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張家港失業保險最低標準提高到每月910元
【最新消息】從市人社局傳來消息,7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金的最低標準由原來每月871元提高到每月910元。最高發放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仍維持在每月1530元。據了解,新政策實施后,延長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按最低標準執行,即每月910元。7月底,增發的39元將自動打入符合條件的相關失業人員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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