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臨海擴大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范圍
10月10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鼓勵和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我市推出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補貼配套政策,決定擴大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范圍,該政策比以往的穩崗補貼申請條件更寬松,優惠額度也更大。簡單來說,就是去年繳的失業保險費有一半可以領回來了!
據悉,該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申領穩崗補貼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必須是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都不屬于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上年末臺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
補貼標準為: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每年申報一次,符合條件的企業須在次年的'6月底前申報。2014年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延長至2015年11月15日前申報。
該項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年底。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復審,市財政部門復核之后,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撥付資金。市民若有疑問,可登錄臨海市人力資源網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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