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制定《重慶市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暫行辦法》
重慶市制定《重慶市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闡明單病種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問題。10月1日起,退休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一級至三級醫院治療,單病種由醫保基金支付95%的.費用。
據了解,單病種結算是指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人員,在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特殊疾病門診就醫治療時,以病種為單位計價。
《辦法》稱,單病種的醫療費用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根據不同等級醫院發生的費用情況,參考物價變動、政策調整等因素測算確定,并適時調整。單病種的醫療費用定額標準以二級醫院為基礎,一級醫院在二級醫院的基礎上下調5%,三級醫院在二級醫院的基礎上上浮10%。
單病種醫療費用包括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各項醫藥費用支出,即從患者確診入院,按規定的臨床路徑診療規范,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的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查、化驗、檢查、床位、治療、手術、護理、藥品、醫療耗材,凡納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例,醫院不得在病種費用外另行收費。另有部分費用不納入單病種醫保定額標準,由參保人負擔,具體可參閱市人社局官方網站。《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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