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我們學校每年都在開治安防范、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每次都組織好自己的學生聽好每一次的`講解。我們學校上個月還做了一次熄燈演習。當校長的倒計時:“一,二,三”結束,穩住學生不能驚慌,按照規定的線路有序離開教室。在初高中全部一千多的學生的學校,沒有一點聲音的圓滿完成演習。我們要防范于未然。
二。在教學中給學生多鏈接法律法規安全教育。
教師的職責就是不僅教書而且育人。不管自己所教哪門學科,在自己的教學中都滲透法制教育。讓學生知道哪些事該做,哪些不能做。特別是汛期學生一定要杜絕溺水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視學生安全為己任
“學高為師,身正為范” 加強職業道德學習,讓師德閃光。師德,是教師工作的精髓,師愛為魂。“師愛”是教師對學生無私的愛,它是師德的核心,即“師魂”。條例規定: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搶險、救助、防護措施,優先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遭受侵害時,應及時告誡、制止、保護,必要時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溝通或者報告公安機關處理。”我們應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災難或是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樹立優先保護學生的責任意識,在校園隱患發生時,勇于擔當第一責任人,能讓師德在新時代新教育中閃光。讓學生在我這里能找到安全感。記得幾年前學校發生了一次意外。一名男同學不注意用圓規的針的那頭刺破了一位女同學的頭部血管。當時看到血流不止,我與一位女同事不顧一切的把學生及時的送到醫院。醫生對她進行了及時包扎。當女同學平安了才想到通知家長通知學校。而這兩名同學并不是我所教的班級的學生。現在回想還有點心驚與后怕。
四,加強寢室管理讓每個孩子都安全
作為德育導師,我在走訪寢室時靈活地對所管的同學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在教育中要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進行淺顯易懂的宣講,同時要對《條例》中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學習,提高學生的學習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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