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失業保險費率是多少
近日,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浙江省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具體如下文,歡迎閱讀。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惠及所有參保企業和單位。此次費率下調后,失業保險總費率將由原來的.1.5%降低到1%,企業負擔也將進一步減輕,預計降費期間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負擔48億元。
費率下調后,失業保險基金收支該如何平衡?省財政廳表示,各地要綜合考慮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增長、待遇提高,以及促進就業試點和預防失業工作等因素對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切實保障基金支付可持續。因降低費率造成統籌地區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當地基金歷年結余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調劑和當地財政按規定補貼。
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支撐能力下降至24個月以下的,報經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同意后,可繼續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
記者了解到,這是我省近年來第三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2015年1月,失業保險費率第一次降低,從3%降為2%,即單位為1.5%,個人0.5%。第二、三次降低為階段性下降,執行期限至2018年底,主要為減輕企業負擔,個人費率不變,單位費率在2016年5月先下降為1%,此次進一步下降為0.5%。
為助推企業穩步發展,浙江堅持降低費率與援企穩崗同步發力。2015年失業保險費率下降1個百分點,為全省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34億元,2016年再下降單位費率0.5個百分點,為用人單位減負16億,兩年共減負84億元。在去產能工作中,深入貫徹落實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及時發放穩崗補貼,從源頭上穩定就業。2016年,共發放穩崗補貼10億元,增長167%,惠及企業4.68萬家,增長100.8%,涉及職工239萬人,增長181%。
同時,堅持擴大領金范圍和提高待遇標準聯動推進,切實兜牢失業人員保障底線。各地堅守宗旨意識,采取多種措施,鞏固失業保險當發即發、應發盡發惠民態勢,更多失業人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累計有22.48萬名失業人員領到了失業保險金,29.87萬農民工獲得了一次性生活補助。失業人員月人均領取失業保險金1321.48元,比上年增加136.51元,增長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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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怎么辦理
1、失業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單位經辦機構提出失業申請;
2、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受理,并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完成后,對失業人員開具具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憑證;
4、失業人員憑借失業保險領取憑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2017年失業金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
4、繳費證明;
5、1張1英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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