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職工醫保新政策解讀
根據《關于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范圍及標準的通知》及《關于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項目費用范圍及標準的通知》,廣州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制度。
新政一:鄉居民醫保并軌
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城鎮居民醫保(主要涉及3類人群: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和新農合“并軌”,合并成城鄉居民醫保。
新政二:不用額外繳費享大病醫保
全體廣州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無需額外繳費,即可在2015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可按規定享受到最高12萬元的大病醫保待遇。
新政三:門特新政:報銷額度較之前升幅超過3倍
2015年1月1日起,廣州社保門特新政新增乙肝、小兒腦癱、肺結核、艾滋病等7個新項目。新政實施后,職工醫保的醫保支付額度將從目前的150元/月提升至600元/月,居民醫保也由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要享受門特待遇須經指定定點醫院(名單可通過廣州醫保管理網查詢)確診并審核確認。
新政四:想要多報銷醫保,去社區醫院首診
以參保周先生為例,從2015年1月1日起,周先生選定了自己家附近的一家社區醫院以及廣東省人民醫院為“一大一小”的定點醫院。周先生經社區醫院轉診后至省醫就診可享受55%的醫保報銷比例,未經轉診到省醫就診只能享受45%的.報銷比例。但如果周先生前往中大第一附屬醫院就醫時,就無法享受醫保報銷的優惠。
廣州醫保新政提醒
一、過渡期內職工醫保報銷仍按舊政策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政策“過渡措施”,過渡期內參保人的門診選點按原政策執行。在過渡期內,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且在選定“小點”前不可變更 “大點”;2015年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二、緩沖期內不轉診還可報50%
每月300元的報銷上限,不能滾存。由于職工醫保參保人數多達570萬,社區醫院的轉診承載能力有限,所以給這部分群體3個月的緩沖期。2015年1- 3月,不經轉診也能報50%。
三、從2015年4月1日開始,參保人欲享受每月300元的藥費檢查費用,如只選大醫院定點,將無法享受待遇
根據醫保報銷政策規定,目前職工醫保參保人在選定定點醫院進行門、急診治療時,醫保基金每月將給予最高300元上限藥費、診療費報銷。屬于目錄內的藥品、檢查(如常規的注射、靜脈注射、心電、血常規等),通通可以依比例進行報銷。
“職工參保人可選擇一大一小兩個醫療機構,享受門診待遇。可以只選擇小的社區基層醫療機構,在其發生門診就醫時,報銷比例為80%,300元藥費、檢查費總額內的費用,患者只需掏20%。”但如果不選小點,僅選一個大醫院為定點機構,4月1日后,其發生門診、急診醫療費用,基金將不再予以報銷,“此舉是為了鼓勵參保人更多地在基層醫院就醫、診療,處理一些簡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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