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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意見解讀
記者昨日獲悉,今年底前,我省在所有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和住院開展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各統籌區開展20個以上單病種付費結算試點。
省政府辦發出的《關于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以總額控制為基礎,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復合式付費方式改革,2017年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關聯性分組付費方式,2020年逐步建成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的復合式醫保支付制度。
《意見》明確,各統籌區選擇臨床診療路徑明確、并發癥與合并癥少、治療技術成熟且質量可控、費用水平可考量的常見病、多發病優先開展按病種付費,病種選擇范圍可參考國家及我省推行的臨床路徑病種范圍,明年達到100個病種以上;鼓勵將一些在門診可以開展且比住院更方便的手術病種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實施日間手術按病種付費。
各地在開展按病種付費的基礎上,探索研究按疾病診斷關聯性分組付費方式,有條件的地區要先行開展試點;依托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結合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的建立,實行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各地要通過研究調整完善個人賬戶政策,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
各統籌區要探索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安裝視頻管理系統,加強遠程實時圖像管理。
《意見》要求,在開展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同時,協同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實行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注重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在實施單病種臨床路徑管理及執行縣級公立醫院臨床診療服務項目清單的基礎上,以縣級公立醫院付費標準為單病種付費基準點,患者到省、市級醫院就醫應在此基礎上增加一定的自付比例。對縣級醫院無法治療經批準轉診的病種,醫保應給予充分保障;對未按照程序就醫的,探索形成未經轉診不予報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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