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作協議合同范文集合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協議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作協議合同 篇1
甲方:云南東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營各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并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項目概述
1、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確定雙方的聯營項目為: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生產、銷售貝塞爾混凝土業務;
2、甲、乙雙方并協商約定:雙方合作生產的貝塞爾混凝土,甲方須無條件按雙方約定的市場價采購,用于甲方所開發的天生橋特色產業園項目內。
第二條 聯營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不再另行成立聯營實體,確定以乙方公司名義對外獨立開展本合同項下聯營業務,并獨立核算。
2、甲、乙雙方并約定,聯營生產貝塞爾混凝土業務的廠址定在甲方所開發的天生橋特色產業園內,甲方并須向甲方轉讓50畝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雙方另行再簽訂)乙方須增加后期土地使用面積時,甲方在市場同期價格條件下優先轉讓給乙方。
3、乙方自行購置相應的貝塞爾混凝土生產系統設備。乙方因購置該貝塞爾混凝土生產系統設備而產生的生產成本,納入聯營成本。
4、甲方同意乙方作為聯營實體,為天生橋特色產業園唯一混凝土生產和供應商,該聯營實體生產的混凝土應確保優先供應給天生橋特色產業園。
5、乙方對貝塞爾混凝土的商標等知識產權享有全部所有權。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雙方協商并一致約定:在本合同聯營期限內,在聯營實體獨立核算,扣除全部聯營生產混凝土的經營成本及稅后的利潤后,甲、乙雙方按三七開方式分配,即:甲方分配30%的稅后利潤,乙方分配70%的稅后利潤。(利潤的分配以雙方共同委托制作的聯營實體財務報表為準,并在聯營實體的每一個會計年度內實行分配)
2、雙方并一致同意:甲方向本聯營實體(乙方)采購生產的貝塞爾混凝土,均按市場價供應,甲方并應保證本聯營實體采購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的利潤。
3、甲方并應向本聯營實體保證供應:因生產貝塞爾混凝土所需要的原材料、砂石等材料,聯營實體采購的上述材料均按市場價執行(包括運費),該成本包括在聯營經營成本內。
3、為維護聯營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參與對雙方合作聯營生產經營及銷售貝塞爾混凝土業務資金帳戶的管理,甲方并有權對聯營實體帳戶內資金情況進行查詢。為保證雙方利益,甲、乙雙方承諾聯營實體嚴格按照《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鑒于乙方資金不足,甲方同意乙方先預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本聯營項目的籌備金,剩余資金部分萬元由甲方辦理貸款。
2、雙方同意貸款期間產生的利息由聯營實體(乙方)承擔,并納入經營成本。因辦理貸款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支出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 納稅、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乙方以聯營實體名義對外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雙方按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對聯營實體承擔風險。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應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聯營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七條 免責事實
1、在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出現以下不可抗力情形導致本聯營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政策禁止等;
(3)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大規模騷亂等;
(4)由于國家法律、政策變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在提交不可抗力的書面證據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對方書面證據后,應同意解除合同。
3、前款事項發生后,雙方應及時成立清算組對聯營項目進行清算。
第八條 聯營合同期限、解除及清算
1、本合同的經營期限為 年(或者聯營雙方合意,書面終止此聯營協議時止)。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出現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導致該項目嚴重受損,或者因該聯營項目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 能繼續履行或者無法達到合同訂立目的時,經聯營雙方共同決 議,可以提前終止此聯營合同或者解除此聯營合同。
3、聯營雙方終止或者解除此聯營合同后,雙方應及時成立清算組對聯營項目進行清算。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未盡事宜,聯營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有任何法律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的,聯營各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作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制作部分關于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合作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中國互聯網事業,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金融界互聯網用戶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版權所屬網站:與乙方版權所屬網站,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職業信息,乙方完善頻道建設,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職責
1、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職業相關的信息內容,并積極開發金融界用戶所需的人才職業信息,及時提供給乙方站點,人才職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有關人才、人力資源、就業、培訓方面的新聞;
有關職業選擇、職業發展、人際關系、職業評測等方面的特寫等文章;
有關行業比較、企業文化、企業用人哲學、人事經理訪談等方面的文章;
有關出國發展方面的文章;有關培訓計劃、培訓須知方面的文章;
有關人才、職業方面的網友爭論及原創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僅可在本協議規定范疇內使用;
2、按協議附錄規定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據金融界用戶以及乙方的反饋積極開發為金融界用戶所歡迎的人才職業信息;
3、在其網站為乙方頻道設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乙方頻道logo或文字及url網址鏈接;乙方網站主頁的網絡路徑;以上內容由乙方根據協議附件規定提供,乙方擁有上述內容的版權與修改權,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網上修改上述內容的管理權限;
4、甲方在首頁"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鏈接。
5、提供甲方的旗幟(banner)廣告,大小為468×60象素的圖象文件,具體發布事宜由雙方商定,按協議附件規定執行。
6、上述所有圖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注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二條:乙方的職責
1、在乙方網站創建獨立目錄,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與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注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三條: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商標、標志、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第四條:聲明
