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山東失業保險金標準
近日,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將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平均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準平均增加50元。
此次山東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綜合考慮了CPI增長、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等因素。目前,山東已形成動態調整機制,
自2007年至2015年,已連續9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充分發揮了失業保險保生活、促進就業和預防失業的作用,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了失業人員再就業。
山東省結合各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