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使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協議書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市_____號的__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情況(略)
土地使用協議書2
使用方: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提供土地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建設國電陜西祭山梁風電安裝項目工程需要臨時占用乙方土地。
第二條、甲方用地范圍為風機機位的40*45米以外及風場檢修道路以外的臨時設備停放或碾壓所用臨時占地,按實際發生占用畝數,每畝800.00元、按兩年(跟據《靖邊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有關補償規定的通知》及《靖政〖20xx〗52號》文件)執行補償。
第三條、土地使用細節
1、使用土地歸屬村落為:
2、土地位置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以現金方試一次性交付國電陜西祭山梁風電場 期工程中 等 個風機機組土地臨時使用補償費用。
第五條、甲方在后期施工再有臨時占土地使用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所要任何補償費用。
第六條、在此施工中乙方不得在其它占地糾紛中向甲方所要任何賠償。
第七條、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甲方在吊裝完成并轉場后進行土地丈量,在其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施工,甲方補償土地臨時使用費用后,乙方不得再以其它形式或個人所要二次以上補償。
第八條、乙方如有違約,應給予甲方所有機械及人工費用補償,并應賦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方具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
甲方: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國電陜西祭山梁項目部 地址: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土地使用協議書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于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該地塊為住宅用地,國有出讓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4、甲方把該土地使用證和該土地建房證及所有發票一起轉讓給乙方,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總價為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
5、雙方一致協商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三期向甲方支付以上價款;第一期定金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過后天內支付,第二期價款和第一期定金總計: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甲方同意乙方拿該土地證書和建房書正本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轉讓手續。
6、上述土地證和建房證辦理過戶轉讓手續所交納的一切稅和費,由乙方承擔。
7、甲方協助乙方順利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第三期余款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當土地管理部門完成過戶手續,辦理到乙方取得該土地國有使用證書和建房證書之日,甲方簽字的當天時間點前付清余款。
8、甲方中途毀約,應在毀約之日內將定金、所有價款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9、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證和建房證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違約,甲方按本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付違約金。
10、如乙方違約,甲方沒收全額定金,退還其他價款。
11、雙方同意盡快在個月內順利完成土地證和建房證等一切過戶轉讓手續,在乙方辦理手續期間,甲方應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12、如果甲方不能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過戶手續,視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3、如果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故意拖延時間,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視乙方違約,乙方按第8條規定向甲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4、如果是辦證管理部門的事,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不違約。
①以上收到金額以收款收據為準。
②以上建房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協議書4
甲方:(原土地使用人)姓名:身份證:
乙方:(轉讓后使用人)姓名:身份證: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擁有的一塊土地及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轉讓土地、房屋位于柳疃鎮西付村西部,面積70.56X43.6(米)=3076.4平方米。使用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轉讓價格:雙方商定該土地(包括建設車間、房屋在內)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xxxx元。
三、付款方式:雙方一致同意轉讓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xxx元整,收款時甲方應給乙方出具收款證明。
四、交付土地后,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土地的任何使用權利和義務,保證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五、甲乙雙方保證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該房屋所發生的20xx年12月19日后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12月19日
收款證明
今收到付寶東(土地、房屋使用權)轉讓費: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xxxx元。
收款人簽字:
20xx年12月19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因自住建房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6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說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年月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村民組村民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甲乙兩方共同協商,按國家《土地法》相關規定,甲方自愿將位于龍井責任地,田______畝,土______畝,林地______畝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1、該土地四大界分別為:東抵____________界,西抵____________界,南抵____________界,北抵____________界。按田______元/畝,按土______元/畝,按林地______元/畝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使用,合計金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出讓該土地使用權,經營權后,應立即交付乙方使用,地面所有農作物一律不做賠償。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該土地所有相關事宜時,甲方不得推諉、拒絕、拖延等情況;否則必須賠償雙倍轉讓金及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4、甲方必須提供乙方擁有該路段公路使用權。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土地屬于基本農田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者追索的事宜或拖延交地違約情況出現,需裝備賠償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并每天按乙方總投資(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國家銀行貸款利息(月息10%)賠償相關損失。
6、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土地使用權、經營權的轉讓費。
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違約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執行。
甲方:
中證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8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局,與受讓人____,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并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屬于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數不低于____%。
第四條屬于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閑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征收土地閑置費。
第六條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閑置費標準定為相當于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并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準后,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后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因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閑,且具備分割條件,并能重新用于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后,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閑置費。
第十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于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項目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工業建設項目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
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十五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后,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準手續后,由受讓人按照批準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簽字): (簽字):
二○○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治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置換的內容
