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辦理轉診轉院流程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保辦理轉診轉院流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保辦理轉診轉院流程
收費處購買轉院轉診申請單(一式二份)→科室經治醫師填寫轉院轉診申請單注明申請理由→ 科室副主任醫師(包括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審核簽字→醫院醫保辦主任審核→醫院分管院長審批→醫院醫保辦審核蓋章→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主任審批。
轉診轉院須知:
1、轉院轉診理由應當是醫院醫療技術和醫療設備所限,不能進一步診斷和治療的疾病。
2、轉院轉診限于省內醫療機構,省外不再辦理轉院轉診手續。
3、市統籌區內就醫:參保人員需到市區醫療機構住院時,需要持本人醫保IC卡或身份證到市醫保中心進行登記,不需填寫轉院轉診申請單。
4、農保轉院轉診到省級醫療機構,僅限于:腫瘤放化療、器官移植排異、白血病。其他病種患者只需要帶好農保證到相關醫院就診住院,即可在相關醫院得到農保補償;或出院后帶相關材料回到本市醫保中心進行補償。
5、就診結束或出院后,門診病人憑門診病歷、檢查報告單、處方及發票明細到醫保處核報:住院病人在出院后一月內憑轉診手續、出院記錄、費用清單和有效票據到醫保處審核報銷。轉診轉院的醫療費用,分段自付比例增加10%,如轉往非定點醫院則分段自付比例再加5%,未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原則上不予結報,特殊情況報銷的分段自付比例則再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