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標準
對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標準是怎樣的,相信有很多人都還不夠了解,你知道在我國,相關法律對此是怎么規定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標準,供大家參考。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標準
1、殘疾人就業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1.7%,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2、繳納殘保金原因: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未達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3、殘疾人就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4、繳納殘保金標準: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參考法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說明】
、賳挝荒甑讓嶋H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
②在崗殘疾職工人數是指經殘聯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數。
、凵夏暧萌藛挝辉诼毬毠つ昶骄べY,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苈毠すべY總額為應發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及五險、一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最新政財稅(2015)72號第八條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行政區域內安排對象不足的,經當地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批準,可按實有殘疾人數量降低就業比例,繳納標準為:(單位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該費用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各省可另行規定征收機關。繳納辦法可按月繳納,也可由各地征收機關另有規定。
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是單位正式職工或與單位依法簽定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職工。已安排的殘疾軍人和因工致殘人員,經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準,并辦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方可計入安置比例。
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相關處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小常識拓展:
主動離職可以領失業金嗎?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主動離職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根據有關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繳費人及繳費范圍
全省行政區域內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2)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執行口徑: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后,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出具《湖北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確認書》,并實時提供給同級稅務機關。
(3)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執行口徑: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平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計征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保障金。
(4)社會平均工資執行口徑:
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所在地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繳費期限
保障金按年計算,分月繳納。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并征期,按季或按年繳納。用人單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于次年按規定申報繳納保障金。成立不足1個月的,不繳納保障金。
為優化營商環境,落實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湖北省保障金實行按年繳納。
征收機關及繳納地點
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實行屬地管理。用人單位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區)的,應分別在各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申報繳費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上門申報等方式;繳款方式:POS機刷卡、手工轉賬、財稅庫銀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等方式。
6.票據使用
稅務機關征收保障金時,應當向用人單位開具省級稅務部門統一的稅收票證。
優惠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減免與緩繳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由所在地財政部門會同同級稅務機關、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后,報同級政府審批。減免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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