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同協議書模板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協議書 篇1
貴州邁肯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 乙方:貴州邁肯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為確保 門禁系統安裝工程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同協議。
一、 工程內容及其標準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1、工程范圍:乙方承接甲方門禁系統安全工程為單元共計 戶。乙方提供所有設備,其他設施為公共設施,任何人不得破壞。如:門禁讀卡器、電源箱、門鎖、閉門器以及公共線纜等。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并承擔相關技術與售后服務。
2、設備名稱:本工程系統根據客戶的具體要求安裝系統。品牌不一樣,功能和特點不一樣。
3、工程標準:一切要求均以乙方提供的安裝資料或樣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安裝資料為標準,并達到國家相關行業指定驗收標準。
二、工程總價與付款方式及施工期限
1、門禁系統電子安全防盜門工程系統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自訂立本合同之日起,由甲方首付工程總款的30%給乙方。余款待安裝工程全部完工、調試完畢并正常使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不得拖欠。
3、施工期限:自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 日之內必須完成(特殊情況除外:如停電、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
三、雙方應盡的責任、權益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現場施工的基本條件。如:施工臨時電源、材料堆放等,并配合留人在家以便安裝和調試。
2乙方在安裝工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如遇特殊困難需要變更施工計劃時,須與甲方商議后方可實施。
3、雙方自訂立本合同之日后,乙方應積極備料組織施工,確保工期與質量如期完成。
四、售后服務
1完工并確保整個系統運行正常。系統在正式移交客戶后如:門禁控制器、閉門器、電控鎖等器材,若出現質量問題,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外觀無損傷、劃傷,均可在半年之內免費包換。
2、公司為客戶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服務。人為故意損壞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水災、火災等引起的損壞,均不在我公司的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后,我公司提供長期的維修服務,期間酌情安損壞器材的成本適當收取工本費,或與本公司簽訂維保合同。
3、工程結束后。本公司每兩月對該系統進行進檢修并進行系統維護。如:閉門器轉動是否靈活,整個系統是否運行正常等。
4、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因正常損耗或本公司供貨質量的問題,設備清單中設備部件的修理或將更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是
客戶不恰當使用,擅自改變設備或附加連接、人為操作失誤、家庭暴力等造成的設備損壞而需要修理或更換的,用戶將另行支付所有費用(若是造成整個系統不能造成使用、造成短路、燒毀主機或系統設備的,將賠償所有損失)。
5、在保修期內,本公司接到客戶方的維修通知后,貴陽市區在8小時之內為其無條件的處理好問題。城郊地方須在24小時內解決;修文、息烽、開陽、扎佐等地方在72小時內解決。若遇特殊情況,客戶應寬延乙方時間;節假日、周末則順延。(貴陽市區除外)。
五、關于合同爭議解決
1、在安裝施工過程中,若出現困難或其他特殊情況,雙方應以平靜的心態進行商議,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案。
2、若問題通過協商,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如:乙方制作的單元防盜門以達到相關標準,而甲方卻堅持說達不到要求,此時可尋找相關部門進行鑒定,由敗訴方承擔相關費用。如若不行,則由仲裁機構進行裁決,敗訴方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完畢,則甲方須按合同規定至高潮完工并使用正常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不得拖欠。每拖欠一天,則按工程總款的5‰(千分之五)計算滯納金。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沒有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在甲方的多次催促下并未改正,乙方有權提出限期改正并按照甲
方的要求進行賠償,其標準為5‰。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毀約。若一方毀約,毀約方則按工程總價的10%賠償違約金給另一方作為補償。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在備注處寫明,其補充協議與其他條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備注:
甲方: 乙方:貴州邁肯安全技術
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戴林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18984814673 13984876873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合同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于年 月 日租賃甲方房屋,房屋面積約平,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由于乙方原因故想違約根據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出則甲方有權向當地法律機關提起訴訟。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客戶):
乙方(供方):
為了使甲乙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做到誠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于甲方,經甲乙雙方商定,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乙方給予甲方一定信用額度,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維護遵守。
一.信用額度:
1.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乙方給予甲方的授信額度為:甲方平均訂單
額 30萬元的預付款以內,即 30萬元以內。
2.授信期限為 1 年,即從 20xx年 03月 01日~ 20xx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額度使用方法:
甲方訂購乙方產品,合同簽訂時付款方式應約定為:“先付款后發貨”或“現款現貨”;
單訂單預付款在授信額度以內的,甲方無需支付預付款(單訂單預付款超過授信額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預付款差額部分),乙方方可下單生產;后續訂單出貨時,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先付款,后發貨”或“現款現貨”;)即單訂單貨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發貨給甲方。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采取如下方式結算形成的應收賬款 。
A. 單筆業務, 個月以內結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 30萬元信譽金,作為乙方對甲方的支持。當乙方實送貨物金額累計達到或者大于30萬元時,甲方應于5個工作日內付清包括信譽額度在內的貨款(以乙方送貨單日期為準),所有額度內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內訂貨金額不足 30萬時,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結累計簽收貨物的全部貨款。
四.雙方合作需配合事項:
1.付款方式:乙方規定的合同付款方式為電匯支付,乙方財務開戶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東莞分行塘廈支行 ;賬號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夠全力配
合,盡可能使用電匯方式支付貨款。
2.對賬方式為___A____。
A.乙方(公司/區域)財務將與甲方 采購 部門 郭春燕 人員,每月對賬一次,月度結賬日為每月 日,對賬日為次月 日。
B.按照本約定的方式對賬 。
3.送貨簽收:
3.1乙方貨物送到,甲方應由合同指定收貨人簽收,并在乙方的《送貨單》加蓋甲方公
章或在《送貨單》寫上收貨人的身份證號碼。
3.2未指定收貨人或指定收貨人不在時,購貨單位必須在《送貨單》上蓋公章或業務專
用章,并要求合同簽訂人或收貨單位簽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倉庫管理人員收貨,但須提供委托簽收證明和簽字樣式。
4.開票管理
4.1乙方鼓勵甲方確認收貨時同步開票。
4.2可選其他開票類型_A___。
A.乙方財務部每月與甲方對賬一次,并按照送貨金額開票。
B.貨送到7天內,甲方單訂單貨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財務開具發票給甲方。
5.服務提供
5.1乙方愿為甲方提供各項優質服務,包含業務咨詢、意見或建議、投訴及其他任何疑
問,乙方歡迎甲方來電咨詢。
5.2乙方投訴電話: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門:_乙方綜合部_____
傳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授信終止期限。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銷售區域與財務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今有單放船舶一艘(總噸位________噸)沉沒在_________,由乙方負責打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價格約定:
打撈單價為________元/噸,總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打撈前支付_________元;打撈起來后,支付_________元;在打撈至安全地點后,支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乙方應安全施工,確保安全。乙方人員在打撈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5
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
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詳細約定,對于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還可以約定一條總的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3、損害賠償的范圍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以上為合同違約責任的寫法。
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游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游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游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附件1)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制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后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并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簽字并蓋章生效后,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為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任范圍
