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2014
吉林市養老保險優惠新政:困難人員可優先分段繳費
從社保局獲悉,該局近日出臺三項“促發展惠民生”養老保險優惠政策。
據市社保局負責人介紹,出臺這三項政策的目的是,力爭年內將更多的為我市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參保范圍,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扶助已參保困難人員及時接續養老保險關系,鼓勵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及時履行參保繳費義務,加快我市養老保險統籌城鄉建設工作的步伐。
這三項政策是:
第一項:降低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門檻”,靈活就業人員參?上硎艹擎偲髽I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可享受此項政策對象為:在我市城區范圍內靈活就業(含自主創業)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及雇工,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餐飲服務、教育培訓等行業從業人員,人才中心人事代理人員,非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居住三年以上的人員,各大商場集體執照分包協議的人員;其他形式的靈活就業人員。
具體內容為:上述人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未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女55周歲,男60周歲),且用工或執業時間晚于1995年7月1日的,可在本年內持本人身份證及用工手續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自用工或執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滿15年的,自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女55周歲,男60周歲)的下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待遇計算辦法與企業職工相同。符合相關條件人員可選擇一次性躉繳。
第二項:減輕困難人員繳費壓力,符合條件人員經申請可選擇優先分段繳費。
具體內容為:符合條件的已參保欠費人員,在重新就業或達到符合申領社保補貼條件時,在本年內經申請可暫緩補繳其他年度保費,優先補繳在新就業單位期間保費或優先補繳符合社保補貼年限的保費。
第三項:對新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給予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參保義務。
具體內容為:對于2013年內一次性補齊應繳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新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實施暫緩收取滯納金的援企政策;同時年內已參保單位為其職工補辦參保手續,且一次性補齊應繳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也可暫緩收取滯納金。
具體問題可向市社保局咨詢。咨詢電話為:65070051(昌邑區和經開區)、65070059(船營區)、65070030(豐滿區和高新區)、65070061(龍潭區)。市社保局網址為www.jlssi.com。
http://www.shddsc.com/【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相關文章:
2015吉林省養老保險出新政策07-08
吉林省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全面解讀09-08
2017吉林省社保新政策02-20
養老保險新政策08-20
2016吉林省公租房新政策02-06
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09-29
濟寧養老保險新政策02-07
2015養老保險新政策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