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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合作協議書精品(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寺廟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寺廟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本寺坐落于______________之間,地理位置優越、風景幽雅;于________年被市政府列為市重點佛教文化及佛教旅游建設項目。為了匹配本寺外文化廣場等外圍建設,必須加快寺內的重建、改建以及新建項目工程的建設進度,為了確保建設資金的進一步落實,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乙方)本著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彼此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為原則,經多次友好磋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融資資金的交付、使用及相關事宜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________年內,乙方為甲方寺內建設融資______萬元,所有資金只能匯入甲方單位的一般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寺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監督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金使用用途。但不能干預寺內的事務管理。資金到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萬元。
3、乙方如不能按照以上所述把融入資金到位,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二、甲方為了確保乙方能順利融資成功,確保乙方匯入本寺帳內的融資資金______萬元能本、利雙收。甲方自愿以: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項目合作協議》中所有權益作為本次融資項目的反擔保標的物。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標的物所有權益同時視為自動轉移到乙方名下。
三、反擔保物不足,甲方愿以以下項目作為補充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承諾本寺________項目在必須在本寺改擴建項目總體規劃中體現。________年內取得相關的政府批準批復。配合乙方與原《________項目合作協議》的合作方理順關系。配合乙方對________的宣傳、包裝及接待捐助人員等相關工作。
2、乙方要積極、認真地落實好甲方的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按量到位。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之行為、做法均可以構成違約責任。
2、乙方承諾:自愿將_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如在合同存續期間有違約行為,則保證金作為供奉寺廟的功德捐助款,甲方不予退還。
3、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任何協議均為不可撤銷之協議。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每人各持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七、本合同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寺廟合作協議書2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完善______寺作為旅游風____區的功能,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創造和諧社會,甲、乙雙方本著尊重歷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則,擬對位于______寺進行投資并承包經營管理,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經營期限雙方約定對______寺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價款
1、承包款總計______元人民幣。
2、自本協議生效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經營滿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內支付______元。
三、產權歸屬______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本協議項下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前______個月,再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協議事宜。
四、承包經營范圍______寺內的香、蠟燭、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鏈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著裝服飾,凡與佛教及寺廟有關的商品均由乙方進行銷售。
五、承包經營場所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______寺現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倉庫無償歸乙方經營使用,如后期再設店面進行經營,由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單獨使用。
六、雙方在承包期間的權責及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發包給第三方,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
(2)甲方在乙方允許的時間段內對乙方的財物進行監督管理,即所有的經營物品的購買、銷售的賬目納入甲方的財物管理范圍。
(3)乙方經營過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經營的,甲方承諾根據乙方的投資成本及利率標準在月息一分的基礎上返還給乙方的投資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權在甲方所有的經營收益中優先扣取上述費用。
2、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包期內,乙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物品經營的專有權、物品的'管理權,乙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收回乙方的財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對經營范圍的賬目和經營進行管理。所有的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支付承包費,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承包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未付清應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協議。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單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并返還甲方已付的承包費。
八、糾紛解決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寺廟合作協議書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完善______寺作為旅游風景區的功能,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創造和諧社會,甲、乙雙方本著尊重歷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則,擬對位于______寺進行投資并承包經營管理,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經營期限
雙方約定對______寺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價款
1、承包款總計______元人民幣。
2、自本協議生效后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經營滿______年后的第一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二年度內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三年度內支付______元。
三、產權歸屬
______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本協議項下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前______個月,再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協議事宜。
四、承包經營范圍
______寺內的香、蠟燭、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鏈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著裝服飾,凡與佛教及寺廟有關的`商品均由乙方進行銷售。
五、承包經營場所
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______寺現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倉庫無償歸乙方經營使用,如后期再設店面進行經營,由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單獨使用。
六、雙方在承包期間的權責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發包給第三方,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
(2)甲方在乙方允許的時間段內對乙方的財物進行監督管理,即所有的經營物品的購買、銷售的賬目納入甲方的財物管理范圍。
(3)乙方經營過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經營的,甲方承諾根據乙方的投資成本及利率標準在月息一分的基礎上返還給乙方的投資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權在甲方所有的經營收益中優先扣取上述費用。
2、乙方的權利義務
