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業務員的合作協議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1.甲方自年 月 日起錄用乙方為兼職員工,并依人事管理規章及甲方所訂之規則辦理。
2.甲、乙雙方經共同協議并取得同意時,乙方須遵守上列第一項之規定。
3.雇用期間: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
4.契約期滿時,雙方希望繼續維持契約關系時,則須另行訂立新契約。
5.勤務時間:上午 時分至下午時分止
6.休息時間:自時分至時分止
7.薪資:時薪、日薪
8.獎金:采不定額(視工作績效表現)發放。
9.異動:若因業務上執行之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6日,每服務滿一年時,則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為限。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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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主管簽字):
乙方(應聘業務員簽字):
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用為兼職業務員。為了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若應聘為兼職業務員),不得做出有損于甲方形象和經濟效益的事情。
二、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由個人決定,在與甲方利益不發生沖突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三、甲方負責提供本公司業務往來的商品價位,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范圍之內對外進行業務往來(如該價位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在甲方商品的業務往來中,甲方按(銷售政策 支付乙方酬勞
產品業務銷售政策
為確保各級業務員的利益,特制定以下政策:
1、 凡屬本公司業務員購買本公司產品價格一率按出廠價執行(出廠價格不含稅票價格);
2、業務員甲介紹業務員乙銷售額達到十二萬元,返還業務員甲出廠價的10%
3、獎勵:業務員一年內銷售額達到五十萬元返還出廠價的10%(以后單筆業務返還出廠價的10%);達到一百萬元(累計)獎勵5%(以后每筆業務返還出廠價的`15%)。
4、業務量計算:每年1月1日開始計算業務量,每年12月31日業務量歸零。
5、售后服務:三年包換,五年保修;如無人為破壞出現質量問題,由該業務員將燈送到公司更換或維修。
7、本政策解釋權歸濟南超惠照明電器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五、乙方在業務往來中,從甲方現金提貨,如有合同按合同執行。
六、乙方(兼職業務員)需帶甲方商品對外聯系業務的,要辦理商品出庫手續,并支付同商品價格等額的押金。如辦理入庫退款手續,隨時可以。
七、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需用甲方名義簽訂合同的,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八、乙方每周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
九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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