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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杯”知識競賽培訓題庫「填空題」
2017安康杯”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開始了!下面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安康杯”知識競賽培訓題庫【填空題】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LBJ啟動報警時機為列車遇到線路塌方、道床沖空等危及行車安全的突發情況時。
2.LBJ啟動報警時機為列車被迫停車可能妨礙鄰線時。
3.LBJ啟動報警時機為列車在區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運行需要防護時(機車故障常用制動停車時除外)。
LBJ發送、接受、解除報警方法:
4.LBJ發送報警:持續按下MMI的“報警”鍵3s以上(或按下“報警”鍵后3s內松開,隨后5s內按下“確認/簽收”鍵),MMI向LBJ發送啟動報警命令。
5.LBJ解除報警:當本車在發送報警時,持續按下MMI的“報警”鍵3s以上或按主機上的報警按鈕,MMI向LBJ發送報警解除命令。
6.LBJ接收報警:在接收報警狀態下,按下MMI的“確認/簽收”鍵。
7.列車運行中,未經路局有關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進行LBJ列車防護報警功能的檢查試驗。
8.若經車頂絕緣檢測發現絕緣報警后,嚴禁升弓,并按弓網事故(車頂故障)有關要求執行。
9.HXD1型機車高壓絕緣檢測箱進行絕緣檢測時需將A、B節升弓氣路閥的兩把藍鑰匙插入鑰匙孔。
10.HXD3型機車隔離I端受電弓時,轉換開關SA96 置于“I端隔離”位置,微機顯示屏故障信息欄顯示“受電弓1故障”,復位時轉換開關SA96 置于 “0”位。
11.HXD1型機車隔離后弓時,將操縱節低壓電器柜的受電弓選擇開關=21-S02置于“前弓”位。
12.司機在調車作業中應時刻注意確認信號,不間斷地進行瞭望,認真執行呼喚應答制,正確及時地執行信號顯示(作業指令)和調車速度的要求,沒有信號(指令)不準動車,信號(指令)不清立即停車。
13.調車作業時,調車人員必須正確及時地顯示信號;機車乘務人員要認真確認信號,并回示。
14.推送車輛時,要先試拉,車列前部應有人瞭望,及時顯示信號。
15.調車作業摘車時,必須停妥,按規定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開車鉤。
16.臨時變更走行線時,應通知司機經路(集中聯鎖的車站除外),司機按固定信號或扳道員顯示的允許運行的信號行車。
17.列車運行是以車站、線路所所劃分的區間及自動閉塞區間的通過信號機所劃分的閉塞分區作間隔。
18.使用自動閉塞法行車時,列車進入閉塞分區的行車憑證為出站或通過信號機顯示的允許運行的信號。
19.自動閉塞區段,發車進路信號機發生故障時發出列車,列車進入閉塞分區的行車憑證為綠色許可證。
20.自動閉塞區段,雙線雙向閉塞設備的車站,反方向發出列車,列車進入區間的行車憑證是出站信號機顯示的允許運行的信號,還須發給司機雙線反方向行車的調度命令。
21.自動閉塞區間通過信號機顯示停車信號(包括顯示不明或燈光熄滅)時,列車必須在該信號機前停車。
22.司機發現通過信號機故障時,應將故障信號機的號碼通知前方站(列車調度員)。
23.使用自動站間閉塞法行車時,列車憑出站信號機或線路所通過信號機顯示的允許運行的信號進入區間。
24.使用半自動閉塞法行車時,列車憑出站信號機或線路所通過信號機顯示的允許運行的信號進入區間。
25.列車是指編成的車列并掛有機車及規定的列車標志 。
26.司機在列車運行中,遇有信號顯示不明或危及行車和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采取減速或停車措施。
27.列車運行途中,遇列尾裝置、機車信號、列車運行監控裝置發生故障時,司機應立即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報告車站值班員或列車調度員,并根據實際情況掌握速度運行。
28.司機在列車運行中,應隨時檢查機車總風缸、制動主管的壓力。
29.裝備機車綜合無線通信設備的機車,開車前司機要選定機車綜合無線通信設備通信模式和運行線路 。
30.在GSM-R區段運行時,機車綜合無線通信設備、GSM-R手持終端按規定注冊列車車次,并確認正確。
31.司機在列車運行中,應徹底瞭望,確認信號,執行呼喚應答制度,嚴格按信號顯示要求行車,確保列車安全正點。
