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熱點政策問答
1、什么叫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yè)傷害保險,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或在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者職業(yè)病的勞動者,提供醫(yī)療服務、生活保障、經(jīng)濟補償、醫(yī)療和職業(yè)康復。為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的勞動者的供養(yǎng)親屬提供遺屬撫恤等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障制度。
2、什么是工傷?
工傷亦稱職業(yè)傷害,指職工在勞動中,所發(fā)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人身傷害,包括:事故傷殘和職業(yè)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和因工外出期間受到傷害或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亦屬于工傷。
3、哪些情況屬于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工傷保險條例》的覆蓋范圍是什么?
《工傷保險條例》的覆蓋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為本單位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5、哪些情況視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于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6、哪些情形不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7、什么是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職工為完成工作,在工作時間前后,有時需要做一些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這段時間雖然不是職工的工作時間,但是,在這段時間內從事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與工作有直接關系的,因此,條例規(guī)定這種情形也應認定為工傷。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準備工具等。
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諸如清理、安全貯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例如,工作結束后,某職工將工作時使用的工具收進倉庫,在收拾工具的過程中不慎被工具砸傷。該職工收拾工具的行為屬于收尾性工作,該職工在收拾工具過程中受到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8、什么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是工傷保險范圍的總體概括。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這里的“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這里的“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或急性中毒等事故。
9、什么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于報復而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的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qū)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10、什么是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職工不在本單位的工作范圍內,由于工作需要被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工作。這里的“外出”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到本單位以外,但是還在本地范圍內;二是指不僅離開了本單位,并且到外地去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包括事故傷害、暴力傷害和其他形式的傷害。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11、什么是違反治安管理?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分為九類七十三項:一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二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三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四是侵犯公私財務的行為;五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六是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七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八是違反戶口或者居民身份證管理的行為;九是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12、什么是構成職業(yè)病的四個要件?
(1)患病者必須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個體經(jīng)濟組織中的勞動者;
(2)必須是從事職業(yè)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yè)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質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線裝置發(fā)出的α射線、β射線、γ射線、χ射線、中子射線等電離輻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yè)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yè)病。
13、為什么不將醉酒導致傷亡的情形定為工傷?
條例不將醉酒導致傷亡的情形定為工傷,主要是考慮,醉酒是一種個人行為,國家的一些法律規(guī)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駕車等。因此由于醉酒導致行為失去控制,引發(fā)各種事故不能作為工傷處理。條例這樣規(guī)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職工酒后工作,減少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14、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傷害事故,何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向何部門提出?
用人單位的職工發(fā)生傷害事故或者職業(yè)病,單位應當在30日之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15、個人或者其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是否有時間要求?
個人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在事故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超過1年的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不能受理其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
16、職工受到事故傷害,誰承擔舉證責任?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7、工傷職工何時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發(fā)生工傷后,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18、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如何處理?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19、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傷害的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如造成傷害,應由用人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20、《條例》規(guī)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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