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合作的協議書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1
投資人一:姓名:性別: 年齡: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人二:姓名:性別: 年齡: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項目,項目注冊形式為: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項目注冊形式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項目注冊形式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項目注冊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
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事務除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務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注冊形式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約定注冊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約定注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無法繼續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_ 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 ___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上海靜安區烏魯木齊路480號三樓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曹 曉 東身份證號碼:310112197408230033
公司地址:上海楊浦區淞滬路(平盛大廈)14F 聯系電話: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方合作投資經營 場所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投資方式及經營期限
鑒于甲乙方已成功簽署承包經營上海烏魯木齊路480號 樓(娛
樂有限公司),已獲經營權 年。 甲、乙,丙方同意,公司營業證照因掛靠
方,故未向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本次接手該場所經營權包含該場所原有的室內裝修,固定設備,經營設施。
該場地裝修尚可,配套設備設施較為齊全,僅作小部分的裝修改動和添置部分設
備及開業初期各項籌備開支,繳納場地設備租金及保證金;各項費用預估投資總
額計:萬元。
鑒于上述現狀,丙方決定投資不低于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用于該經營
場地的開業籌備及經營前期的投資款項。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實際出資金額: 萬元 占總股份 %
乙方實際出資金額: 占總股份
丙方實際出資金額:壹佰貳拾萬元占總股份 20 %。 經營期限根據甲乙方與場地權利方簽署的租賃承包協議的年限保持一致,到期各方經協商同意順延續簽租賃承包協議,本協議也相應的順延生效。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丙方為投資人之一,任董事會監事一職,有權監管公司的整體運營策略和財務監管但不參與該場所的日常經營管理,人事管理,制定經營管理策略。若丙方對公司經營及發生較大事件有建議決策,則權召集其他股東及核心管理人員,相關人員最長在七日內召開公司董事大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事件的決定;由與會人員當場討論表決,作出決定并出具有效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書,并按決議條款,各方予以嚴格執行和遵守。
丙方有權推薦委派兩名員工任公司營業部收銀和財務部出納一職。委派員工均按公司的工作手冊,人事制度,獎罰條款及各項相關的考核制度按月發放薪水及獎金。該員工對公司經營策略,財務制度有合理化意見或建議可不受其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所約束,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匯報。其調職調崗或解聘均需得到丙方同意確認后,方可執行。
公司因需增加投資或擴大投資范圍,丙方不追加擴大投資款項,不削減持股比列。公司若經營虧損,丙方不承擔經營虧損風險。丙方享受該營業場所經營凈利潤的百分之貳拾的分紅比例,每月月末由財務結算出具月度報表,按月度報表的凈利潤的百分之貳拾在次月五日前發放到位。(盈虧均為按月結算,次月清零重新計算)。
各方協商一致后決定,丙方全部投資款項不承擔任何經營虧損風險,享受固定投資分紅,投資款按公司開業日起,每日從營業款項中收回:壹萬元整;若當日無法收到壹萬元整,則順延至第二日按補缺額度收回。若至20xx年12月1日起公司仍未正常經營盈利,投資款項本金回收則由乙方及乙方經營的上海新麗花會所承擔每日壹萬元的付款,共計:壹佰貳拾萬元整。
乙方為公司的投資人之一,兼任公司總經理。由其負責籌備及經營公司各項事務。故乙方對丙方的投資款項的回收及分紅匯報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承諾:全部投資款項由丙方直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其名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賬號:
收到全額投資款當日,若公司暫未開業,乙方即按固定分紅回報率8%轉給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直至公司開業,丙方憑財務月報表顯示利率,按利率的20%作為投資紅利和公司結算。
其它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有限公司承擔經濟責任。
共同投資于 有限公司的股份或整體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丙方則需繳納公司已收回的投資款項,方可按比例分得公司轉讓款項。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開業籌備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公司開業后,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在公司籌備初期的營業場地的整改投資問題由乙方決定并具體實施,各投資股東若與乙方的決定有較大的不同意見,則召開臨時董事會,按董事會決議的決議內容執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全部財務報表均在月底抄送各董事會成員及公司股東。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除丙方外則由共同投資人按占股的比例承擔虧損;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各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若公司不能成立時,無法對外正常營業,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丙方不承擔任何虧損,由乙方對丙方的全部投資款項承擔100%回籠的連帶保證責任,即在20xx年3月31日前,無論何種狀況下,丙方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資款,則由乙方無條件支付丙方全額投資款。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上述投資合作協議的全部條款,我均已理解并愿意履行本人需履行的全部權利及義務,一經本人簽署即時生效。
共同投資人簽名: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20xx年10月 日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3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的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的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4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6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總額為: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a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8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 月 日簽署于***省**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 乙方: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出資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的權
利和義務 ;
(2)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持股比例半數以上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有限責任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作為合同投資人的方式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 合伙投資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投資總額的___%;
2.甲、乙雙方決定在 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 ,賬戶: ),用于合伙投資使用;
3.甲、乙雙方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繳入上述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造成的損失;
4.合伙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_______時予以返還;
5. 資金增減由合伙投資人共同決定,雙方另附補充協議約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甲方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⑤____________。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共同共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甲、乙共同決定。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份額;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轉讓其持有的份額。
第八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甲乙雙方對合伙賬目進行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 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出資合作的協議書10
甲方: 住所:身份證號:
乙方: 住所:身份證號:
丙方: 住所:身份證號:
丁方: 住所: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進行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情況簡要描述:(項目名稱 投資地點 等)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元,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 元,占出資
總額的 %; 丙方出資 元,占出資總額的 %;丁方出資 元,占出資總額的 %;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的指定賬戶: 。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該項目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財產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 事務執行和財務管理
1. 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1)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為該項目的事務執行人,代
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項目的日常事務。
(2)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為該項目的財務管理人,管理共同出資的財產及投資所產生的孳息收益。
(只是籠統的規定一下,如果有具體約定,可以加上)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方(事務執行人)和方(財務管理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方作為事務執行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約定而給其他共同投資人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或 方管理財務情況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或暫停財務管理工作。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該項目的出資;
(2)以上述出資對外出質;
(3)以共同投資的項目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處分該共同投資項目的不動產;
(5)更換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事務執行人、財務管理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財產;
2.共同投資人在該項目運營后年內,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如果該項目最終無法成功運營,對為該項目的發起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各出資人應按時繳納出資,不按期出資的,按照元/天向其他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因不按期出資給該項目發起或經營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守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出資延期2個月、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除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預計出資額 %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丁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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