32.機車信號、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列車運行監控裝置和列尾裝置必須全程運轉,嚴禁擅自關機 。
33.列車在區間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后再開車時,司機必須檢查試驗列車制動主管的貫通狀態,確認列車完整,具備開車條件后,方可起動列車。
34.等會列車時,不準關閉空氣壓縮機,并應按規定顯示列車標志。
35.改按天氣惡劣難以辨認信號的辦法行車時,列車按機車信號的顯示運行。
36.改按天氣惡劣難以辨認信號的辦法行車,當接近地面信號機時,司機應確認地面信號,遇地面信號與機車信號顯示不一致時,應立即采取減速或停車措施。
37.天氣惡劣無法辨認出站(進路)信號機顯示時,在列車具備發車條件后,司機憑車站值班員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的發車通知起動列車,在確認出站(進路)信號機顯示正確后,再行加速。
38.列尾裝置故障時,車輛乘務員在列車出發前、停車站進站前和出站后,應按規定與司機核對列車尾部風壓。
39.機車乘務組以外人員登乘機車時,除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則指定的人員外,須憑登乘機車證登乘。
40.列車退行的限制速度是15km/h。
41.通過顯示黃色燈光的信號機及位于定位的預告信號機時,列車運行限制速度為在次一架信號機前能停車的速度。
42.向站內有車線接車時,列車均應在進站信號機外停車,由接車人員向司機通知事由后,以調車手信號旗(燈)將列車領入站內。
43.列車進站后,應停于接車線警沖標內方。在設有出站(進路)信號機的線路,列車頭部不得越過出站(進路)信號機。
44.貨物列車在站停車時,司機必須使列車保持制動狀態。
45.貨物列車在站停車時,司機必須使列車保持制動狀態(鐵路局指定的涼閘站除外)。發車前,司機施行緩解,確認發車條件具備后,方可起動列車。
46.列車在車站發車前,司機必須確認行車憑證及發車信號顯示正確后,方可起動列車。
47.進站信號機及線路所通過信號機發生不能關閉的故障時,應將燈光熄滅或遮住。
48.裝有進路表示器或發車線路表示器的出站信號機,當該表示器不良時,由辦理發車人員通知司機后,列車可憑出站信號機的顯示出發。
49.列車在區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運行時,司機應立即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通知兩端站(列車調度員)及車輛乘務員(隨車機械師),報告停車原因和停車位置,根據需要迅速請求救援。
50.對已請求救援的列車,不得再行移動,并按規定對列車進行防護。
51.CIR設備故障在站發車時,按照車站發車人員顯示的發車手信號發車。司機看不見發車手信號時,應要求車站發車人員應走近顯示。
52.一切電話中斷后發出的列車(持有附件3通知書1的列車除外),應于停車后,立即從列車后方按線路最大速度等級規定的列車緊急制動距離位置處防護。
53.在不得已情況下,列車必須分部運行時,司機應報告前方站(列車調度員),并做好遺留車輛的防溜和防護工作。
54.列車發生火災、爆炸時,須立即停車,停車地點應盡量避開特大橋梁、長大隧道等,選擇便于旅客疏散的地點。
55.列車運行途中司機接到因熱軸需停車檢查的通知后,應采用常用制動停車,列車停車后由車輛乘務員負責檢查,無車輛乘務員的由司機確認能否繼續安全運行,或就近站甩車處理。
56.路用列車應由施工單位指派勝任人員攜帶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值乘,并在區間協助司機作業。
57.路用列車或施工機械進入施工地段時,應在施工防護人員顯示的停車手信號前停車,根據施工負責人的要求,按調車辦法,進入指定地點。
58.列車接近作業標時,司機須長聲鳴笛注意瞭望。
59.站內線路、道岔發生故障時,應按規定設置停車信號防護。
60.線路發生故障時,如設有固定信號機,應先使其顯示停車信號。
61.信號是指示列車運行及調車作業的命令,有關行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62.鐵路信號分為視覺信號和聽覺信號。
63.鐵路視覺信號中黃色的含義是注意或減低速度。
64.出站信號機以顯示停車信號為定位。
65.集中聯鎖車站的進站、進路、出站信號機,通過信號機,當機車或車輛第一輪對越過該信號機后自動關閉。
66.進站信號機的燈光熄滅、顯示不明或顯示不正確時,視為停車信號。
67.信號機無效標為白色的十字交叉板。