1、甲乙雙方之間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網站內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
3、甲乙雙方在網站或頻道的推廣和宣傳過程中同行共勉、緊密合作。
4、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經營和提供的服務內容承擔責任,享有收益和版權。
5、如果由于網站版面更新或改動。原來的鏈接位置不再存在,雙方必須將新的鏈接擺放位置調整至保證與原本效果相當的位置。
6、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范圍內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雙方通過書而后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中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蓋章:
乙方: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蓋章:
合作協議合同 篇4
甲方:天玉置業
乙方:北京元洲德州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天玉名城一期交房期間廣告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廣告形式
甲方授權乙方為天玉銘城小區交房期間所有外部宣傳業務方總代理方。 小區內交房時期內的所有外部宣傳單位的進入須經乙方批準。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
2、結算方式:協議簽定支付 元,交房前支付 元,活動結束后付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甲方協助負責維護乙方的一切宣傳設施,由乙方自帶宣傳設施入場。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權益,小區內不得出現除乙方合作單位外的其他裝飾建材企業的任何形式的廣告
4、甲方負責維持秩序以防止非合作商家進入小區宣傳。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廣告位的設置方案,須按甲方審定的方案實施
5、活動期間不得損壞甲方的一切公共設施
6、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圍內安排__家合作商進行宣傳活動并負責維持秩序。
7、乙方擁有小區電梯和路燈旗桿廣告的獨家發布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同意乙方指定以外的商家在小區內進行廣告活動,則屬違約,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給甲方5%滯納金
第六條:乙方在天玉銘城活動期間及活動前免費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小區拱門一個;
2、彩旗8條;
3、大號橫幅兩條;
4、業主資料內外包裝袋__只。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4、北京XX裝飾德州公司具有與乙方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合作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與甲方合作,以甲方名義在設立分公司。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1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在 設立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域內享有優先獨立代理權。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1.2分公司的負責人由乙方擔任,分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后,乙方享有優先合作權。
第三條、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上交收入(5.6%的稅后)的8%為管理費。
2、甲方在乙方經營收入(指標書費和代理費之合計或者造價咨詢費)到賬三日內返款,并做到乙方應返資金不留用不拒付。當需開發票時,乙方自覺向甲方上交地稅為5.6%,另暫扣款為:經營收入(指標書費和代理費之合計或造價咨詢費)--(或需返還給乙方的金額)7.6%,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沖帳發票后,即返還該部分暫扣款。
第四條、分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4.1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總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得損壞甲方的企業形象和社會聲譽,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如實上報工程業績,另乙方必須定期向甲方匯報工作情況。
4.2如乙方使用甲方人員編制工程造價文件時,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費用,支付金額為造價咨詢費的20%。
4.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賬戶和相關的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4.4甲方保證對乙方的業務工作負有保密責任。
4.5乙方在招標過程及年檢時,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為了便于管理方便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負責上級部門的檢查接洽及報審工作。
4.6場外標開標會議室由甲方無償提供場所支持。
第五條、甲方對分公司的監督檢查
5.1甲方對分公司享有監督、檢查權,有權對分公司的經營進行檢查、指導,提出整改意見。如分公司違規經營,甲方有權對分公司停業整頓。
5.2甲方在對分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分公司如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業務工作無法開展,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同時,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影響合同的繼續履行。
第七條、合同解除的條件和方式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1未按約定繳納管理費。
7.1.2嚴重違法違規經營。
7.1.3作出嚴重侵害甲方利益或損害甲方信譽、形象之行為。
7.1.4乙方同意其他單位和個人掛靠的。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1不履行合同義務。
7.2.2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八條、合同終止的情形
8.1合同履行完畢。
8.2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8.3合同解除。
第九條、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
9.1分公司所產生的債權由乙方享有。
9.2分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由乙方承擔。
9.3如甲方因各種原因承擔與分公司有關的債務,則甲方有權向其追償。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補充協議終止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合同 篇6
甲方:榕江縣湘榕德豐預制建材廠
乙方:
本著公平、互惠互原則制訂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負責清理石場場地的一切廢渣、廢土。
二、甲方交付給乙方沙石場生產設備壹整套、鏟車壹臺、挖掘機壹臺、炮機壹臺、貳萬圓機械改裝費、八方車貳臺,合同期滿交甲方能正常使用,日常生產時,所有的維修、保養費都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保證沙石存放場地和銷售。
四、乙方保證生產的數量和質量,日生產量在柒佰方以上。月生產量在貳萬方以上。
五、乙方負責沙場所有員工的保險費,隨時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的檢查,有安全隱患,必須即時處理和整改,并要配合智能部門的檢查和工作安排。
六、乙方在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法人代表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在正常運作當中出現的一般傷亡事故在壹萬圓之內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石場所有員工的保險費由乙方負責,重大傷亡事故、保險公司承擔過后,由乙方負責30%,甲方負責70%。
