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導讀】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北京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北京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失業保險,以便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基本生活。同時北京用人單位必須根據社會保障局通知對社保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后2016-2017年北京失業保險繳費標準如下。
2016-2017年北京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繳費比例:1%,用人單位0.8%,個人0.2%;
繳費基數: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繳費基數上限: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21258元;
繳費基數下限: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4252元;
【備注】:
1、本次標準執行時間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2015年北京職工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
3、失業保險費用個人也需要繳納。
4、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費為85.03元。
5、外埠農村勞動力個人無需繳納失業保險費用。
相關問題解答
一、北京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大概是多少?個人需要繳納嗎?
【回答】:北京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外埠農村勞動力個人無需繳納失業保險費用。
二、新成立單位,不知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是多少?單位繳納多少?
【回答】:現行北京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為0.8%。
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失業保險嗎?繳費多少?
【回答】: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失業保險,繳費金額為85.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