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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新規定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4年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新規定,歡迎大家分享。
居民醫保籌資標準調整
2024年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為:
城鄉老年人每人472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4320元/年,個人繳費每人400元/年;
學生兒童每人207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1695元/年,個人繳費每人375元/年;
勞動年齡內居民每人3020元/年,其中財政補助每人2315元/年,個人繳費每人705元/年。
補助資金由市、區各負擔50%
2024年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新增部分由市、區各負擔50%。
城鄉老年人市級財政補助1930元,區級財政補助2390元;
學生兒童市級財政補助617元,區級財政補助1078元;
勞動年齡內居民市級財政補助927元,區級財政補助1388元。
門急診支付限額提高
2024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500元提高到5000元。
取消首診轉診限制
2024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老年人和勞動年齡內居民已簽訂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的,取消首診轉診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及中醫、專科和A類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給予支付;未簽訂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的,仍執行原有首診轉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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