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失業金發放標準
撫順失業金發放標準如下: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個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630元調整至735元。
2、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個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及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720元調整至840元。
撫順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材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撫順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用人單位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明、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及時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4、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撫順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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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失業保險嗎?
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
什么是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通過資金來源和待遇項目安排,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工資收入的公民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進其重新就業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基金由什么構成?
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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