第一條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ㄒ唬┏挚ㄈ耸褂帽槐kU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ǘ┍槐kU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后被他人冒用;
。ㄈ┍槐kU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ㄋ模┤魏稳耸褂脗卧斓谋槐kU信用卡。
除外責任
第二條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ㄒ唬┤魏我罁、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并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ǘ┯捎诒槐kU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ㄈ┯商丶s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為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ㄎ澹├ⅰ⑹掷m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馉帯㈩愃茟馉幮袨、敵對行為、武裝沖突、報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責任期限
第三條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并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展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后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保險費
第五條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為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于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發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于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后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于或低于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于或低于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內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審核確認后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本公司在核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應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ㄒ唬┍M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序采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ǘ┓e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ㄈ┎扇∫磺锌梢圆扇〉拇胧┌ㄟ\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并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保險漁船范圍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應當具有國家漁業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適航證明和捕撈許可證明,并專門從事漁業生產或為漁業生產服務(以下簡稱保險漁船)。油船、漁港工程船、拖輪、駁船、不足一噸的小型漁船,不在本保險范圍內。
第二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包括
船體、輪機、儀器、設備。
漁網、子船、艇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漁船范圍內。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屬本保險承保范圍:
保險漁船上所載貨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備用機件、漁獲物、給養品、漁需物資及船上所有人員的私人財產。
保險責任范圍
第四條保險漁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擱淺、傾覆、沉沒、碰撞、觸礁;
二、火災、爆炸;
三、雷擊、八級以上大風、龍卷風、海嘯、洪水、崖崩、破壞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蹤六個月以上。
第五條保險漁船因發生保險事故所產生的救助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六條保險漁船上的錨、櫓、螺旋槳、纜、鏈、繩索、消防設備、救生設備與船體遭受同一保險事故而同時受損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經特別約定承保的漁網、子船、艇只有與船體同時滅失,本公司才負責賠償。
第七條保險漁船在航行或作業中發生碰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按本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第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搶救保險漁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九條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損失、費用或碰撞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適航或不具備作業條件;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條下列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正常維修、保養、油漆費用以及蝕損、自然磨損、潛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費用;
三、任何人員傷亡或疾病引起的費用;
四、因遭受保險事故導致停航、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五、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價值。
第十二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險漁船完全滅失或嚴重損毀不能恢復原有效用,為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保險漁船在航行中失蹤超過六個月,視為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三、保險漁船實際全損已不能避免,或恢復、修理、救助的費用總和達到保險價值時,在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發出委付通知后,為推定全損,本公司不論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險金額賠償;
四、保險漁船發生部分損失,本公司賠付恢復、修理費用;
五、對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本公司根據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船、貨總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三條保險漁船發生碰撞責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載貨物,或者被碰撞船塢、碼頭、港口設備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本公司依照本條款以及出險當地漁港水域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價值時,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碰撞責任以及救助費用、施救費用均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含恢復、修理、救助費用)、碰撞責任以及施救費用的賠款分別計算,每次賠款各以不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為限。當漁船損失的一次賠款達到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時,本公司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保險漁船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也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七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后,本公司有權放棄對保險漁船殘余部分的權利和向第三者追償損失的權利,而按保險金額賠償,同時解除保險合同中的一切責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權利,必須從收到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通知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費用,本公司仍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需要修理時,被保險人必須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修理,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規定扣除免賠額。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漁船的情況必須如實申報,并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嚴格依照主管部門關于航行、作業、停泊的規定或慣例,按期對保險漁船進行維修、保養和檢驗,確保保險漁船的適航性。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一經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盡力采取必要措施進行救護,并須在到達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時內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險當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保險漁船如果發生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域等情況,被保險人應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索賠事項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出險通知書、保險單(證)、海損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裁定書、損失清單、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有關證書及各種涉及索賠的原始單證。本公司應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在十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六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應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從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一年內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賠,或不提供本條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各種單證,或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安全作業無賠款,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按照保險單中的規定享受無賠款安全優待,不續保者不給。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保險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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