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醫療保險制度
小編給大家介紹2016醫療保險制度,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醫療保險制度
簡介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它按照財政、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等費用。2016年11月12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帶來便利
基本醫療保險使參保人員能夠自己做主選擇定點醫院或社區醫療機構就醫,選擇范圍廣,尊重參保人在就醫時的自主權和選擇權。 基本醫療保險 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服務,門診所需費用可隨時用IC卡結算,簡化就醫時的各種手續,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住院治療的,只需預付少量應由個人負擔部分的押金,剩余部分由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基本醫療保險 設立的個人醫療帳戶其資金歸個人所有。帳戶結余資金,視為銀行存款并計息,可為參保人積蓄一定的資金。參保人調動時可隨同轉移,參保人死亡后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基本醫療保險 對參保人員一視同仁,尊重和保障參保人的健康權益。參保人員不會因單位經濟效益不景氣而延誤就醫,也不會出現對參保人報銷費用拖欠現象。基本醫療保險分擔了國家.企業或個人承擔全部醫療費用的風險。通過實施共濟性、互助性的保險制度,使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障。
組成部分
社會醫療保險體系 是由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統籌基金)、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三部分組成。
基本醫療保險 是醫療保險體系的基礎,實行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 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是借鑒項商業保險機制為職工建立的大額醫療費命現保險形式。實踐經驗表明,它是參保人員必須參加的補充保險形式。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
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金 由用人單位繳納或由用人單位與其職工(包括退休)人員)共同繳納。由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將費用集中向商業保險公司再投保,并監督賠付全過程。
公務員醫療補助 是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國家為保障公務員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而建立的醫療補助制度。是對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住院和長期門診慢性病醫療費個人負擔的部分給予適當補助。原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可參照此辦法執行。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是指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企業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可以為職工和退休人員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支付項目類似公務員醫療補助,但單位有更多的自主權。
商業醫療保險 是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補充形式,是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國家鼓勵個人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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