乙方將其擁有的位于的面積為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與甲方擁有的位于的面積為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進行臵換。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行為已經取得市國土資源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待補充縣級以上土地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待補充文號】”)批準。
二、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置換的標的
1.臵出地塊:
乙方擁有的位于的地塊,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宗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2.臵入地塊:
甲方擁有的位于的宗地面積為平方米的地塊(宗地號:),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現狀:是否達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置換的價格與作價依據
1.臵出地塊的價格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的臵出地塊為乙方所擁有的面積為平方米的國有土地,雙方約定以【待補充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為參考作價依據。根據【待補充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待補充土地評估報告文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上述地塊的評估總地價為人民幣萬元(上述評估結果已報經【待補充主管機關的名稱】確認)。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中乙方擬臵換出地塊的價格確定為人民幣萬元。
2.臵入地塊的價格
根據【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土地價格評估報告文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甲方本次擬臵入的位于的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的土地評估值為人民幣萬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中甲方擬臵入地塊的價格確定為人民幣萬元。
3.臵換差價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于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中的差價人民幣萬元,由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該款項,甲方應以逾期付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四、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置換涉及的稅費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產生的一切稅項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攤。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不涉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事項以及拆遷安臵事項。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合法的擁有臵入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上不存在設定抵押、出租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等任何可能影響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臵換及未來乙方成為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利人的情形;
(2)甲方臵入地塊于本次臵換完成(以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準)前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受,與乙方無關;
(3)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協助乙方將臵入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臵入地塊交付乙方。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合法的擁有臵出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上不存在設定抵押等影響本次臵換的情形;
(2)乙方臵出地塊于本次臵換完成前產生的債權債務(以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為準)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協助甲方將臵出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臵出地塊交付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地按本合同的規定老實守信地執行本合同內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約定,均應向另一方承擔本次臵換價格%的違約金;若雙方違約,則應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和/或內部授權,甲方簽字人已經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權,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約束力。
2、甲方簽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違背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亦不違背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八、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和/或內部授權,乙方簽字人已經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權,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簽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違背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亦不違背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九、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應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發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郵件到達日期即為通知日期,如使用傳真、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訊發出日期即為通知日期。
如送達甲方,則送至:
地址:郵編: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如送達乙方,則送至:
地址:郵編: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十、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假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方為有效。書面補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10
甲方: 村民小組村民
乙方: 村民小組村民 因自建房需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置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互換標的:
甲方同意將 該處 平方米的地方調換給甲方永久使用,四址為: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 。(詳見區域圖陰影部分)(長度和寬度均由雙方現場測量并立地樁確定) 乙方同意將 該處 平方米的地方調換給甲方永久使用,四址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區域圖空白部分)(長度和寬度均由雙方現場測量并立地樁確定)
二、雙方簽訂協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違約,一切責任后果由違約方負責。
三、對于交換前土地甲乙雙方應確保各自的承包經營權(土地權屬)。 交換后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有交換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權屬)糾紛,乙方應全權負責;交換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有交換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權屬)糾紛,甲方應全權負責。
四、雙方互換土地后,甲乙雙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換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以及所換土地到西面路邊的土地使用權,各自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以及所換土地到西面路邊的土地使用權。互換以后,如果國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補償。
五.甲乙雙方保證交換土地后所建建筑物地面及空中部分在各自交換后的區域內。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含補充協議)為雙方自愿的原則下簽署自訂立之日起生效,雙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八、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應將各自原土地上屬于自己的所有物品(房屋、樹木等)清除,超過規定截止日期15天未清除的物品視為主動放棄物品的所有權,對方有全權處理,原物品所有方不得干涉。
甲方:
乙方:
在場人
本協議于訂立。
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在場人
本協議于訂立。
土地使用協議書1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證本協議標的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愿意以現金方式實行交易責任對保(以下簡稱責任對保),特訂立本協議,以恪遵守。
一、責任對保事項:
(一)甲、乙雙方進行本協議項下標的準備工作;
(二)甲、乙雙方正式訂立《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
(三)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
二、責任對保的約定:
(一)甲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二)乙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三、責任風險的約定:
甲、乙雙方正式訂立本協議并完成責任對保金的對押后:
(一)甲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三)因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無法履行而中止,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乙雙方自行對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所必需的證照、文件、公章、簽字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如發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雙方均無責任。