68.三顯示自動閉塞區段,進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時,準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正線準備停車。
69.三顯示自動閉塞區段的進站色燈信號機顯示兩個黃色燈光,準許列車經道岔側向位置,進入站內準備停車。
70.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進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時,準許列車按限速要求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正線準備停車。
71.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的進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準許列車按規定速度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或通過車站,表示運行前方至少有三個閉塞分區空閑。
72.自動站間閉塞區段,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兩個綠色燈光時,準許列車由車站出發,開往次要線路。
73.自動閉塞區段,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兩個綠色燈光,準許列車由車站出發,開往半自動閉塞或自動站間閉塞區間。
74.三顯示自動閉塞區段,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準許列車由車站出發,表示運行前方至少有兩個閉塞分區空閑。
75.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和一個黃色燈光,準許列車由車站出發,表示運行前方有兩個閉塞分區空閑。
76.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準許列車由車站出發,表示運行前方有一個閉塞分區空閑。
77.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通過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準許列車按規定速度運行,表示運行前方至少有三個閉塞分區空閑。
78.容許信號顯示一個藍色燈光,準許列車在通過色燈信號機顯示紅色燈光的情況下不停車,以不超過20km/h的速度通過,運行到次一架通過信號機,并隨時準備停車。
79.預告色燈信號機(不含遮斷信號機的預告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表示主體信號機在開放狀態。
80.接近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和一個黃色燈光,表示進站信號機開放一個黃色燈光。
81.自動閉塞區段的連續式機車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準許列車按規定速度運行,表示列車接近的地面信號機顯示綠色燈光。
82.和諧型電力機車制動機采用了集成化氣路的空氣制動系統,具有空電制動功能。
83.和諧型電力機車通過設置高壓接地開關,來實現機車的高壓安全互鎖。
84.和諧型電力機車采用的輔助變流器,能分別提供VVVF和CVCF三相輔助電源,對輔助機組進行分類供電。
85.檢查機車時不允許敲打制動盤任何部位。
86.和諧型電力機車牽引電動機采用強迫外通風,冷卻風從非傳動端進入,傳動端排出。
87.和諧型電力機車正常運行時,輔助變流器l工作在VVVF方式,輔助變流器2工作在CVCF方式,分別為機車輔助電動機供電。
88.和諧型電力機車主變流器采用水冷卻方式。
89.和諧型電力機車采用了新型的空氣干燥器,有利于壓縮空氣的干燥,減少制動系統閥件的故障率。
90.Ⅰ級鐵路區間線路設計行車速度160km/h,最小曲線半徑一般不少2000米。
91.列車軸重大于25t的鐵路正線單開道岔不得小于12號。
92.高柱出站、高柱進路信號機,不得小于800m。
93.在地形特別困難的條件下,會讓站、越行站可設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應連續設置,并保證列車的起動。
94.列車編組計劃是根據鐵路總公司和鐵路局的列車編組計劃進行。