承包期內,乙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物品經營的專有權、物品的管理權,乙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收回乙方的財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對經營范圍的賬目和經營進行管理。所有的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支付承包費,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承包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未付清應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協議。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單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并返還甲方已付的承包費。
八、糾紛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寺廟合作協議書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為了促進寺廟______項目的進行,甲乙雙方本著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彼此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為原則,經多次友好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甲乙雙方為加快寺內的重建、改建以及新建項目工程的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進行合作。
二、融資資金的交付、使用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________年內,乙方為甲方寺內建設融資______萬元,所有資金只能匯入甲方單位的一般賬戶(賬號:_______);作為寺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
2、乙方有權監督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金使用用途。但不能干預寺內的寺務管理。
3、資金到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4)乙方如不能按照以上所述把融入資金到位,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承諾本寺______項目在必須在本寺改擴建項目總體規劃中體現。________年內取得相關的政府批準批復。配合乙方與原《______項目合作協議》的合作方理順關系。配合乙方對凈土園的宣傳、包裝及接待捐助人員等相關工作。
2、乙方要積極、認真地落實好甲方的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按量到位。
四、合作時間甲乙雙方約定,協議的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之行為、做法均可以構成違約責任。
2、乙方承諾:自愿將_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如在協議存續期間有違約行為,則保證金作為供奉寺廟的功德捐助款,甲方不予退還。
六、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每人各持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2、本協議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
甲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寺廟合作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中國 出版社,地址: (下稱:甲方),與 國 出版社,地址: (下稱:乙方),為了促進發展彼此兩國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 》的 文版:的有關事項取得一致的意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版目的和內容
(1)本書的出版目的,主要是為了向世界各國讀者介紹中國的: 。
(2)本書由 部分組成。
第二條 本書的規劃
(1)本書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 卷構成,各卷所包括的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第五卷
(2)本書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編輯內容和工作計劃,由雙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 文版每卷的開本是 毫米,平裝,無線訂,總頁數約為 頁(面)。
(4)本書除中文版和 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種文版的編輯內容和出版計劃,視各國的情況由乙方與有關國家研究方案后,與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 年 月 日發行,其他各卷依雙方確定的順序逐卷出版。
第三條 圖片的拍攝工作
(1)有關本書的攝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編輯、攝影家根據編輯計劃所定的內容共同進行,攝影取材工作定于 年 月開始。
(2)攝影的對象以中國政府許可的范圍為限。
(3)到各地聯系有關拍攝項目的手續,和工作人員的交通、住宿等事務由甲方負責處理。
(4)攝影所用的攝影器材、彩色膠片、顯影材料、腳架等由乙方負責準備,拍攝圖片時所用交通工具由雙方各自負責。
(5)為編印本書,乙方拍攝的膠片顯影由乙方負責,甲方拍攝的膠片顯影由甲方負責。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顯影。但雙方使用彩色膠卷拍攝的底片均交乙方顯影。
第四條 圖片說明和文稿的編寫
(1)本書中文、 文的文稿的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2)中文版的圖片說明文字由甲方編寫, 文版的圖片說明文字由乙方根據中文說明文字可以在不損害中文原意的情況下,作適當增刪和改寫。
(3)本書中刊載中 兩國專家和文學家撰寫的文章,由雙方各自負責組稿。
第五條 編輯工作
(1)中文版和 文版各卷的圖片、文字稿,在雙方共同審定內容后,由雙方各自指定的責任編輯簽名付印。
(2)本書的中文版和 文版的裝貼、版面設計由乙方負責。
(3)中文版和 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題名由雙方各自決定。
第六條 出版工作
(1)本書中文版、 文版的印刷、出版、發行工作由乙方承擔。
(2)中文版、 文版的印數和核算成本、定價由乙方確定,盡快和甲方聯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爭取在兩個月內出版發行。
第七條 費用的分擔
(1)雙方的編輯、攝影家和隨同攝影的翻譯人員在共同拍攝過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譯稿、書稿和選用甲方人員拍攝的圖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圖片的稿酬由甲方負擔。 文稿、翻譯稿、書稿和選用乙方人員拍攝的圖片的稿酬由乙方負擔。
(3)雙方簽發稿件的責任編輯互相來往的航空費用各自負擔。膳宿、當地交通費用由接待方面負擔。
(4)隨本協議簽署生效,在本國內交付的一切稅金、關稅及手續費用,原則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條 版權
(1)本書的各種文版的版權,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權頁按照國際出版慣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 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攝影家拍攝的各種場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顯影后保留一張,給甲方一張。甲方攝影家拍攝的同類照片也同樣處理。上述照片,除供本書選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編選出版其他書冊時,應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選用 攝影家拍攝的照片也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條 版稅
(1) 出版本書,應向甲方支付版稅。版稅率按下列標準計算:
中文版:1- 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冊以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文版:1- 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冊以上按印數定價總額的 %
其支付日期,根據協議第2條(2)項由乙方向甲方聯系印數和定價之后,兩個月以內付給。
應付版稅以 結算,由乙方應匯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
(2)乙方如轉讓其他文版版權時,所得版稅,由乙方從這筆版稅中減去為出版發行國際版所直接支出的費用、稅金后,其余部分雙方各半。
第十條 贈送樣本
乙方于發行后,向甲方贈送 文版和其他各國文版各 部。中文版發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贈送 部。
除贈送的樣書外,只要是乙方出版發行的本書,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費購買。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版稅,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版稅總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協議的有效期限和補充修訂問題
(1)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 年之內有效,協議期終止前 個月之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解除協議,可自動延期 年。
(2)本協議在生效期間,如發生異議或新問題時,雙方本著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經過協商作補充和修改。對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都應經雙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書面簽署,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協議的早期終止、仲裁等
(1)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本著友好的精神協商解決。當發生協議的早期終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國際慣例進行解決。
(2)本協議根據第11條終止時,已出版的本書可以繼續銷售。對其版稅,仍依第9條的規定支付。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本協議中文和 文各印制 份,由雙方授權的代表署名,雙方各保存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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