九、乙方必須交保證金壹拾萬圓,并扣所有員工工資十五天,合同期滿退回給乙方,中途退出或中途停工保證金和所扣的所有員工工資不予退還。
十、乙方所有的費用以方計算,計算以甲方當月銷售的'方量為準,甲方保底柒佰方,不能完成甲方所定的方量,甲方有權按半價結算。每方價格按貳拾貳塊五角每方結算。人工工資發放第一次四月十五日起,以后按每個月的十五號之前發放。
十一、乙方必須負責甲方交給乙方所有機械設備的維修和日常保養的費用,并承擔所有生產時的一切費用。
十二、協議上未提出的,由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為準,協議不能達到共識由甲乙雙方商討,商討不成,交當地法院仲裁,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合作協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辦某某藝術館(以下簡稱藝術館)一事經過友好協商, 達成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甲方現金出資人民幣柒萬元,并以合作公司注冊股東和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管理。 乙方以五萬資金(折抵為藝術館半年的租賃費)為入股資金,并以合作公司股東參與經營。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藝術館的經營開資,包括租賃、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用品、開支辦公費用、員工的工資及購進經營的貨品等。
二、合作公司的辦公地址:北方圖書城一樓西側電梯后。
三、職務及分工:
甲方法定代表人某某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法人代表職務,擁有公司事務的決策權。主管決定藝術館的經營方向,經營項目,人事任用調配等事項,并監管藝術館的資金流動調配、財務結算。
乙方擔任藝術館的董事兼任合作公司的總經理職務,主管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管理,以及市場的開發,并負責公司的日常事務,包括員工的招聘、培訓、工作章程的制定等。
四、利潤分配的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每月在提取稅后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后,(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按照甲方占58.35%,乙方占41.65%的比例分紅。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果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該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
六、退股方式;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合作公司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對外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不以雙方出資比例為限。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八、本協議簽定于20xx年9月19日,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地址:
身份證: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合作協議合同 篇8
訂立合同單位:
甲方(單位名稱):大慶市巳豐科技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私營股份所有制
乙方(單位名稱):沈陽科華公司
經濟性質:私營 所有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成立無心磁力泵廠,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聯營宗旨、項目和范圍
合作宗旨:同風險、共進退、相扶持、謀發展。
合作生產(經營)項目:無心磁力泵。
生產(經營)范圍:磁力泵系列產品研發、更新、生產、銷售。
第二條 合作企業名稱 公司(企業)。
地址: (所有制)合作。
核算方式:獨立核算
第三條 合作出資方式:
甲方投資:廠房及流動資金作為入股。
乙方投資:技術和設備作為入股。
投資中包括固定資產、物資和專利權、商標權等,須按期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1、負責能夠滿足生產所需要的廠房、場地、庫房、水電及其他為生產而設置的生活附屬設施。
2、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對企業的生產運營中的財務、采購、銷售等有監督和審查權。
3、負責企業發展所需的前期流動資金。
4、負責協調企業在生產和經營中遇到的難題和問題。
乙方:1、負責提供生產技術、研發新的生產技術和新技術革新。
2、負責提供生產設備和設備運營的維護。
3、負責企業的日常生產和經營。
4、負責開拓新市場和產品銷售。
第五條 納稅、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所得,在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職工工資、生產流動資金和提取儲備基金后,余下資金如下分配:
1、公司預計在三年內收回各自的投資成本,成本回收的辦法是從可回收的成本中甲方持有60%的回收權,乙持有40%的回收權。
2、雙方相應的投資回收結束后,利潤分配的原則是甲方可得年總利潤的40%,乙方可得年總利潤的60%,利潤的分配辦法為年終結算。
3、雙方合作的前提是風險共擔、互利互惠的原則,所以在企業運營中,如因各自管理范圍內出現的失誤、不利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又責任人自行負責;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即各自承擔損失額度按照利潤額度同等承擔,即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六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
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模;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干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吸收、解雇;
4.審改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匯報;
6.決定合作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會議選舉產生。
董事會成員任期 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它職務。
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 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 公司運營的生產銷售在董事會的管理監督下由乙方負責,甲方對公司派出財務總監,財務總監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的財務、銷售、采購進行定期的審計和監督。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本著遵守本協議的原則,如因偽約造成的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由偽約方承擔因偽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遵循第五條風險共擔里的承擔辦法。
3、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應在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商的,需向本地仲裁機構或是人民法院申請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背忘錄附加在本協議下共同執行和遵守。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開設銀行帳戶和其它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生效由雙方協商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作為企業運營的參照和依據。
第十二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三份,備公司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使用。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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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銀行帳戶: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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