四、責任對保協議簽訂時需提供的證照:
(一)甲方須提供貴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幣 萬元的資金證明。
(二)乙方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萬元的資金證明。
五、責任對保金的對押方式和處置方式:
(一)甲、乙雙方共同指定 銀行 支行作為責任對保金的監管人,責任對保金(現金)匯入監管人的專門賬戶。訂立本協議的當日內,甲、乙雙方的責任對保金匯入監管人賬戶。
(二)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出現本協議第三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種風險時,若是甲方的風險責任過失,則乙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甲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甲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若是乙方的風險過失,則甲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乙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乙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風險,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互不究責。
(四)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事項,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
(五)風險責任過失方造成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中止,由風險責任方向責任對保金監管人發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處置責任對保金的通知書,風險自認過失方物條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則通過人民法院裁定,其責任對保金在原定款項額的基礎上雙倍支出,甲、乙雙方均同意。
六、監管費用的承擔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監管費用,由風險過失方承擔。未發生風險責任過失,則由合同雙方各承擔監管費用的50%。
七、本協議生效、存續、終止
(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完成責任對保金對押手續之時起生效。
(二)本協議生效之時起至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各事項完成之日止,為本協議的有效存續期。
(三)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對保事項,本協議自行終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責任風險過失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處置后,本協議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本協議自行終止,
八、其他
(一)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無副本),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對保監管人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異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1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總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后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愿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后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后,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
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13
甲方(出讓方):地址:
乙方(受讓方):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說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協議,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年月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14
轉讓方:武漢市xx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受讓方:武漢xx物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前言
1、甲方轉讓的本宗地因沒有補齊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甲方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即持有的與武漢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辦事處20xx年8月26日簽訂的《投資開發合同書》,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據,武漢市xx區土地局關于對違法用地處理(包括本宗地)的會議紀要。甲方承諾對該塊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權和控制權。
2、甲方承諾本宗地為工業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讓取得,相關手續完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即使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有不完善處,甲方均為實現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擔費用解決。
3、乙方承諾受讓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兩規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設符合當地環保標準的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甲方承諾協調本宗地的用途不限于僅興建安全、健康、環保的農產品食品加工項目及配套設施,實現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雙方在此條件下,就本宗地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本宗地位武漢市xx區xx街,約30畝,東至湖北xx公司,西至xx公司,南至園區大道,北至xx村,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漢市xx區xx街規劃土地管理所的證明)
(二)、轉讓的本宗地還包括該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
二、土地轉讓價款
(一)、單價每畝xx萬元(工業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筑物、構筑物及過戶更名產生的所有稅費,土地約30畝,總價約xx萬(土地面積以土地證為準)。土地面積誤差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協議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xx萬,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證辦證、更名過戶手續使乙方取得土地證,乙方取得土地證后3日內,甲方將本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沒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雙方簽定移交確認書后,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向甲方支付xx萬元。
2、第二期:乙方在取得土地證并簽定移交確認書后3個月內再支付甲方xx萬。
3。、第三期: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證并簽定移交確認書后6個月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責任承擔:
交付前本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及本宗地管理、控制過程中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責任,交付次日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特別約定:
(一)、甲方承擔本宗地在辦證、過戶更名等土地轉讓環節所產生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罰金等所有稅、費。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墻和建筑物、構筑物xx萬元。
(三)、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申請、報建等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保證條款的不真實,經土地行政管理確認,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諾的實際狀況(土地取得方式:出讓;土地性質:工業用地;土地用途: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設施),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在三十日內,甲方雙倍賠償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辦證、過戶手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沒有按期支付甲方轉讓款,每遲延一日,支付遲延支付總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附件: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土地使用協議書15
甲方:___
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
丙方:___
負責人:___
甲、乙雙方為了配合丙方新農村紫東花園建設整體規劃,就甲方位于丙方的宅基地土地(面積___平方米)使用權置換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丙方同意自愿將其位于___村的宅基地土地(土地面積___平方米,)使用權置換給乙方,由乙方在該宅基土地上負責建設丙方新農村或設施建設、衛都食品工業園建設。
二、乙方自愿支付甲方宅基地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費___萬元,該款用于乙方為甲方建設新農村住宅所置換房屋___㎡的房屋建設款。
三、協議簽訂后___日內,乙方付給甲方___萬元補償費,由甲方負責在___日內將宅基地土地及地上附屬物(或由甲方負責在___日內自行拆除地上附屬物)交付乙方,若甲方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完畢宅基地土地交付,甲方除應退還乙方___萬元土地補償金外,還應賠償乙方的利息損失(利息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四、乙方取得該宅基地土地后,由丙方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審批、登記手續,由乙方自行開發建設。乙方將按丙方新農村建設規劃的要求在丙方規劃的新宅基地上建設農村住宅,甲方可在新農村住宅中選擇住宅,并按乙方定價向乙方支付房屋建設款。
五、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審批、登記手續及新農村規劃建設手續由丙方負責辦理,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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