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自2014年6月24日開始并軌實施。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內容?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有哪些?個人要繳納多少養老保險費用?中國人才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2014年6月24日印發,并于印發之日起施行。
2014年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一、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二、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將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以后將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3、政府補貼
政府將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省政府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補助或省市縣級財政共同補助,市縣政府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將由市縣政府補助。
《意見》規定,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最低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至600元補60元、繳700元至900元補70元、繳1000元至2000元補80元。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不予補貼,事后追補繳費也不予補貼。
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應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山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組成
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有條件的市、縣(市、區)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具體辦法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確定。提高部分的資金由市、縣(市、區)財政分別承擔。未來,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和國家的安排,我省也將適時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2、個人賬戶養老金
我省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3、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條件
1、符合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參保人員,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新農;虺蔷颖V贫葘嵤⿻r已年滿60周歲,在《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將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h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轉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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