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煙臺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資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一、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有單位和本人以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失他業保險待遇。
二、辦理材料
1、失業職工檔案
2、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
3、失業職工登記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2張
5、一寸照片2張、二寸照片1張
6、戶口本原件
7、解除合同需帶經濟補償金單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許在7日內將個人檔案材料送交煙臺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失業保險科,經審查符合失業保險條件的,開具失業職工參加集中教育《通知》,由單位轉交個人。
2、失業職工持《通知》,按規定的時間到煙臺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六樓10號教室參加集中教育,并辦理失業登記,對無故不參加的,或不符從管理的,不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作為自動放棄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對待。
3、參加集中教育時,失業職工要填寫《失業求職意向培訓意向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就業辦公室將以《登記表》和身份證為依據,編制《失業保險金發放表》、辦理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存折。個人不填寫《登記表》、不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的,將不能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4、對要求辦理掛檔手續的失業職工可馬上介紹到勞動事務代理所辦理有關手續。
5、對要求參加職工培訓的失業職工,根據所報專業,有勞動就業辦公室統一安排后通知失業職工辦理報名、上課手續。
6、對失業職工的求職意向,由市場部輸入微機進行推薦,并通知失業職工參加面視和應聘。
7、為失業職工發放《失業證》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存折。
四、辦理地點
煙臺市勞動就業辦公室
地址:煙臺南大街83號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府后路2號
電話:0535-6246942
煙臺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華茂街30號
電話:0535-6012333
煙臺市牟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華街699號
電話:(0535)4317385
五、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失業保險金額的計算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 24 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金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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