95.旅客列車列尾裝置尾部主機的安裝與摘解、風管及電源的連結與摘解,由車輛部門負責。
96.貨車列檢對編組列車始發前施行一次始發全部試驗。
97.自動閉塞區段連續式機車信號機顯示一個半綠半黃色燈光,表示列車接近的地面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和一個黃色燈光。
98.無線調車燈顯信號當顯示黃燈長亮加輔助語音提示時,是表示十、五、三車距離信號。
99.發車信號在晝間的顯示方式為展開的綠色信號旗上弧線向列車方面作圓形轉動。
100.引導手信號在晝間的顯示方式為展開的黃色信號旗高舉頭上左右搖動,表示準許列車進入車場或車站。
101.特定引導手信號在晝間的顯示方式為展開的綠色信號旗高舉頭上左右搖動。
102.聯系用手信號在顯示道岔開通信號時,晝間為攏起的黃色信號旗高舉頭上左右搖動,表示進路道岔準備妥當。
103.在自動閉塞區段的出站(或發車進路)信號機前,機車信號接收雙半黃色燈光或一個黃色燈光(交流計數區段),當列車距該出站(發車進路)信號機400m以內時,按【↑】鍵持續2s鐘,調出非正常行車確認窗口,選擇【1地面信號確認】窗口。司機確認地面信號為綠燈或綠黃燈后,選擇【確定】按鈕,LKJ解除該信號機和次一信號機的掉碼停車控制功能,若機車信號接收到次一信號機的顯示時,按其顯示要求監控列車運行。
104.站區、整備場檢查、作業期間必須穿戴有安全防護功能的反光衣、帽或反光防護帶。
105.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晝間左臂向左下方,右臂向右下方各斜伸45°角,表示股道開通六道。
106.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晝間右臂向上直伸,左臂向左平伸,表示股道開通七道。
107.聯系用手信號顯示十、五、三車距離信號中的“三車”(約33m)信號時,晝間的顯示方式為展開的綠色信號旗單臂平伸下壓一次。
108.聯系用手信號顯示十、五、三車距離信號時,晝間用展開的綠色信號旗單臂平伸,在距離停留車五車時連續下壓兩次,是表示距停留車約55m。
109.取消信號晝間的顯示方式為攏起的手信號旗,兩臂于前下方交叉后,急向左右搖動數次。
110.要求再度顯示信號晝間的顯示方式為攏起的手信號旗,右臂向右方上下搖動。
111.在顯示手信號時,凡晝間持有手信號旗的人員,左手應持紅旗。
112.警沖標設在兩會合線路線間距離為4m的中間。
113.預告標設在進站信號機及線路所通過信號機外方900m、1000 m及1100 m處,但在設有預告或接近信號機及自動閉塞的區段,均不設預告標。
114.在雙線區段反向運行時,列車標志顯示方式為機車前端一個頭燈及中部右側一個紅色燈光。
115.HXD3型機車閘片與制動盤緩解間隙為兩側之和不小于2mm,不大于4㎜。
116.乘務員在接到換車通知至到達更換機車處不得超過5min。
117.發現線路有危及行車安全的不良處所時,應鳴示警報號。
118.在接近鳴笛標、道口、橋梁、隧道、行人、施工地點或天氣不良時,應鳴示起動注意信號。
119.機車的鳴笛鳴示方式中,警報信號的鳴示方式為一長三短聲。
120.機車庫內整備完畢要道準備出段時,機班必須確認調車信號或股道號碼信號、道岔開通信號、道岔表示器顯示正確,厲行確認呼喚(應答),鳴笛動車(限鳴區段除外)。
121.機車到達站、段分界點停車,簽認出段時分,了解掛車股道和經路,執行車機聯控,按信號顯示出段。
122.進入掛車線后,應嚴格控制機車速度,執行十、五、三車和一度停車規定,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及停留車位置。
123.機車連掛車列時,司機應根據需要適量撒砂,連掛后要試拉。
124.司機應在列車充風或列車制動機試驗時,檢查本務機車與列尾裝置主機是否已形成“一對一”關系。
125.司機應在列車充風或列車制動機試驗時,檢查本務機車與列尾裝置主機是否已形成“一對一”關系。
126.機車掛車后,司機進行列車制動機試驗時發現充、排風時間短等異常或制動主管漏泄每分鐘超過20kPa時,及時通知檢車人員(無檢車人員時通知車站值班員)。
127.機車掛車后,司機發現制動關門車輛數超過規定時,發車前應持有制動效能證明書。
128.司機發現充、排風時間短等異常或制動主管漏泄每分鐘超過20kPa時,應及時通知檢車人員(無檢車人員時通知車站值班員)。
129.司機起動列車前使用列尾裝置檢查尾部制動主管壓力是否與機車制動主管壓力基本一致。
130.機車乘務員接到更換機車的通知后,單閥制動300kpa,自閥減壓100kpa以上,斷電、降弓,將機車鑰匙交于整備人員,如整備人員未到,鎖閉車門,攜帶個人物品及機車工具包到達更換機車處,將機車鑰匙交于整備人員。如有專修作業時,將機車鑰匙交于專修人員,隨后告知整備人員。
