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合作經營項目:
門店名號: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本合作出資共計____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作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作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作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作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作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雙方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作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作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作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作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3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4
甲方(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三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_______________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雙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合伙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以備股東隨時查閱。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并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5、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 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X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范本通用5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需要乙方為其員工供餐,且乙方具備提供該供餐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服務內容
1.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1.2 乙方按照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時間向甲方提供団膳膳食服務。
二、 供餐期限
2.1合同有效期為半年,自20xx年11月0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三、 供餐規格
3.1乙方需按照以下價格向甲方提供午餐:餐費標準為14元/份。雙方可以根據市場變化,協商調整價格,但應有書面記載簽字形成補充協議,以昭信守。
3.2 菜品組合標準:
【2大葷 + 2蔬菜 + 湯 + 飯+飲料/水果】/份(菜品可供挑選)。
3.3供餐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11:30 - 13:00,結算按具體實發數為準。
四、 甲方的義務
4.1提供供餐場所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衛生部門要求的必要服務場地或場所(以下簡稱“供餐場所”),以便乙方能良好的履行本協議以及有效附件約定的義務。此服務場所位于 甲方廠區內餐廳 。
4.2報知用餐人數
為配合乙方的正常供餐,甲方須于當天上午9:30之前報上當天用餐人員的大致數量。
五、 乙方的義務
5.1人員配備:
5.1.1乙方應派遣訓練有素、符合餐飲服務健康標準同時領有健康合格證的人員來現場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并承諾建立從業人員晨檢制度,發現有咳嗽、發熱、腹瀉等癥狀不得安排其參加當日的現場操作。
5.1.2乙方提供所有在甲方服務的人員名單及健康證,若有人員調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更新人員的健康證,甲方認可后才能開始進入現場操作。且現場操作人員的健康證到期后必須及時更新。
5.1.3現場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公司規章制度,若有違反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或做相應的處罰。
5.1.4 乙方必須做到每日按時送餐,保證供餐時間,特殊情況下,應適當延長供餐時間。
5.2管理制度
5.2.1乙方安全使用和妥善保養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和用具,若有損壞,乙方需做相應的賠償。
5.2.2若發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經上級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確系乙方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該等損失包括搶救費、后續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直至喪葬費等,給甲方造成的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甲方也有權一并主張賠償。
5.2.3乙方人員在服務的過程中,意外受傷乙方自行承擔擔責任。
5.3衛生及產品質量
5.3.1 乙方為提供約定的供餐服務可從乙方認為合適的供應渠道采購制作食品所需的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并保證所購原材料和消耗材料質量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標準。
5.3.2 乙方務必嚴格檢查進貨的衛生及質量,保證所有食物不隔餐使用以確保提供給甲方的飯菜質量。
5.3.3乙方需在供餐服務中保持衛生清潔,遵守甲方制定的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餐飲中剩余物以及餐廳衛生均由乙方負責,餐飲垃圾應及時回收,全面負責甲方備餐間的整潔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同時遵守政府的有關衛生與健康規定。
5.3.4 甲方人員在用餐期間若發現異物,乙方人員應及時對應解決,做相應的補償,若出現次數過多,甲方有權給乙方以相應的處罰措施。
5.3.5 乙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負責安排營養均衡、花色品種豐富的菜單及其它有關的`供餐服務事宜,并須取得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的認可。
5.3.6 乙方承諾所制作的食品符合衛生部門的要求,并對每天提供的主要食品留樣48小時。
5.4檢查監督
5.4.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人員在不影響乙方正常運營的前提下,檢查供餐場所及相關工作。
5.4.2 乙方將專門指派一名員工擔任現場服務主管,負責供餐服務現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已經同甲方的日常聯絡工作。
六、 付款
6.1.1乙方根據甲方上月實際用餐數量于每月的_5日交甲方核實后,根據本協議3.1條款的價格于每月_10日前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應及時核對,并于每月25日前以轉帳的方式向乙方付款。以上日期若遇節假日,相應順延。
6.1.2 乙方承擔因提供本協議約定的供餐服務而產生的應繳稅費。
七、 協議終止
7.1 如果一方有下述7.1.1款情況發生,另一方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或
解除本協議:
7.1.1 一方成為解散、清算、破產程序的主體;或者該方的債權人接管其經營,或者一方的相當大一部分的財產或資產被政府、法院扣押、查封或沒收從而實質性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
7.2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單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一個月期滿協議自動終止;且雙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八、 違約責任
8.1 由于乙方過失而發生集體食物中毒等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8.3 乙方一月內發生三次送餐時間超過半小時以上的,甲方有權在當月結賬時扣除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8.4 乙方配餐質量下降,品種單調,引致甲方人員就餐滿意投訴的,乙方須立即整改,整改直至甲方相關負責人滿意為止。
九、 不可抗力
9.1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時,可以解除此協議,但應急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其損失。
十、 爭辯、爭議解決方式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具有等同于或高于本協議的效力。
10.2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本協議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各自單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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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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