131.機車司機在運行中必須嚴格執行“徹底瞭望、確認信號、準確呼喚、手比眼看”的“十六字令”。
132.遇有施工引導接車并正線通過時,準許列車司機憑特定引導手信號的顯示,以不超過60km/h速度進站。
133.裝有列尾裝置的列車出發前、進站前、進入長大下坡道前和停車站出站后,應使用列尾裝置對制動主管的壓力變化情況進行檢查。
134.進入停車線停車時,提前確認LKJ顯示距離與地面信號位置是否一致,準確掌握制動時機、制動距離和減壓量,應做到一次停妥。
135.進入停車線停車時,提前確認LKJ顯示距離與地面信號位置是否一致,準確掌握制動時機、制動距離和減壓量,應做到一次停妥。
136.列車進入停車線施行制動停車時,累計減壓量,不應超過最大有效減壓量。
137.貨物列車應保壓停車,直至發車前出站(發車進路)信號機開放或接到車站準備開車的通知后,方能緩解列車制動。
138.依據《條例》規定,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
139.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行車設備故障耽誤本列客運列車1小時以上,或耽誤本列貨運列車2小時以上,未構成一般C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D類事故。
140.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行車設備故障耽誤本列客運列車1小時以上,或耽誤本列貨運列車2小時以上,未構成一般C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D類事故。
141.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列車運行中發生機車車輛斷軸,車輪崩裂,制動梁、下拉桿、交叉桿等部件脫落,未構成一般B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C類事故。
142.鐵路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和同等責任。
143.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 “擠道岔”系指車輪擠過或擠壞道岔。
144.機務段直接行車有關人員、機車試運轉有關人員,憑工作證可登乘本段機車。
145.因救援搶險等需要相關人員憑調度命令可登乘機車。
146.和諧型電力機車制動系統采用的是克諾爾的CCBⅡ型和法維萊制動機。
147.和諧型電力機車升弓前,首先需確定總風缸壓力在480kPa以上。
148.為防止損壞輔助壓縮機,輔助壓縮機打風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49.CCBⅡ制動機在不補風狀態,自動制動手柄在制動區,如果列車管有泄漏,總風將不會自動給列車管補風。
150.主變壓器油泵發生故障隔離時,其對應的主變流器單元和牽引電動機全部停止工作。
151.和諧型機車供電制式為單相交流25kV, 50Hz。
152.機車的輪對驅動系統結構由輪對、軸箱、牽引電機、齒輪箱、抱軸承等零部件組成。
153.在列車運行速度超過120 km/h的雙線區段,采用速差式自動閉塞,列車緊急制動距離由兩個及以上閉塞分區長度保證。
154.LKJ設備應按高于線路允許速度5km/h常用制動設置模式曲線。
155.機車輪對踏面擦傷深度不得超過0.7mm。
156.接觸網標稱電壓值為25kV,最高工作電壓為27.5 kV,短時(5min)最高工作電壓為29 kV,最低工作電壓為19 kV。
157.為保證人身安全,除專業人員執行有關規定外,其他人員(包括所攜帶的物件)與牽引供電設備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2000mm。
158.在設有接觸網的線路上,嚴禁攀登車頂及在車輛裝載的貨物之上作業;如確需作業時,須在指定的線路上,將接觸網停電接地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準進行。
159.指揮列車運行的命令(運行揭示調度命令除外)和口頭指示,只能由列車調度員發布。
160.雙管供風的旅客列車運行途中改為單管供風時,列車調度員須發給司機調度命令)。
161.駕駛機車的人員,必須持有國家鐵路局頒發的駕駛證。
162.編組超重列車時,在中間站應得到司機的同意,并均須經列車調度員準許。
163.調車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月白色燈光時,準許越過該信號機調車。
164.補機原則上應掛于本務機車的前位或次位,在特殊區段或需途中返回時,經鐵路局批準,可掛于列車后部。
165.單機掛車的輛數,線路坡度不超過12‰的區段,以10輛為限;超過12‰的區段,由鐵路局規定。
166.單機掛車在區間被迫停車后的防護工作由機車乘務組負責,開車前應確認附掛輛數和制動主管貫通狀態是否良好。
167.機車、車輛長度的計算,以前后兩鉤舌內側面距離按11 m為換算單位(一輛)。
168.特快及快速貨物班列自動制動機主管壓力為600kPa。
169.遇機車換掛需將自動制動機列車主管壓力由600kPa改為500 kPa時,摘機前應對列車主管實施一次170kPa的最大減壓量操縱。
170.編入貨物列車的關門車數超過現車總輛數的6%時,按規定計算閘瓦壓力,并填發制動效能證明書交與司機。
171.關門車編入貨物列車時,不得掛于機車后部三輛車之內。
172.關門車編入貨物列車時,在列車中連續連掛不得超過兩輛。
173.運行速度不超過120km/h的旅客列車(動車組列車除外)在任何線路上的緊急制動距離限值為800m。
174.駝峰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紅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車輛自駝峰退回。
175.駝峰色燈輔助信號機及其復示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指示機車車輛向駝峰預先推送。
176.在自動閉塞區段,當列車接近的通過信號機顯示容許信號時,機車信號機顯示一個半黃半紅色閃光燈光。
177.三顯示自動閉塞區段機車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要求列車注意運行,表示列車接近的地面信號機顯示一個黃色燈光。
178.無線調車燈顯信號顯示綠燈閃數次后熄滅,表示起動信號。
179.無線調車燈顯信號顯示綠、黃燈交替后綠燈長亮,表示溜放信號。
180.列車運行中,遇晝間兩臂高舉頭上向兩側急劇搖動,夜間白色燈光上下急劇搖動,司機應立即停車。
181.列車運行中,遇晝間展開的黃色信號旗,司機需將列車降低到要求的速度。
182.調車手信號指揮機車向顯示人反方向去的信號,晝間用展開的綠色信號旗、夜間用綠色燈光下搖動。
183.調車手信號指揮機車向顯示人方向稍行移動的信號,晝間為攏起的紅色信號旗直立平舉,再用展開的綠色信號旗左右小動。
184.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夜間白色燈光左右搖動后,從左下方向右上方高舉,表示股道開通二道。
185.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夜間白色燈光作圓形轉動,表示股道開通五道。
186.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晝間右臂向右平伸,左臂向右下斜45°角,表示股道開通九道。
187.聯系用手信號顯示股道號碼時,夜間白色燈光作圓形轉動后,再高舉頭上左右小動,表示股道開通九道。
188.在半自動閉塞區段,當進站信號機不能使用時,列車憑引導信號進站。
189.降弓手信號在晝間的顯示方式為左臂垂直高舉,右臂前伸并左右水平重復搖動。
190.升弓手信號在夜間的顯示方式為白色燈光作圓形轉動。
191.道岔表示器夜間顯示紫色燈光時,表示道岔位置開通直向。
192.調車表示器向調車區方向顯示一個白色燈光,表示準許機車車輛自調車區向牽出線運行。
193.減速地點標,設在需要減速地點的兩端各20m處。
194.機車的鳴笛鳴示方式中,起動注意信號的鳴示方法為一長聲。
195.司機發現(或接到通知)鄰線發生障礙,應向鄰線上的列車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196.機車的鳴笛鳴示方式中,緊急停車信號的鳴示方式為連續短聲。
197.在口笛號角鳴示方式中,停車信號為連續短聲。
198.機車掛車時,機車距脫軌器、防護信號、車列10m前必須停車。
199.機車掛車時,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撤除后,顯示連掛信號,以不超過5km/h的速度平穩連掛。
200.制動機進行簡略試驗時,自閥減壓100kPa并保壓1min,檢查制動主管貫通狀態,司機檢查制動主管漏泄量,每分鐘不得超過2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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